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剛開始申請政治庇護的新移民,常會問一句話:「我經歷是真的,但我沒有證據怎麼辦?」這句話背後反映出一個普遍的焦慮:庇護官要的是「可信」,但我們有的只是記憶。其實,證據不一定要是官方公文或媒體報導,只要能幫助你重建真實情境、支持你的敘述,都可能成為有力的「佐證」。今天,我們就用最簡單的方式告訴你:如何動手蒐集庇護證據,讓你不再空口說白話。
一、從「你自己」開始
最關鍵的證據之一,就是你自己的故事敘述。請不要等律師問你才開始講,也不要臨時抱佛腳胡亂編。建議你從頭開始寫下來,包括:
你是誰?從事什麼職業?有什麼身分(例如法輪功學員、教會信徒、民運參與者)?
發生了什麼事?何時、在哪裡、由誰主導?
有過幾次抓捕?怎麼對你?
家人有沒有也被連坐、威脅?
為什麼你現在不能回國?有什麼實際風險?
時間順序清楚、細節具體,就是第一層證據。
二、文件類證據:盡量多找,沒有也別慌
當你說自己曾被抓、被打、被威脅,最有說服力的,就是能拿出證據文件。以下是常見的類型:
醫院證明:看診記錄、X光片、精神創傷報告等
罰款單/拘留通知:公安開的處分單、行政處罰通知書,傳喚證/口頭警告錄音:證明曾被官方監控、約談或威脅
新聞報導:有你名字或影像的活動報導,或你參加事件的相關新聞
網路截圖:微博、微信、推特、Telegram 等社群媒體上的言論紀錄、被警告紀錄、封號通知等
社區監控紀錄:居委會、單位寫給你家人的警告信、勸說信
這些東西不用全有,一兩樣有力的就足以撐住整個故事。如果這些資料現在沒有,也可以設法請國內的朋友或親人幫忙找,或試著回想是
否有照片、截圖、信件等留存。
三、證人證詞:有人支持你,可信度大增
很多人說:「只有我一個人知道,怎麼證明?」其實,有時候旁觀者的一封信,就能增加你的可信度。
可以請以下對你經歷了解的人寫證明信:
你的家人、朋友、鄰居
同一個團體(教會、功法點、組織)的人
曾經跟你一起被抓、逃亡、參與活動的人
證明信的內容要包括:
寫信人是誰?與你什麼關係?
他目睹或聽你親口說過哪些事情?
為什麼相信你真的有被迫害?
信件必須簽名,最好附身份說明(如電話、地址、社交媒體帳號、照片),也可以找律師幫忙草擬範本。
四、團體證明與國際背景材料
如果你曾參加宗教、異議或民主活動,可以請這些團體出具正式聲明,說明你的身分與參與情況。
例如:
法輪功學會證明你是學員,並曾參加哪場活動
民運組織出具你擔任志工或發言人的證明
教會開具你受洗或講道記錄
同時,也可以蒐集一些「客觀情勢」的證明材料,例如:
國際人權組織對你國家迫害情況的報告
美國國務院的國別人權報告
媒體對你國內打壓事件的持續追蹤報導
這些不是直接證明你個人經歷,但能顯示你所說的情境是可信的背景。
五、翻譯與整理:讓移民官看得懂、信得過
證據再好,如果全是中文而沒翻譯,或是排版混亂、照片沒說明,也可能失效。
所有非英文文件都應該:
翻譯成英文
附上翻譯人簽名與聲明(可自翻,但格式要對)
圖片加上說明(如「這是2019年6月我在教會被拍的照片」)
按時間或主題分類歸檔(建議加頁碼與目錄)
小結:
不只是有多少證據,更在於證據與故事是否「對得上。」庇護官不是法官,也不是偵探,他們無法飛回你的國家查證真相。他們只看:你說的故事合不合邏輯,資料能不能支持事實。
所以請記住:
你是真實的,但也要讓人看得見你真實的證明。就算證據不完美,只要合理、連貫、有力,都是好證據。別放棄尋找,也別害怕詢問,有人幫你整理會更清晰。
諮詢電話:(510)205-5177
聯繫郵箱:
goldenluckimmigratio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