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綠卡系列

夫妻為何要分開問?Stokes面談的目的

訪 岳錦福 美國移民法律研究員

記者 郭簡/報導

「請先生留在這裡,太太請跟我到隔壁房間。」

不少申請婚姻綠卡的夫妻,聽到移民官說出這句話時,心裡都會猛地一沉。原本坐在一起接受面談的夫妻,突然被分開,各自進入不同房間。接下來,兩人要回答幾乎完全相同的問題,而所有回答都會被詳細記錄,再逐一比對。

許多人把這個過程形容成「夫妻版測謊」。它,就是婚姻移民中最令人緊張的 Stokes 面談(Stokes Interview)

「很多人一聽到要做Stokes面談,就覺得是不是自己已經被當成假結婚了。」美國移民法律研究員岳錦福說,其實,Stokes面談不是為了刁難申請人,而是在有合理疑問時,讓夫妻有機會更完整地說明自己的婚姻。

一場官司,改變了婚姻移民程序

「Stokes面談是法律規定嗎?」

岳錦福介紹,它的名稱來自1975年美國紐約的一件著名案件——Stokes v. INS

當時,一對夫妻因被懷疑是假結婚,移民申請遭到拒絕。法院認為,政府如果懷疑婚姻真實性,應給當事人更充分的說明機會,而不是直接否定。因此,逐漸形成了今天廣為人知的Stokes面談程序。

「它不是每一對夫妻都一定會遇到。」岳錦福說,只有當移民官認為案件存在疑點,需要進一步確認婚姻是否真實時,才可能安排這種進階面談。

為什麼要把夫妻分開?

很多人最不能理解的是,既然是真夫妻,為什麼還要分開詢問?

岳錦福表示,真正共同生活的夫妻,每天都會一起吃飯、聊天、處理生活大小事,自然會留下許多共同記憶。因此,移民官希望透過各自回答,了解兩人的生活是否真的有交集。

問題可能包括:

你們第一次在哪裡見面?

婚禮有哪些親友參加?

昨天晚上吃了什麼?

家裡浴室是淋浴還是浴缸?

另一半每天早上通常喝咖啡還是喝茶?

有些問題看似瑣碎,其實都圍繞著一件事:你們是否真的一起生活。

案例一:早餐答案不同,算不算有問題?

曾有一對夫妻在面談時,丈夫回答:「她每天喝咖啡。」

妻子卻回答:「我現在每天喝茶。」

兩人一下子都緊張起來,以為一定出了問題。

岳錦福說:「其實,這種情況很常見。」

也許太太以前習慣喝咖啡,最近改喝茶;也可能丈夫記得的是平日,妻子回答的是最近幾天。

「移民官看的不是某一個答案,而是整體情況是否合理。」

只要兩人的生活脈絡一致,偶爾出現小差異,通常不是關鍵問題。

真正重要的是共同生活

岳錦福提醒,Stokes面談不是記憶力測驗。

夫妻共同生活多年,不可能每件事情都記得一模一樣。真正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共同生活的重要事實。

例如:

住在哪裡?

什麼時候搬家?

是否一起生活?

是否知道對方工作情況?

是否了解家庭成員?

這些內容如果出現大量矛盾,就可能讓移民官產生疑問。

案例二:住在哪裡,兩人竟然說法完全不同

有一對夫妻接受面談時,先生表示兩人一直住在聖荷西。太太卻回答,他們婚後一直住在舊金山。

進一步查看租約、水電帳單,也無法證明兩人共同居住。

岳錦福表示,像這種涉及婚姻核心事實的不一致,就不是單純記錯,而可能引起移民官進一步調查。因為真正共同生活的夫妻,很少會連住在哪一座城市都說不一致。

最忌諱的,不是忘記,而是硬編

不少夫妻知道要接受Stokes面談後,開始上網搜尋「100道必考題」,甚至把答案全部背下來。

岳錦福反而不建議這樣做:「如果兩個人都像背課文一樣回答,反而容易失去自然感。」

移民官每天接觸大量案件,往往能從回答方式、停頓、互動和細節中,判斷申請人是否只是背答案。如果真的忘記某件小事,誠實回答「我記不太清楚」,通常比臨時編造更好。

案例三:自然,比完美更有說服力

有一位先生被問到家裡客廳窗簾的顏色。

他想了一下,笑著回答:「這個我真的不知道,家裡都是太太在布置。」

太太接受詢問時,也笑著說:「他根本不會注意窗簾,只知道坐在沙發看電視。」兩人的答案並不完全相同,卻呈現出一致的生活模式。

岳錦福說:「真正的夫妻,回答未必一模一樣,但通常能反映出共同生活的樣子。」

誠實,永遠是最好的準備

「如果真的收到Stokes面談通知,應該怎麼準備?」

岳錦福建議,首先,重新閱讀自己提交的所有申請資料,確保對婚姻經過、住址、工作、家庭狀況等基本資訊都有清楚印象。其次,可以一起回想共同生活的重要經歷,例如搬家、旅行、節日聚會等,但不要刻意背誦答案。最重要的是,如實回答每一個問題。

「不知道,就說不知道;記不清楚,就說記不清楚。」

因為移民官真正想了解的,不是你記憶力有多好,而是這段婚姻是否建立在真實的共同生活之上。

岳錦福最後表示,對真正相愛、共同生活的夫妻而言,Stokes面談不是一道陷阱,而是一個說明自己婚姻的機會。

「真正的婚姻,不需要每一句回答都完全一致;真正重要的,是共同生活留下的真實足跡。」

(本文僅為一般性移民制度與實務觀察之資訊整理,不構成對任何個案的法律意見或具體法律建議。實際案件結果須視個別事實與適用法律判斷,如涉及個人案件,應諮詢合格移民律師。)

發佈:2026-08-27 11:10 | 修改:2026-08-2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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