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8日訊】(記者李瑩瑩採訪報導)「我們要付房貸、房產稅、房屋保險、垃圾費、維修等費用,你知道我們的費用有多大,有多痛苦?我們來到美國不容易,有個上高中的孩子,我先生還有心臟病。我們都快60歲的人了,到了暮年,沒想到還有這樣的遭遇⋯⋯」華人房東劉女士(Grace Liu)說。
劉女士於2021年1月份,將位於奧克蘭的獨立屋,出租給一個帶著孩子的女租客。租客只繳了1個月的租金,就拒絕交 租,至今已拖欠租金五萬多美元。
租客言語粗俗 拒付房租還理直氣壯
劉女士的先生曾多次找租客收租,卻得到帶髒字的粗俗回答。「我們去年將她告到法院,也告贏了,法院下達了判決令,判她付租金九千多美元。」劉女士說,「但租客以禁止驅逐租客令(Eviction Moratorium)爲由,理直氣壯地説:『我有法令強有力的支持,你不能驅趕我,我不付錢,你又能怎樣?』按照正常的法律,如果她不付房租,就要被驅趕走。但是,現在政府不讓驅趕、不支持我們要錢。」
劉女士表示,雖然COVID-19疫情期間,政府提供租金減免補助,但是租客不配合申請,拒絕提供個人信息和簽名,所以我們也無法得到補償。
劉女士一家按照程序,每個月都在租客門上貼通知,要求繳納房租。但租客從來不回應,並且,還破壞百葉窗等屋内設施,騷擾鄰居。「租客有正式的工作,但一直不付錢,她弄壞的東西,也不修理。我們現在也沒有辦法,只能勒緊褲腰帶,支付各種費用,這個法令竟支持這種無賴!」她氣憤地説。
租客被驅逐後 拖欠的房租誰來支付?
上個月,被欠租12萬美元的房東伍先生(George Wu),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絕食抗議「禁止驅逐租客令」,數百位民衆也聚集到位於奧克蘭的阿拉米達(Alameda)縣政府樓前,舉行抗議活動。最終,縣議會投票決定,於4月29日正式結束該禁令。
但現在,劉女士面臨兩難的處境,「即使5月份我們可以驅趕她的話,我們之前損失的租金,也無法要回來。若她在離開之前把房子破壞了,我們還要花費一大筆維修費。」她擔心地說,「這筆維修費只能由我們自己掏,我們也請不起律師。」
自從上週以來,她已經給奧克蘭3位市議員,發送了兩次郵件,要求奧克蘭政府能補償租客欠下的房租。「政府目前補助很多低收入人群,我們收入也不高,而且額外增加了這麽大的負擔。」劉女士說,「既然政府支持房客不付房租,也應該給我們一些生活補助,把房客拖欠的租金還給我們,這才合理。」
「我們把議員選上去了,議員卻把責任都加在我們的身上。我們不僅要付房貸、維護房子,還要支持租客的生活,那誰來支持我們的生活呢?」她說。
但她收到的回覆郵件,都是禮節性的。郵件稱,補償不是一兩天,短期内能解決的。
劉女士呼籲,有類似遭遇的房東,一同進行抗議。希望政府幫助大家渡過難關。她表示,如果房東不支付房貸的話,房子就會被拍賣。很多業主都被銀行收走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