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滅門案反思 如何阻止罪案重演

文:陳禾

【2022年10月14日訊】最近一起殺害嬰兒的綁架滅門案震驚了加州。警方稱此暴行為「純粹邪惡(pure evil)」。儘管凶嫌已經落網,但公眾不得不面臨一個現實:與充斥報章的許多罪案類似,這起駭人血案,只是凶嫌犯罪歷史的一次重演。

殺嬰滅門案 竟是凶嫌歷史重演

10月5號,加州中部小城默塞德市(Merced),一個被綁架的印度裔家庭,被發現陳屍於偏遠的農場。4名受害者包括8個月大的女嬰阿魯希(Aroohi Dheri),以及她的父母和叔叔。

默塞德縣官員於 2022 年 10 月 5 日,發現了 8 個月大的 Aroohi Dheri、她的父母 Jasleen Kaur 和 Jasdeep Singh及叔叔 Amandeep Singh 的屍體。 (默塞德縣治安官辦公室)

嫌犯是48歲的薩爾加多(Jesus Salgado),一年前此人曾為受害人工作,並與後者發生矛盾和爭執。儘管犯罪動機尚不明朗,但監控視頻顯示,10月3號,頭戴口罩的嫌犯持槍綁架了受害者一家。4號,嫌犯被捕,但拒絕透露受害人下落。直至5號,受害人一家的屍體被郊區農場工人發現。據悉,凶嫌曾在案發後試圖自殺,但落網後拒不認罪。

雖然尚未定案,這起滅門慘案,似乎並非不可預見的隨機性事件。

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本有可能被避免。因為,該血案只是凶嫌犯罪歷史的一次重演,或者說升級。

凶嫌薩爾加多前科累累,之前就曾經犯下了與此次類似的,持槍綁架前老闆家庭的惡性案件。

2005年12月底,薩爾加多對前雇主一家實施搶劫和綁架。當時薩爾加多持槍威逼併闖入前雇主家中,用膠帶把前雇主一家捆綁後,將財物洗劫一空;並在逃跑前逼迫雇主一家人跳入泳池。數天後薩爾加多被捕,並於2007年被定罪,獲刑11年。但實際上,他僅在監獄服刑8年,便於2015年獲得假釋,出獄。

17年後,看到薩爾加多最新的犯罪報導,當年尚未成年的一名受害人告訴媒體,自己依舊心有餘悸。

令人痛心的是,這一次,受害人連後怕的機會都沒有,甚至8個月大的嬰兒也未被放過。

反思之一:誰該為女嬰遇害而擔責

逝者已逝。這起悲劇在震驚加州和全美之餘,也帶給社會沉重的反思,那就是如何避免犯罪重演?如果做不到,又如何保護孩子、家庭和社區的安全?

針對這起殺嬰滅門案,嫌犯薩爾加多已經被控4宗一級謀殺罪,一旦定罪可能被終身囚禁,不得假釋。不過,當地檢察官並未對薩爾加多提出死刑懲罰,僅表示保留未來的可能性。

與犯罪惡行相比,這種量刑可能顯得過輕,但在今日的加州,已屬重罰。因為加州州長紐森曾於2019年簽署行政令,用緩刑的形式在加州暫停了執行死刑。

鬧心的是,加州不僅叫停了這一種刑罰。

將犯罪行為歸咎於所謂社會不公,並無視受害者權益的激進(progressive,所謂進步主義)司法改革,如今已經成為了美國的「政治正確」。

從部分郡市地檢長、到州和聯邦層級的法官、議員等政治人物,不少極左派政客都在推動,打著公正旗號、實為偏袒犯罪的所謂進步主義改革。

而加州成了這種極左激進浪潮的排頭兵,先後通過了重罪變輕罪的47號法案,提早假釋重罪犯的57號法案等等。

令人遺憾的是,這些激進改革,口口聲聲是為了改變製造累犯的司法文化,卻給社會帶來了更多的累犯,和更殘暴的罪行。

從這個角度看,8個月大的阿魯希和她的家人們,可以說是激進主義(進步主義)最新的犧牲品之一。而且,這種犧牲顯然還會繼續。

近年來深陷犯罪泥沼的舊金山和洛杉磯等加州大都市,無疑受害不淺。今年舊金山剛剛公投罷免了極左派地檢長博徹思(Chesa Boudin)。洛杉磯還在為罷免該地區的激進地檢長賈斯康(George Gascon)而努力。

反思之二:刑罰或心法,誰能帶來安全

然而,現實往往比刑事理論更複雜。嚴刑厲法,也並不必然保障一個社會的祥和。

例如,執行死刑最多、刑罰最嚴苛的中共政權,在對中國大陸表面「維穩」的同時,也催生出愈來愈暴虐和黑暗的社會現實。

中共嚴禁槍枝,結果是各地持刀行凶的案件層出不窮,包括凶性大發的惡徒在幼兒園中砍殺幼童。

更可怕的是,危害中國民眾人身安全的,遠不止是普通的罪犯或黑社會組織。例如今年的唐山打人案,就徹底撕破了中國治安的假面具。

今年6月,在唐山市的警局(派出所)旁邊,監控攝像頭之下,惡徒騷擾、侵犯和毆打數名女孩,慘狀不忍直視。事後媒體披露出,凶徒不但是慣犯,而且與公檢法勾連甚深。不出意料,中共各級政法部門出手遮掩,文宣部門壓制真相。

這起案件最終成為,令中國民眾尤其是中國年輕女性,越來越不安的又一個標誌性事件。

如果說中共的嚴刑厲法,和西方的激進司法改革,都無法帶給人們安全感。那如何才能真正的保護家庭和社區?

其實,西方失敗的激進司法實踐,和中國大陸被掩蓋的危險現實,存在兩個共同點,一個是刑罰的不公;另一個就是道德約束的不足,或者說心法的缺失。而後者不易被覺察,並且更為重要。

善惡有報,本來就是天理。無論是否有刑罰的威懾,只要尊重傳統,堅守正信,人們就會有道德的制約和信仰的指引。這種傳統文化和信仰,就構成了維繫我們人類社會存續的心法。

換言之,任何法律制度最終落於人心。只有心法約束,人的一言一行才稱得上是人。若無心法制約,任何刑法制度都只能是一紙空文。

正因如此,歷史上才有唐太宗釋放四百死囚回家過年,這種現代人無法想像的寬刑先例。而當年的死囚們也未辜負明君信任,來年春天一個不少的回歸受刑。

思古慮今,寬刑或嚴刑,刑罰或心法,哪一個是我們更亟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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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1樓

    文章写得好,有深度, 政客并没有保护民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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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亮
    2樓

    嚴刑厲法,也並不必然保障一個社會的祥和.説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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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ge
    3樓

    道德問題,人心問題,法律問題,社會問題。加州一直走在錯誤的道路上,加州不是唯一,但卻是最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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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x
    4樓

    文章写的不错,个人觉得可以试着换一个写法,比如切入点可以是一个小事,更能吸引人,另外,评论的部分有点太多了,多写点事实可能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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