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理人情」與禮法在日本社會具有約定俗成、世代傳承、相對不變等特點,其背後的定海神針,是道德、信仰。
2011年311日本大地震,造成1.8萬人罹難,40萬人受災。在災難面前日本人的沉著冷靜,井然有序,並相互鼓勵、幫助,正是被深植於日本人精神中的禮法之自然表現。
美國飛天大學副教授、著名歷史文化學者章天亮博士,5月末應邀赴日台演講。此次是他第二次訪日,對日本社會、文化的觀察較初次更為全面、細緻,並從思想文化影響視角闡述了一些頗具見地的觀點。
天亮博士在其自媒體頻道《天亮時分》中說,在日本能感受到日本文化中濃濃的傳統,對中國傳統文化保存得非常好;日本社會表面是西方構架,但其文化基座是中國傳統的東西。京都等地保存的中華傳統文化非常真實、純正;在日本,能感受到濃郁的中國隋唐時期的文化遺風。
他指出,中國文化中有一種隱忍思想,日本文化中人與人之間的禮節,就是從中國傳統文化中傳承下來的。禮會形成一種約束,日本人從站立行走到言語行事,都非常溫文爾雅,即是禮的真實體現……禮之約束,能使文化得以傳承,守護傳統的價值觀。
天亮博士無不感慨地說:如果中國大陸沒有中共禍亂,中國該是與日本別無二致;將來,中國如果能回歸傳統,也一定會像日本一樣民風淳樸、崇尚傳統。
受其啟發,本文想概括地介紹一下日本的禮法,並以日本社會為參照,探究一下禮之社會功能。
一、日本引進中華文化歷史概觀
據日本最早編年體史書《日本書紀》(720年)等記載,日本首代天王神武天王於公元前660年(春秋惠王十五年)於橿原宮(奈良縣橿原)登基,遂將該年定為天王元年。這是日本文明從天界神話步入凡人俗世的第一步,即日本可見文明的開始。其時,日本文明處於繩文時代晚期。
據傳,戰國末年、秦時期(公元前220年前後),中國人開始往來日本,但無確切正史記載。《史記‧列傳‧淮南衡山列傳》記載了徐福入海求神異物一事;日本則傳說,公元前219年,徐福東渡日本,並帶來蓬萊信仰。關於徐福傳說,在日本各地分布甚廣,當今日本秦氏一族便是其後裔。
一般認為,中國史書中,最早記述日本的是《漢書‧地理志》:「樂浪海中有倭人,分為百餘國,以歲時來獻見云。」
《後漢書‧東夷傳》,也記述了一至二世紀期間倭人的情況,公元57年倭國使者來到洛陽,光武帝授其「漢委奴國王」金印。該金印於1784年4月12日在日本福岡縣福岡市東區的水田中被發現,被指定為日本國寶。
《三國志‧魏志》倭人傳記述,公元238年(景初二年,一說次年),邪馬台國女王卑彌呼派使朝貢魏王,曹叡帝授其「親魏倭王」金印與銅鏡。
其後的150年間,中國史書中看不到關於日本的記載。至四世紀,大和政權的統治地位確立;進入五世紀後,倭國五王遣使向南宋朝貢,被記載於《宋書‧倭國傳》中。
《日本書紀》記載,公元513年前後(繼體天王時代),五經博士來日。《古事記》《日本書紀》亦記載,應神天王時代,王仁(生卒年不詳)携《論語》《千字文》自百濟渡日本,傳授儒教。
隨後,佛教也傳入日本。據《日本書紀》載,552年百濟聖王向欽明天王獻佛像與佛經。
隋結束了魏晉南北朝時代,於589年建立了大一統隋王朝;而日本也一改此前經由朝鮮半島間接接觸中華文化的舊有模式,轉為直接交流,積極吸取。
推古天王時代(593〜628),向隋朝派遣了六次(《日本書紀》與《隋書》記載有異)遣隋使,學習中國的制度、禮法。
唐太宗時代,迎來了「貞觀之治」(627〜649)。日本自公元630年開始大規模派遣唐使,至894年,先後派遣使團20次,全面學習唐代的先進文化。其間,753年,鑒真和尚東渡日本。
此後,至明治維新前,日本一直在以不同方式、途徑引進、藉鑒、應用中華文化。
二、中華文化在東瀛開花結果
文化似水,具有依勢自然流動之屬性,即先進文明、高端文化自然會被導入、應用到與其具有落差的其他文明中去。大和之所以多次、長期、大量向隋唐派遣使團,全方位學習、引進中國文化,此文化屬性該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那麼,日本是如何應用這些舶來文化的呢?下面僅擧數例,以窺全豹。
1. 漢字是日語表述的濫觴與主體
日本現存最早的書籍《古事記》,是一部紀傳體史書,公元712年(和銅五年)由太安萬侶編撰,上中下三卷,記述的歷史從開天闢地至推古天王。受天武天王之命,官人稗田阿禮誦習失傳的《帝皇日繼》《先代舊辭》,貴族朝臣太安萬侶記述而成。《帝皇日繼》《先代舊辭》等史書已無存本,故《古事記》為日本現存最早史書、書籍。
八年後的720年(養老四年),日本最早的編年體正史《日本書紀》完成,該書記述了日本從神代至持統天王時代的歷史,凡30卷。依照本書所記,聖德太子和嶋大臣蘇我馬子監修,於推古28年(620年)編撰了史書《天皇記》《國記》等。但傳說的古本史書無存,《日本書紀》便成了日本最早的編年體史書。
這兩部史書被認為是研究日本歷史文化最為重要的史料之一,且具相當的權威性。
那麼,代表日本文化源頭的這兩部史書,是以何種方式記載的呢?亦即:日本文字雛形是以何種形態體現的呢?
《古事記》的記述主體為「變體漢文」,即非純正漢文,又稱和化漢文,附之「萬葉假名」(被假借用於表記上古日語的一套漢字體系);《日本書紀》總體是用純正的漢文記載,其中128首和歌用「萬葉假名」記述。
平安時代(794〜1185年)後,公家書寫日記、記述事務等,多採用「變體漢文」,因此又被稱為記錄體。其特點是:原則上總體只用漢字記述,也混用一些萬葉假名、平假名、片假名、和式造詞等。其實,純正漢文從古至今(尤其是至明治維新前)也一直在日本流傳著,用漢語寫詩作文,在宮廷貴族、文人中十分流行,為文化修養之一種標誌。
文字的產生,一般為兩種模式:獨自創造、藉鑒其它文字。學界一般認為:日本原本沒有文字,接觸中華文化後,開始照搬、借用漢字,並漸次演變、形成一套獨特的表記體系來。上述日本兩本最早的史書為這一判斷提供了有力佐證,日本各地出土的歷史文物,也旁證了此判斷。
似這般,現存最早的日本文字,主體是為漢文,輔之於「萬葉假名」等和造表述符號。在此之前存世的史書用何種文字記載不得而知,大概率是以純正漢文、變體漢文為主。
當今的日語表記,由三部分構成:漢字、平假名、片假名。其中平假名是從漢字草書演變而成,片假名則是取漢字的偏旁部首或其中的一部分而形成的。亦即,日語構成的三部分或直接用漢字,或借助漢字創造,皆源於漢字。
此外,從日本文字源頭還可看到,漢字在日語中不但起到了表音、表意作用,還起到了其承載、傳承漢字文化内涵之重要作用。可見,漢字對作為承載文化之日本文字的形成,起到了主導、奠基的關鍵作用。
2. 遣隋使與聖德太子的之文化築基
推古天王年間,攝政的聖德太子(574〜622年)為引進中國文化,從600年(推古天王八年)至614年(推古天王二十二年),共派遣了六次遣隋使。其中,有的留學生、留學僧長期駐在大陸,深入學習中國文化,歸國後自然成為引領時代的主導、國家的棟梁。
第一次遣隋使(600年、推古天王八年)回國後,聖德太子仿效隋朝的文化、制度,於603年制定了「冠位十二階」的官位等級,604年又制定了《十七條憲法》。
「冠位十二階」是將官階先分為六個等級:德、仁、禮、信、義、智,再將每個等級分為大、小,因此產生出十二官位,從上至下依次為:大德、小德、大仁、小仁、大禮、小禮、大信、小信、大義、小義、大智、小智。這一官階稱號的本身,旨在任用賢人,鼓勵、約束官僚重德遵禮,並將其推廣、影響至整個社會。
公元604年(推古天王十二年),由聖徳太子主導、頒布了日本首部憲法《十七條憲法》。(《日本書紀》記載)雖冠之憲法稱謂,但並非近代意義上的法律,而是對官僚、貴族提出的道德約束與行為規範,其内容以儒家思想為核心。
其開篇言:「以和為貴,無忤為宗。人皆有黨,亦少達者。以是,或不順君父,乍違于隣里。然上和下睦,諧於論事,則事理自通,何事不成。」
第四條:「群卿百寮,以禮為本。其治民之本,要在乎禮。上不禮,而下非齊。下無禮,以必有罪。是以,群臣有禮,位次不亂。百姓有禮,國家自治。」
該憲法,雖然以儒教為本,卻也帶有佛教思想,如:「篤敬三寶。三寶者,佛法僧也。則四生之終歸,萬國之極宗。」
聖德太子還頒布了用於宮廷的「朝儀」,他想建立一個以神佛教導為中心,以天王為政治頂級的上自官僚、下至百姓人人重禮、和睦生活的理想社會。
聖德太子確立官制、制定憲法之前,日本在官僚制度及倫理規範方面並沒有成文制度。因此,二者被視為奠定日本國家基礎框架與政治倫理、形成思想文化主體之歷史性創舉。此外,聖德太子不但十分精通中國儒家文化,也篤信佛法,為佛法在日本弘揚做出了無與倫比的卓越貢獻。上述三點,被稱為他三大歷史功績,這也正是日本積極引進中國文化,並將其用於奠定日本立國根基之歷史佐證。
3. 遣唐使與日本國體、禮法之形成
遣隋使之前,日本所了解的中國文化大都經由朝鮮半島傳來,是間接、片段、零碎的;而此後,日本則轉為直接接觸、自主引進。
繼聖德太子的遣隋使之後,從舒明天王二年(630年,貞觀四年)至894年,日本向唐朝大量派遣使節、留學生、留學僧,共20次,系統學習中國的文化。
遣唐使從中國帶回來的文化成果是豐盈的、立體的、全方位的,其對日本社會文化影響之巨大、深遠、長久,是不言而喻的。在此,僅舉如下一例。
日本的遣唐使從中國帶回的文化無以計數,律令是其中之一。681年(天武天王時代)仿照唐律頒布、實施了法典《飛鳥淨御原令》,並首次確立了日本國名,被視為日本建國級別的偉大創舉。自645年的「乙巳之變」至701年《大寶律令》完成,日本實施了一系列的國政改革,由於主要集中在大化年間(645〜650年),史稱「大化革新」。「大化革新」的實質是積極引進唐朝的社會制度和儒教的文化體系,實為日本社會文明的歷史性飛躍。
隨著對中國文化不斷吸收,遣唐使學習重點也出現了變化,從初期的重視引進四書五經等儒家思想,漸次擴大到曆法、天文、陰陽、歷史、文學等諸多領域,漸次細分化,研究重點也從思想向文章、文化層面轉移。這一變化本身也反映出日本吸收中國文化之成效,而這些文化成果經過實際應用所產生的文化中和反應,則一步步鑄就了平安時代王朝文化的堅實基礎。
4. 禮法的引進、應用、演變
日本從中國學到的文化是較完整、豐富的,從政治制度、道德修養到禮儀禮法、風俗習慣等,幾乎包羅萬象。因此,作為提升日本文化必不可少的禮法,自然成為文化引進之重要一環。
據日本學者考證,日本養老年間的遣唐使各有分工,各司其職。譬如,吉備真備擔任系統收集儒教之禮方面的書籍,為了能真正舉行相關儀式,他還將相關禮制所用器物一並帶回日本。(大津透:《律令國家與隋唐文明》岩波新書、2020年2月)
據《日本書紀》記載,671年(天智天王十年),宮廷啟用大學博士、大博士,在大學寮(官僚教育機關)講授五經等儒學。奈良時代中期,又有了明經博士,除了教授儒學,還擔任天王等宮廷要員的教師,教授相關學問,接受咨詢。
大學的四個科目之一為明經道,重點講習中國儒家的三禮《周禮》《儀禮》《禮記》,與《周易》《論語》等。他們將唐代的《開元禮》為直接的參照、準則,將其應用於朝廷的儀禮中。中原、清原兩氏族世代擔任明經博士。
八世紀中葉至九世紀中葉,日本對中國傳統禮法的繼承漸次趨於完善,十世紀後葉禮法開始日本化,在貴族中普及,並漸次成為傳統而永久的典範。
從中國學來的禮儀制度,起初只局限在宮廷、貴族,也是日本貴族社會中的身分等級、精神道德、文化修養的象徵。換言之,當時,只有高貴之人方可享用高端文化。
最接近宮廷貴族的群體是將軍武士,對宮廷的禮法耳濡目染之餘,開始明裡暗裡仿之效之,漸次在武家普及開來,並形成了具有武家特色的武家禮法。自武家成為社會中心的鐮倉時代開始,這一禮法逐漸規範化,成為武家的行為準則,貫穿至室町、織豐、江戶時代。
至中世武家政權時代,武家的禮法在繼承了傳統禮法的基礎上,也受到宋學(朱子《家禮》)與禪宗的影響。至江戶時代,出現了小笠原流派禮法。其後不只局限在武家,漸次向民間擴散。
明治維新後,在士、農、工、商四民平等平權時代背景下,傳統的禮儀出現了些許變化。但政、學界也適時作出調整,在學校積極展開禮儀教育,因此較好地繼承了日本傳統的禮法。
1941年5月,日本文部省頒布《禮法要項》,作為禮法教育的指導綱要。開篇說到:「君臣之義,父子之親,長幼之序,上下之分,皆依禮而自整。即,禮者乃德之太宗,人倫之常道,國民必慎行之要道。」「小者修身、齊家,大者乃強化國民團結、保護國家和平之道也。」其内容包括姿態、敬禮、問候、言語、起居、服裝,以及關於王室、家庭、社會等的禮法。
二戰後,作為日本的象徵,天王制度被保留了下來。以此為契機,一些傳統文化也漸次得以恢復。隨著戰後復甦,日本迎來持續的經濟高度增長,日本人學禮、尚禮之風再次興起,各種講授禮儀修養的教室興盛,相關書籍十分暢銷。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日本的禮法隨著時代發展有所變化,但其本質並沒有因為歷史流變與領域不同而發生質變。例如,在武士道、柔道、劍道、弓道、相撲、空手道、合氣道、花道、書道、圍棋等各個分野中,都有各自的禮法,但其精神内涵卻是一貫的、相通的。若言其相異之處,大都是在紛繁的中國傳統禮法要素中取捨不同、側重有別而已,並沒有超出其文化框架。
5. 現在日本社會禮之形態
外國人去日本最大的感受一般為:整潔、秩序、禮貌。
整潔反映在自然環境、居住環境、社會環境中;秩序反映在社會、組織、家庭中;禮貌則體現在日本人的處世態度、言談舉止、行事風格中。整潔、秩序、禮貌三者絕非各自孤立存在,而是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是日本傳統思想文化的直觀呈現,自然外化。
在日本,保持環境整潔、維繫社會秩序、遵守傳統禮法,並非是強制的、外在的,大多為日本國民自主自願行為,似乎業已成為一種社會風習、社會應有的自然狀態。
例如:到公共浴池洗澡,一定要先用淋浴淨身之後再下到公用的大浴池中;拜訪他人家時,脫鞋後一定要將鞋子整齊地朝向門擺放;即便在女權運動幾乎橫掃世界每一個角落的當下,日本女子依然保持著傳統女性的溫柔、善良、順從、禮貌等修養,在公共場所落坐時,一般都坐姿端正,雙膝合攏,雙手相叠放在腿上,規規矩矩。這種儀態,是自幼自然養成的習慣,也是傳統禮法最表面的表現。
日本從家庭、學校到社會,對女子有相對不變的修養要求。例如,東京都的一所女子中學就規定傳統禮法為修習課程,通過學習禮之形與神,提高學生的修養、道德。
其課程規定:中學一年級學習禮儀作法,包括姿態、行禮;在和式房間中的各種禮節;書信禮節;行走禮儀。中學二年級學習相逢寒暄禮節;飲食禮節;開關和式房間拉門禮節;坐、讓座墊禮節;飲茶禮節。三年級學習拜神佛禮節;和式食品製作;拜訪禮節;贈送禮物禮節;問候用語等。到了高中,則更進一步,注重禮法的實際應用。
誠然,不是每所學校都開設這類課程,但日本社會對女子的要求(評價)標準卻是客觀存在、相對不變的,這些禮節都是最基本的禮法,即便學校不教授,在家中及社區中也會自然學到。在日本,作為女性,如不具備一定的道德、禮法修養,則不被視為有教養的傳統淑女。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發生大地震,造成1.8萬人罹難,40萬人受災。但是,令國際社會驚訝的是:在災難面前日本人表現出的是沉著冷靜,井然有序;沒有混亂、暴力、搶劫,甚至聽不到抱怨,人們恪守規矩,默默忍耐,並相互鼓勵、幫助……這些,正是被深植於日本人精神中的禮法之自然表現。
庶民如此,身為日本國象徵的天王,也莫能例外,必須敬天拜神,遵法守禮。在此僅擧一例:天王即位禮儀。
公元870年(平安時代),規定各種儀式的書籍《貞觀儀式》(現名《儀式》)編撰面世,全10卷77篇。第1至第5為「祈念祭儀」、「踐祚大嘗祭儀」、「天王即位儀」等;第6卷至第8卷為「元正受朝賀儀」、「正月七日儀」、「五月五日節儀」等每年要舉辦的年中儀式;第9、10卷為「飛駅儀」等與政務相關的禮法,以及其它臨時性的儀式,所記述内容頗為詳實、具體。
平安時代前,天王即位要對神奏壽詞,獻神璽,儀式較為簡單。自平安時代開始,明確採用唐朝儀式,分別舉行「踐祚」、「即位」,直至江戶時代。明治維新以後,雖然制定、修改了《皇室典範》,其禮儀的中心實質並沒有改變,並延續至今。
日本天王即位系列儀式中,最重要的儀式為「即位禮正殿之儀」。
2019年10月22日,當今日本德仁天王(第126代)登基,在宮中舉行「即位禮正殿之儀」。天王身著平安朝時代的傳統王袍,頭戴王冠,儀式在搭建起來的古風宮殿中隆重舉行,天王對内外宣布即位。儀式的整個過程,從内容、程式,到行走、坐姿、言語、神態等,都必須合乎傳統禮法,不得有半點紕漏。
天王即位的其它儀式還包括:劍璽繼承之儀、即位後朝見之儀、祝賀御列之儀、饗宴之儀等。此外,天王一年四季還要在宮中及相關神社舉行多個儀式(神事),祭神敬天,祈禱天下安寧太平。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日,基於對神的信仰、對傳統禮法的遵守而舉行如此傳統、莊嚴、神聖的王位繼承禮儀者,唯有日本。
6. 兩次引進外來文化之異同
日本史上,受外來文化衝擊最大的有兩次:一是遣隋使、遣唐使帶回來的隨唐文化,二是明治維新至戰後引進的西方文化。兩次文化影響都改變了固有的文化形態,衍生出新文化。前者的文化引進為積極主動的,而後者則存在諸多被動因素。究其文化精神實質,前者為儒教禮法,後者為基督教精神。
前者,日本仿效唐朝,建立了由律令制度統治的國家,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文化體系。這一文化引進與變革不僅鑄就了日本文化的基礎,也規制了其特質,其影響可謂是革命的、深刻的、全面的、永久的;而後者,日本雖大量引進西方先進技術、制度,並發展成可與西方列強抗衡的東方帝國,但在推進文明開化的同時,卻也主張王權復古,確立了天王制國體,西方基督教文明並沒有撼動日本文化的根基,其影響是表層的、部分的、階段的。
換言之,日本明治維新後雖然實施脫亞入歐,但卻沒有毀壞東方文化的根基,只是基於時勢,藉鑒、巧用西方文明中成功而實用的他山之石,為推進文明發展所用罷了。譬如,西方文化中的社交禮儀、行為規範等也被日本大量引進,但卻並未因此而改變日本的傳統禮法。
誠然,近代以後,受進化論、無神論的影響,尤其是隨著一些變異思潮在全球氾濫,日本社會的傳統色彩也漸次褪色,一些離經叛道、非禮無法現象也不斷發生。但是,其建立在堅固的東方思想基礎上的文化金字塔並沒有因此而傾斜,依然堅實、穩固;在亂象紛紛的當今,儼然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歷史明鑑。
三、禮之社會功能
周公制禮作樂,實為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等的全方位開創,從祭天祀祖、道德規範、典章制度,到禮樂教化,開啟了中華文明的新篇章,奠定了中華思想文化的核心基礎。周公所為,不僅使周王朝興盛,長治久安,更為後世樹立了光輝典範。故此,孔子歎道:「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以至有「百代宗周」之謂。
儒教將仁、義、禮、智、信五種品德稱之「五常」,與「三綱」一同被視為中國傳統社會的最高倫理準則。其中的禮,在傳承人類傳統文化、維繫人類道德行為上懋績共仰,其作用無可估量。
縱觀日本文化史,在約束人思想行為的諸多要素中,最為重要的有五個:信仰、道德、禮法、義理、法律。其他要素無需解釋,日本文化中的「義理」,一般指人應該遵守的事物道理,也有道義之涵義,常常與「人情」並用,謂之「義理人情」。
「義理人情」在日本社會中十分重要,是深植於日本文化中的社會潛規則、泛倫理,雖不具法律強制性,但卻是為人處世、與人交往的無形尺度,起著衡量、約束人的思想行為,維繫、加強人際關係、社會關係的重要作用。「義理人情」具有約定俗成、世代傳承、相對不變等特點。
信仰、道德、禮法、義理、法律這五項,其排列順序呈現從精神到物質、從抽象到具體、從深層到表面的遞減,似乎也可視為人類從傳統走向當今的歷史過程中文化重心逐漸移動的一個標示。在日本社會中,法律(制度)雖然也龐雜繁多,但似乎不十分重要,並非規範、約束人與社會的最根本要素,而「義理人情」與禮法,卻在發揮著更重要的作用。當然,其背後的定海神針,固然是道德、信仰。
日本的這一社會文化現象,與中國古代傳統的社會風尚十分相像,這既是中國傳統文化之卓越性之現代體現,也是中國傳統文化可以被其他文化保存、繼承、發揚的有力明證。
此外,從上述日本文化現象中,還可看到:如果將五個因素依照其屬性砌成一個金字塔,信仰則為基礎,道德在其上,然後為禮法、義理,最上層是法律。
信仰、道德的基礎愈寬大,該金字塔便愈穩固;反之,如果信仰、道德占比很小,或完全被法律壓制、制約,這一文化金字塔就會變形,或成為本末倒置的倒立金字塔。因此,欲尋求社會穩定、百姓安居樂業、天下太平,不能只強化法律、制度,相反必須加固、提升人的道德、信仰這一基礎。
日本這種社會現象,似乎還展示出一個道理:人類文明史業已證明,要治理好社會,一味地強化法律、制度這一金字塔的最上端、最表層,只能使人類漸次異化、社會日益墮落;而加強信仰、道德這一文化金字塔的基礎,卻不無說教之嫌,亦難於著手,並非一蹴而就之事。然而,若崇尚、充實禮法、義理這一文化金字塔的中堅,不但極具操作性,民眾也會樂於躬身踐行;並且,這一舉措既能自動加深信仰、提升道德,又能抑制法律、制度極端擴張,可謂一舉三得。或許,這是當代治理社會可行且便捷的一種「中庸之道」。
(本文作者呈實為日本問題專家)
——轉載自《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