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東們講述:租霸欠租 驅逐禁令給我們帶來創傷

【2023年03月06日訊】(記者李瑩瑩奧克蘭報導)上上週日(2月26日),房東伍先生(George Wu)來到阿拉米達(Alameda)縣政府樓前絕食抗議,因爲被拖欠37個月、高達12萬美元的租金,他曾多次到法院起訴租客,但法院均以阿縣禁止驅逐租客令(Eviction Moratorium)爲由,推遲審理18次。

他的行動引起了多個住房組織的關注,上週二(2月28日),百餘名和他有類似遭遇的小房東們舉行集會,呼籲結束長達3年的驅逐租客禁令。雖然阿縣議會最終決定,不再延長該禁令,伍先生也結束了3天的絕食抗議,安全回到家,但該禁令給房東們帶來的經濟上和心理上的創傷,卻無法抹平。

在舊金山擁有房產的賀先生(Quan He)稱,他的租客本來正常繳租,「但自從2020年,租客了解到『禁止驅逐租客令』,即使不繳租,也不能被房東驅趕後,他們就開始不繳租了。」

「去年4月份該禁令解除時,我曾和租客協商『兩年多未繳的租金可以免掉,但從現在開始,要按時繳租』,租客也同意了。」賀先生說,「但是2個月後,當租客們得知舊金山又延長了該禁令後,再也不按時繳房租了。」

賀先生稱,直到現在,租客們只是隔一個月,才繳一次房租,損失還是蠻大的。

他指出,房東和租客並不是對立的,在困難的時候,大家可以互相幫一下。但是政策不能太偏了,不但要照顧到租客,同時也要照顧到小房東。「政策把社會都分裂了,這樣不好,大家要共同面對困境,共同解決難題。」

去年,加州範圍內對租客的保護措施已到期。不過,加州某些地方,如舊金山、阿拉米達縣、洛杉磯縣等地,仍保留了禁止驅逐租客令,導致房東無法驅趕租客。

有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漢娜·柯克(Hannah Kirk),是奧克蘭的一名房東。「我已經擁有房子12年了,2019年10月,我請另一位單身母親住在我的家裡。但自2021年7月以來,她沒有付過租金,並欠下15,000多美元。」她説,「我要求她離開,但她拒絕了;我也試圖申請疫情期間的補助,但她拒絕簽字,導致我無法拿到補助。這是個非常不好的居住環境,我不能再處理這個問題了,所以我帶著兩個孩子逃離了我們的房子。」

柯克表示,為租戶提供住房很重要,但為房屋的主人提供住房也很重要。雙方的任何一方,都不應該有更多的權力,「我們應該一起努力,創造出對每個人都有用的解決方案。」

29歲的諾亞·馬修(Noah Matthew),在27歲時買了第一套房子,打算出租幾個房間,幫助解決貸款問題。「但一個租客在疫情期間,因爲驅逐租客禁令,停止支付租金。」他説,「我的律師,還有幾乎所有與我交談的人,都告訴我,我不能做任何事情,這真的讓人很不安。」

「我是一個幸運兒,那個租客最終搬走了,我被欠了幾千美元。」馬修說,「但租客住在我房子的那段時間裡,我真的有很多創傷,很困難,有很大的壓力。」

馬修表示,如果有人在你家裡做非法活動,你應該讓他們離開。如果他們不支付租金,他們也沒有理由繼續留下。「我們不是租客的父母!」

小房東德博拉·約翰遜(Deborah Johnson),坐著輪椅,來到了2月28日在阿縣政府門前舉行的抗議「禁止驅逐租客令」的集會,她發言說:「我感到了巨大的不被尊重,就像我在做對不起他們(租客)的事情。而我還在為需要解決的事情被罰款(被拖欠租金),我甚至不能對他們糾正錯誤。」

2月26日,菲利斯·霍尼曼(Phyllis Horneman)曾冒雨前來支持伍先生的抗議行動,她在奧克蘭朗費羅區(Longfellow District)居住了50年。

作爲房東的她表示:「我的丈夫52年前,從加拉帕戈斯群島和厄瓜多移民過來,他來到這裡時一無所有,他省下了每一分錢,才能夠買下一棟房子。」「50年來,我們一直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但這結束了!如果這個驅逐租客禁令不取消,我們不會再出租,因為下一個人將搬進來,但不付租金。而我們已經負擔不起了,我的意思是,我們已經很老了。」◇

作者:李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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