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5日訊】(記者Kimberly Hayek報導/張純之編譯)加州州長加文·紐森與州議員已與Uber(優步)、Lyft(來福)達成協議,在維持司機獨立承包商身分的同時,賦予他們組建工會的權利。
該協議於8月31日敲定,結合了勞工支持的《AB1340法案》(允許超過80萬名司機組建工會並協商工資)與公司支持、降低強制保額的《SB371法案》(將每個人的強制保險額度從100萬美元降至6萬美元,每次事故的賠付總額從100萬美元降至30萬美元)。
贊助AB1340的工會「美國服務業僱員國際聯盟」(SEIU California)對這項協議表示支持。
SEIU加州執行董事蒂婭·奧爾(Tia Orr)在8月29日的聲明中說:「零工工作者多年來一直在抗爭、組織與倡導,因為行業巨頭長期以來給予工人不公平的待遇:你做所有的工作,承擔所有的風險,而公司卻做出所有決策並攫取大部分利益。《AB1340法案》將終結這種狀況。」
背景:加州零工經濟之爭
這並非加州零工經濟工作者首次與網約車平台就員工身分展開角力。
2019年,加州議會通過《AB5法案》,試圖將Uber、Lyft等零工司機重新分類為雇員,這將使他們有權享受最低工資、加班費和其它福利。
2020年,包括Uber、Lyft、DoorDash(外賣配送平台)在內的公司聯手推動《22號提案》(Proposition 22),砸下超過2億美元推動該提案獲得通過。當時,這些公司表示,AB5將大大增加他們的運營成本,可能迫使他們退出加州這個全美最大的州市場。
很多自僱人士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Uber工作最吸引他們的,就是工作時間自由、靈活。雖然《AB5法案》想為工人爭取福利,但卻不適用於每個行業,甚至是在變相扼殺很多自由人士的工作機會。
有華裔Uber司機表示,很多人開網約車就是想在兼顧家庭的同時,利用空餘時間多賺一些錢,多勞動、多收入是完全公平合理的。如果變成了雇員,這份工作就失去了其最大優勢。
《22號提案》最終成功獲得通過。該提案允許基於應用程式(APP)的出行或送餐公司將司機分類為獨立承包商,而不是受勞工賠償法涵蓋的雇員。
2024年,加州最高法院維持了《22號提案》的合法性,這一裁決似乎關上了勞工組織的希望之門。而如今,AB1340重新打開了一個缺口,允許司機在不跨越「僱傭關係」界線的情況下,透過公共僱傭關係委員會(Public Employment Relations Board)的認證,集體協商。
各方回應
Uber加州公共政策負責人拉蒙娜·普列托(Ramona Prieto)稱這是一種平衡:「給司機更強的發聲權,同時為乘客帶來成本減免。」
Lyft公共政策總監尼克·約翰遜(Nick Johnson)則表示,降低強制保額可以解決占車費近三分之一的成本,將有助於網約車服務在加州保持可負擔性。
紐森在聲明中也表示,這是工會與共享經濟公司之間的妥協。
他說:「勞工與企業坐下來一起化解分歧,找到共同點,讓數十萬司機獲得賦權,同時也讓數百萬加州人能以更實惠的價格使用叫車服務。這證明加州能做大事,能解決艱難問題,並改善人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