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6日訊】(記者聞慧編譯報導)喬治·希茨(George Sheetz)從事建築業已有50年,省下一些錢。他在離太浩湖不遠的地方買了一塊空地,打算在那裡建一棟房子養老。
但當希茨去申請建築許可證時,他意外地收到了超過23,000美元的「交通影響緩解」(Traffic impact mitigation)稅費。幾年前,埃爾多拉多縣(El Dorado County)設立該項收費,以幫助支付道路工程費用。
希茨告訴福克斯新聞:「那時我就很生氣。我說:『這太荒謬了。』」希茨一生建造過幾棟房屋,因此他對典型的行政流程和費用非常熟悉。
他回憶道,一名縣官員在他抱怨後說:「你不一定非要在這裡建房,去別的地方吧。」希茨已經訂購一套預製房屋(Manufactured home),付了首付款;因此他在2016年支付了該筆稅費。但不久之後,他對該縣提起訴訟,認為收費金額與他的項目對道路造成的實際影響不成比例。
希茨的律師保羅·比爾德(Paul Beard)告訴福克斯新聞:「希茨先生認為這太過分了,他那1,800平方英尺的小型預製房屋不會造成相對(於稅費)的交通影響。該縣對希茨先生的做法從根本上來說是不公平的。該縣要求希茨先生為公路和地方道路上先前存在的缺陷買單,以此作為向他發放許可證的條件。」
經過長達7年的法律抗爭,本月早些時候,比爾德在最高法院為希茨的案件進行了辯護,自由主義公益律所「太平洋法律基金會」的幾位律師擔任他的協理律師。
希茨說:「老實說,我做夢也沒想到我們會進入最高法院,我只是想打這場仗,因為我知道他們的做法是錯誤的。」
然而,埃爾多拉多縣表示,其收費是為了支付道路維護費用,與地方政府收取的用於公園運營、警察部門和其它服務的費用類似。該縣副行政長官卡拉·哈斯(Carla B. Hass)在案件提交給最高法院審理之前,向美國廣播公司(ABC)當地分支機構發表了一份聲明。
哈斯本月早些時候表示:「此案的結果可能會對地方機構如何為公共基礎設施(如道路和消防設備)提供資助,產生全國範圍的影響。加州高等法院和加州上訴法院已經維持了埃爾多拉多縣的收費標準,確認該縣遵守徵收『開發影響緩解費』的所有適用要求。」
根據《憲法》的徵收條款,政府可以徵用包括金錢在內的財產,但必須滿足某些條件。比爾德認為,埃爾多拉多縣的收費是違憲的,因為收費金額沒有考慮單一項目將花費政府多少錢,而且只有新開發項目的申請者——而不是所有納稅人——為公眾使用的服務提供資金。
最高法院將於6月30日前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