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3號提案改變婚姻定義惹爭議

【大紀元記者薛明珠綜合報導】加州11月公投案之一的3號提案,是一項州憲法修正案,因涉及修改婚姻定義,可能改變人們對婚姻的理解,從而引發了廣泛的爭議。

3號提案(ACA 5)由加州民主黨眾議員羅達倫(Evan Low),和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聯合提出,旨在修訂加州憲法,承認結婚為所有人的基本權利,無論性別或種族,並廢除加州憲法中規定的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的條款。

提案的支持者包括加州民主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加州平權組織(Equality California)、加州女選民聯盟(League of Women Voters of California)等團體和州長紐森。反對此提案的有加州家庭委員會(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行動自由(Freedom in Action),及譚納·迪貝拉牧師(Rev. Tanner DiBella)等人士。3號提案需要超過半數支持票通過。

提案或給婚姻帶來各種可能

雖然,羅達倫在立法意圖信中稱,3號提案只是確認婚姻為一項基本權利,並不會將婚姻擴展至一夫多妻制,或多配偶制,現有的加州婚姻法律將繼續保持不變。

然而,國家法律與政策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Law and Policy)主席兼憲法專家,迪恩·布羅伊爾斯(Dean Broyles)警告稱,提案3中模糊寬泛的措辭,將婚姻定義的權力,從立法機構轉移至司法系統,使法官在具體案例中作出最終裁定。這將給婚姻的多種解釋敞開大門,遠超一男一女或同性婚姻,甚至會以無法預見的方式,從根本上改變婚姻制度。他認為,提案3最令人擔憂的部分在於,它引入了一種可能完全脫離傳統社會和道德標準的婚姻概念。

加州家庭委員會主席喬納森·凱勒(Jonathan Keller)表示:「婚姻缺乏明確定義是令人震驚的,這可能為一夫多妻、童婚,和亂倫關係的合法化開闢道路。穩定的傳統婚姻對兒童和社會的福祉,至關重要。3號提案取消了婚姻的歷史定義,對加州家庭生活的穩定性及兒童的福祉構成威脅。」

違背神的定義

加州國會大廈聯誼會(California Capitol Connection)發表聲明,反對這項提案,表示婚姻自始至終被定義為男人和女人之間的結合,並強調,這是神設立的。他們認為,婚姻的討論並非關於愛或恨,而是關於真理的問題,強調人類無法重新定義神已經設定的事物。

文明社會的障礙

凱文·斯奈德(Kevin Snider),太平洋正義研究所(Pacific Justice Institute)首席法律顧問,對大紀元表示,「提案3僅簡單表述婚姻是一項基本權利,卻沒有設置任何限制條款。這意味著,來自其它國家的人可能會攜帶他們的未成年妻子,或在美國與六年級的女孩結婚。文明社會不應該為任何形式的婚姻敞開大門。」

華人質疑提案意圖

社區義工Alice表示反對提案3,她對大紀元表示,加州早已合法化同性婚姻,社會對同性戀和雙性戀者的接受度也很高。她認為,這類法案的頻繁出現,讓人懷疑提案3背後的真正意圖,是否為未來引入一些極端的婚姻形式鋪路,例如成人與兒童之間的婚姻、兒童之間的婚姻、人與動物的婚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甚至推動人鬼婚姻合法化。

支持者的意見

州長紐森在聲明中表態支持該提案,他表示:「同性婚姻已是全國法律,提案8不應再存在於我們的憲法中。現在是時候讓法律確認婚姻平等,無論你是誰,或愛的是誰。加州堅定支持LGBTQ+群體,及其享有自由生活的權利。」

加州平權組織政治總監謝伊·弗蘭科-克勞森(Shay Franco-Clausen),對媒體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要清除加州憲法上的那個污點。另外,弗蘭科-克勞森還擔心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的變動,會給同性婚姻帶來不確定性,如同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情況。

根據競選網站Ballotpedia的數據,有兩個委員會註冊支持第3號提案,其中包括加州平權組織的委員會,以及Kevin De Leon「相信更美好加州」選舉措施委員會(Kevin De Leon Believing in a Better California Ballot Measure Committee – Yes on Propositions 3, 32, and 33)。這兩個委員會共報告了超過290萬美元的捐款。截至目前,反對方尚未提交任何捐款報告。◇

薛明珠:《大紀元時報》舊金山分社社區記者,關注報導灣區社區政治、經濟、生活、教育、文化等新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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