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Beige Luciano-Adams報導/薛明珠編譯】一項備受關注的社群媒體成癮訴訟案,近日在加州作出關鍵裁決。陪審團認定科技巨頭Meta與Google對一名加州女子因沉迷其平台而造成的心理傷害負有責任,並裁定兩公司須支付總計60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此案被視為全美同類訴訟的重要指標,可能對未來數千起相關案件產生深遠影響。洛杉磯陪審團在經過九天審議後作出裁決,為家長、學生、學區及州檢察長等提出的類似訴訟,提供了法律主張與求償方向的參考框架。
在賠償部分,陪審團裁定300萬美元為補償性賠償,其中Meta負擔70%,Google承擔30%;另判300萬美元為懲罰性賠償,由Meta支付210萬美元、Google支付90萬美元。
該案原告為一名20歲女子,化名「Kaley G.M.」(K.G.M.)。她指控Meta旗下Instagram與Google旗下YouTube的設計機制,使其自幼成癮,進而導致焦慮、憂鬱及身體意象障礙等心理問題。她表示,自己6歲開始使用YouTube、9歲接觸Instagram,曾一度每天使用長達16小時,即使遭遇網路霸凌仍難以自拔。
在為期五週的審理過程中,雙方律師就社群媒體對青少年大腦的影響、企業高層是否知情及其時間點,以及導致原告多年心理困擾的原因展開激烈攻防。陪審團聽取了治療師、青少年成癮專家、企業高層、工程師及吹哨者的證詞,並檢視原告的醫療紀錄與家庭背景,釐清其心理問題究竟源於社群媒體成癮,或與遺傳因素及成長環境中的忽視與虐待有關。
案件焦點集中於平台設計,包括「無限滑動」、美顏濾鏡與演算法推薦機制,而非用戶發布內容本身。後者通常受到《通訊端正法》第230條與《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庭上披露的內部文件顯示,Meta內部早已知悉其產品可能對青少年造成傷害,但未採取有效應對措施。
原告律師馬克・拉尼爾(Mark Lanier)將被告比喻為在非洲草原上獵捕受傷羚羊的獅子,指科技公司為追逐金錢與權力,刻意鎖定脆弱青少年。他表示,這些公司「不會選擇最強壯或最勇敢的對象,而是鎖定最脆弱的人下手」。
對此,被告方則否認刻意設計成癮機制或針對未成年人。Meta執行長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表示,公司目標在於提供正向使用體驗,使用時間增加屬自然結果。Meta方面在判決後回應稱,不同意裁決,正評估後續法律行動;Google則尚未立即發表評論。
辯方律師亦指出,原告的心理困境可能源於個人與家庭因素,而非單一平台影響。Meta律師保羅・施密特(Paul Schmidt)在結案陳詞中表示,原告方的論點要求陪審團相信「如果只看Instagram,她的人生就會截然不同」,但證據顯示「情況恰恰相反」。Google律師則主張,YouTube更接近類似Netflix的串流影音平台,而非典型社群媒體。
此外,Snapchat與TikTok亦為最初被告,但兩家公司已在2月9日開庭前達成和解。
審理期間,多位因子女自殺或參與致命「病毒式挑戰」而喪命的家長持續到場旁聽。他們認為,相關悲劇與平台設計有關,有人甚至天未亮即抵達,或徹夜守候,只為進入法庭。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2024年數據,美國10名青少年中有9人使用YouTube,其中73%表示每天使用。在全球範圍內,YouTube為觀看量最高的應用程式,其次為Instagram,兩者用戶數均估計介於20億至30億之間。
此案審理正值全球加強網路安全監管之際。隨著各國政府推動青少年使用限制,家長對平台責任的關注升溫,該判決被視為監管趨勢的重要轉折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