【大紀元記者殷瑞娜綜合報導】一項要求選民在投票時出示身分證明的投票提案,已獲得資格,將被列入11月的選票。
州務卿雪莉·韋伯(Shirley Weber)週五(4月24日)宣布,「加州選民身分識別提案」(Californians for Voter ID)已獲得足夠的簽名,符合列入選票的條件。
該提案的支持者包括加州眾議員卡爾·德馬約(Carl DeMaio,共和黨,聖地亞哥縣)、加州參議員托尼·斯特里克蘭(Tony Strickland,共和黨,亨廷頓海灘)以及企業主唐納德·J.迪科斯坦佐(Donald J. DiCostanzo)。
德馬約在聲明中表示:「加州選民身分識別提案,是一項符合常理,且兩黨共同支持的舉措,旨在恢復所有選民對我們選舉制度應有的信任和信心。我們的提案只是要求政府官員,負責維護準確的選民名單,並核實投票者的身分。」
韋伯在致各縣書記官和登記員的備忘錄中表示,正式認證將於6月25日進行,以便列入明年11月3日的大選選票。
該提案將修改州憲法,要求選民在親自投票時,出示政府頒發的身分證明。以郵寄方式投票的選民,則需提供其身分證明文件的後四位數字。
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包括駕照、護照、出生證明,或社會安全卡。◇
發佈:2026-04-24 15:52 | 修改:2026-04-24 1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