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市長推市憲章改革 三項提案擬交公投

【大紀元記者路小玉舊金山報導】3月11日,舊金山市長羅偉(Daniel Lurie),向舊金山選務局(Department of Elections)提交意向通知(Notices of Intent),推動三項《舊金山市憲章》(San Francisco’s Charter)修正案。

羅偉隨後對記者表示,此舉是為實現自己的競選綱領,即問責制和改革舊金山「這個腐敗的體制」。

他說:「這個體制只為內部人士服務,滋生腐敗,卻無法為一般舊金山市民謀福利。因此,我們正在兌現競選承諾,建立一個真正為普通舊金山市民服務的市政廳和政府。推諉的時代已經結束。」

此改革競選團隊,隨即啟動簽名收集程序,以便徵集到足夠數量的簽名,將其列入2026年11月3日的普選選票。

該競選團隊稱,此舉旨在減少政治干預、提升政府效率,並改革被批評為「混亂和低門檻」的公投制度。

3月11日,舊金山市長羅偉正向選務局提交意向通知,推動三項《舊金山市憲章》修正案。(路小玉 / 大紀元)

憲章過長被批拖慢政府效率

此改革競選團隊發布的新聞稿稱,《舊金山市憲章》目前超過500頁,是美國主要城市中最長的市級憲章之一。該競選團隊認為,過多細則使政府運作僵化,造成官僚主義、項目延誤、審批複雜,助長腐敗,並削弱行政問責。

上週,羅偉與市議會主席孟達文(Rafael Mandelman),聯名致信市主計長格雷格・瓦格納(Greg Wagner),詳細說明了擬議的《憲章修正案》。新聞稿稱,這些建議是在聽取「憲章改革工作小組」及全市居民廣泛意見後提出的。

孟達文表示,隨著時間推移,憲章內容變得越來越複雜。

他說:「我們的《市憲章》已經變得僵化而複雜,使市府更難回應居民的需求。這些改革採取務實方式,使政府運作更加現代化,並更具問責性,同時保留強有力的制衡機制。」

改革重點一:擴大市長人事管理權

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改革,是改變市長對市府部門負責人任免的許可權。

羅偉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目前很多市民並不知道,舊金山市長實際上只能直接任命約6%的部門主管。

他說:「如果某個部門負責人沒有做好工作,要把他撤換可能需要6到12個月時間。」

他還表示,目前,一些權力掌握在非民選的委員會(Commissions)手中。這些委員會成員並不是民選產生,卻擁有很大的權力,政府必須更靈活、更有效率。

此項《市憲章》修正,也允許市長、市議會開除由自己任命的委員會委員。

據提案,若改革通過,大多數部門主管將直接向市長匯報工作;市長可任免其負責監督的大部分部門主管;任命機構(市長和市議會)可隨時撤換各自任命的委員會成員;市長可以調整市府部門的匯報結構。

此外,市長可以任命副市長,並將部分監督職責分配給副市長,以建立更清晰的城市部門管理體系。

「所有(轄下)部門負責人,將直接向市長匯報工作,我想大多數舊金山市民可能已經這麼認為了,但事實並非如此。」羅偉對記者說。

羅偉表示,這不是為了自己,也是為將來的市長。

改革重點二:整頓政府採購與合同制度

第二項改革,針對市府合同審批制度。

羅偉表示,目前舊金山不同部門有不同的採購流程,制度複雜,且容易受到政治干預。

他說:「目前的合同制度滋生了腐敗。」他表示,舊金山每年因為複雜流程浪費「數千萬美元」的納稅人資金。

改革方案將把合同規則管理權,統一交由市行政官(City Administrator)負責;簡化合同審批流程;提高需要市議會批准的合同金額門檻。

改革競選團隊表示,目前,相關金額門檻近40年未調整,導致很多常規合同也需要市議會審批,從而拖延項目進度。

改革重點三:修改公投提案規則

第三項改革,則涉及舊金山的公投提案制度。

舊金山是加州唯一允許少數市議員或市長,單方面把提案放上選票的縣/市,導致選民需要面對大量複雜且相互競爭的提案。

「我們將把這項提案提交給市議會的大多數成員,並將取消市長單方面將某些議題提交投票表決的權力。」羅偉說。

例如,在2024年,舊金山選民需要對15項提案投票,而聖荷西(San Jose)只有1項,奧克蘭(Oakland)只有3項。

他說,這種制度導致選票過長、內容複雜。一些提案設計的並不好,甚至互相矛盾,卻能放上選票。

改革方案包括:將提出提案所需市議員人數,從4人提高到6人;取消市長單方面將提案放上選票的權力;提高公投提案所需簽名數量。

羅偉強調,他願意放棄自己目前擁有的權力。

「這絕不只關乎我,這關乎未來的市長,也關乎未來的市長和民選市議員們攜手合作,為舊金山市民帶來實質的成果。」

他表示,這一制度將鼓勵政府內部協商,而不是把所有爭議都交給選民。

「我們現在努力的方向是簡化投票流程,讓市議員和市長真正合作,達成共識,而不是把所有問題都擺在選民面前。」羅偉說。

支持方:減少官僚程序、節省公共資金

舊金山建築與施工行業委員會(San Francisco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Trades Council,SFBCTC)秘書兼財務主管魯迪・岡薩雷斯(Rudy Gonzalez)表示,繁瑣的程序拖慢基礎設施建設。

他說:「我們的工人建設住房、學校和基礎設施,《市憲章》卻把官僚程序寫入其中,導致項目延誤、成本增加,也減少就業機會。」

「一個高效運作的制度,對工人、納稅人和整個舊金山都是好事。」岡薩雷斯說。

質疑方:可能削弱權力制衡

一些批評人士擔心,這些改革可能會擴大市長權力、削弱監督機制。

批評者認為,如果提高提案門檻,普通民眾可能更難把議題帶到選票上,讓資金雄厚的團體更容易影響政治。

還有觀點認為,將更多人事權集中在市長手中,可能削弱獨立委員會的監督作用。

羅偉則強調說,改革的目標是讓舊金山制度與加州其它城市保持一致,而不是削弱民主參與。

他說:「原來這種做法助長了分裂,讓任何人都能隨意把提案放到選票上,糟糕的提案經常出現在選票上,所以我們必須改革。」

羅偉表示,如果選民批准這些改革,市民最早能感受到的變化可能包括:政府合同節省納稅人資金;未來選票更簡潔;市長與市議會合作更多。

他說:「一些改變可能需要一兩年時間才會見效。」

目前,這些提案仍需收集足夠數量的選民簽名,才能正式進入2026年11月的選票。◇

發佈:2026-03-12 11:15 | 修改:2026-03-12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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