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監事會通過「可開除民選警長」提案

【大紀元2022年07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聞慧編譯報導)洛杉磯監事會曾多次與警長亞歷克斯‧維拉紐瓦(Alex Villanueva)在各項問題上發生衝突,7月12日,監事會指示縣檢察官們起草一項公投案,以賦予監事會權力用正當理由免除民選警長職務。

擬議的公投案將賦權監事會

據城市新聞社報導,讓選民在11月票決之前,公投案需先返回到監事會進行最終審批。監事會這項動議於週二以4比1的投票結果獲得通過,監事凱瑟琳‧巴格(Kathryn Barger)投了唯一的反對票。

監事會主席霍莉‧米切爾(Holly Mitchell)和監事希爾達‧索利斯(Hilda Solis)提出的動議指示縣檢察官起草所需的文件和條例,並於11月8日提交給選民,這將允許監事會以五分之四的票數「因故」罷免民選警長

米切爾說:「擺在我們面前的警長問責的問題既緊迫又具系統性,它影響了過去幾代洛杉磯人,也對未來產生了重要影響。不幸的是,洛縣在警長監督和透明度方面令人感到不安。」

監事會5人小組可「因故」罷免警長的權力被界定為:違反與警長職責有關的法律;公然或屢次失職;挪用公共資金或財產;故意偽造相關官方聲明或文件;或妨礙監察長、警長民事監督委員會或任何有權進行此類調查的政府機構對警長的行為進行任何調查。

維拉紐瓦:會使警長難以調查犯罪

維拉紐瓦抨擊該提議違憲。他週一致信監事會,指出該動議「將允許腐敗的監事會成員恐嚇警長,使其無法履行調查犯罪的公職」。

警長寫道:「這項動議是公務腐敗的關鍵,特別是當『因故』含意如此廣泛、未予界定時,允許政治任命官員斷定『正當原因』存在本質缺陷。」

「看來你們正在讓自己成為警長辦公室的法官、陪審團和劊子手,使選民的意願無效。這項非法動議旨在削弱警長的作用,使該辦公室從屬於監事會。從表面上看,你們提議的條例語言不是對法律的正確解讀。」

維拉紐瓦的競選團隊上週發表聲明說,監事們「沒有資格」尋求這種權力來罷免警長。其聲明寫道:「如果監事們把時間花在減少無家可歸者和改善醫療保健上,而不是試圖奪取更多權力,那麼洛杉磯人民會更受益。」

「如同監事,警長是一個民選職位。警長無權要求解僱監事,反之亦然。」

背後有政治動機?

在監事會會議上,巴格質疑該提案背後的推動力,稱其出於政治動機,並詢問為什麼只針對警長而不是其他縣領導職位。巴格說:「我仍然擔心,今天監事會批准的這一行動會削弱洛杉磯縣選民的聲音,加深選民對政治的冷漠。」

米切爾否認該提議是出於政治動機。「自從當選這個職位以來,我從未推測過成員提出問題的動機。」她說。

維拉紐瓦曾多次與監事會發生衝突,指責其成員以犧牲公共安全為代價,剝奪了警署資金,維拉紐瓦還拒絕了在該縣民事監督委員會出庭的傳票。

該動議沒有提到維拉紐瓦的名字,但點出:「現任警長公開反對監督和透明度,並通過不斷抵制和阻礙這些制衡系統來測試現有監督結構的功能。」監事們在會議上也對維拉紐瓦提出了批評。米切爾指責他「公然無視合法監督和問責制」。監事希拉‧庫爾(Sheila Kuehl)說,如果維拉紐瓦「行為不那麼惡劣」,監事會可能不會提出這個提議。

該動議還提到了前任警長李‧巴卡(Lee Baca)——他因腐敗指控被送往聯邦監獄,以及彼得‧皮奇斯(Peter Pitchess),他「拒絕來自部門外的對副手團伙的首次內部調查」。

根據該動議,儘管努力監督警署部門,「但監事會檢查警長公然無視法律監督和問責制的能力受限」。

共和黨發聲明抨擊

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週五發表聲明,抨擊該提案是「民主黨在達不到目的時喜歡改變規則的又一個典型例子」。該委員會表示:「維拉紐瓦警長不僅是一名民選官員,而且是願意站出來反對監事會削減警察資金的少數幾個人之一。」

維拉紐瓦是一名註冊的民主黨人。

維拉紐瓦將在11月與前長灘警察局局長羅伯特‧盧納(Robert Luna)進行決選,以決定是否開啟他的的第二個任期。週一,盧納的競選團隊宣布,監事會的所有五名成員都支持他。◇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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