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1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Robert G. Natelson撰文/信宇編譯)在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我解釋了高校一直都是主流正統觀念和不寬容的中心,而不是寬容和自由探索的避風港。文章還指出,「學術自由」的概念是最近才出現的,其助力主要來自冷戰期間(1945—1990年)保護左翼學者免遭政治報復的努力。
中世紀的大學一般實行「教授治校」(faculty governance)的管理模式。然而直到幾十年前,教授治校模式才在美國大學校園盛行。更常見的情況是,大學校長以近乎獨裁的權力統治一個校園,院長或系主任亦對所在院系具有很大的控制權。1985年,我在俄克拉荷馬州一所小型私立大學接受了第一份全職學術工作,當時的情況依然如此。
獨裁意味著一個機構的寬容度和自由度取決於獨裁者的一時興起。而大學獨裁者可能非常不寬容,下面這個故事就說明了這一點:
1964年,來自亞利桑那州的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巴里‧戈德華特(Barry Goldwater)代表共和黨挑戰總統職位,他的對手是民主黨時任總統林登‧約翰遜(Lyndon Johnson)。戈德華特是保守派的代表人物,他的競選活動吸引了許多熱情的年輕志願者。
眾多志願者中有一位年輕的蒙大拿大學法學院學生,名叫傑拉爾德‧尼利(Gerald Neely)。然而當時在位的法學院院長並不支持戈德華特參議員。當院長發現尼利支持戈德華特時,他把這個年輕人叫到辦公室,告訴他如果想留在法學院,就必須退出戈德華特的競選活動。否則,院長將開除他。
尼利無奈地選擇退出戈德華特競選。因此,他留在了法學院,此後成為蒙大拿州比林斯(Billings)市一名傑出的律師。他告訴我這個故事時,我還是蒙大拿大學的一名法學教授,正在利用業餘時間自願投身於保守派事業。因此,如果那位法學院院長仍然在職,他肯定會公開要求解除我在大學的職務。幸運的是,那時他已離任,而當時擔任法學院院長的人雖然是一位自由派民主黨人,對於政治分歧比較寬容和尊重。
散發毒性的大學模式
儘管學術專制的惡意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然而事實上,這可能是治理功能失調的大學模式的唯一途徑。我們來對這個模式把把脈,看看出了哪些問題。
首先,把幾千名青少年集中到一個地方,他們都是荷爾蒙分泌旺盛的人,正處於叛逆的青春期,其中大多數人都是第一次遠離家門。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對於課程學習缺乏純粹的目標;他們只是想要獲得大學學位,要麼是為了改善就業前景,要麼是為了推遲就業時間。
第二,把他們塞在密集的宿舍裡,甚至是男女合住,對社會行為規範放鬆約束,縱容甚至鼓勵性亂交。
第三,讓一些成年人參與管理,然而他們大多沒有受過人類行為方面的專業培訓,不對自己想法的後果負責,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現實世界」的經驗,而且往往對那些有經驗的人心懷怨恨。
第四,確保權力的分散,使每個人都無權做任何事情。管理人員如果想保住飯碗,就必須迎合師生的各種離奇願望。
第五,增加一幫馬克思主義者和其他激進組織者,吸引數千名天真的學生和數百名心懷怨恨的教授前來搗亂。
第六,增加一個主要基於「投入」而非實際教學成果的認證程序,而這種投入主要是在資金和設備等方面。
第七,輔之以聯邦官僚機構,為青少年上大學提供看似「免費」的資金,並為教師提供利潤豐厚的補助金,用於促進中央集權的「學術」宣傳。[例如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簡稱EPA)下撥的各種環境正義基金(Environmental Justice Grants)。]
還會出什麼問題呢?
答案當然是「幾乎一切」。
近距離觀察毒性模式
人性具有某些共性,大多數人都會對環境做出程度不同的反應。這些環境提供了激勵機制和規則,鼓勵良好行為,或者縱容不良行為。而目前的大學環境往往縱容不良行為。
目前公立學校系統越來越多效仿的大學管理模式中,最嚴重的缺陷或許就是將人們按年齡劃分層次。眾所周知,當人們與不同年齡的人交往時,往往會有良好的激勵功能:年長者是年輕人的榜樣和老師,而年輕人的理想和活力激勵著他們的長輩。
然而,大專院校的學生大多年齡很小,一般在18—24歲之間。處在這個階段的年輕人大多缺乏經驗,容易衝動,沒有家庭責任感,缺乏安全感,容易從暴民那裡獲得靈感和衝動。難怪「學生群體」(the student body,這是學術界的說法,也是1976年發行的一部美國電影名稱)總是給人動盪而愚昧的負面印象。
專制式的管理,如果運用得當,或許可以控制動盪。由品行出眾的教師進行治理,或許也能控制動盪。然而目前的專制管理已被教授管理所取代,而大多數教授與過去的傳奇教師並無多少相似之處。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左派意識形態主義者充斥著各個大學校園。大學並沒有持續努力防止這些意識形態主義者宣傳和誘導學生鸚鵡學舌、照貓畫虎。
大學也沒有持續努力對教授們培訓教學藝術。這就是為什麼那麼多教授僅僅通過講課和回答問題來「教學」而已。
大學的確會要求學生填寫有關授課教師的表格,對教授們評教打分。然而,年輕的學生對教學法知之甚少,因此這些表格大多只能反映出哪些教授最擅長招攬人氣,並不能實質反應教學水平。相對而言,大學應該在學生畢業幾年後對他們進行跟蹤調查,了解哪些教授對他們的影響最大。然而目前來看,很少有大學這樣做。
最後,大學聘用的不少教授從未從事過他們聲稱要教授的專業領域工作。例如,大多數法學教授在受聘時幾乎沒有法律實踐經驗。不少歷史教授從未參與過外交、戰爭、官方決策等,對他們向學生講述的歷史事件缺乏體驗。很少有經濟學教授經營過小企業,儘管小企業在美國經濟中占主導地位。
所有這些都讓「學術叢林」遠離現實,不受其所作所為後果的影響。
下一篇系列文章將探討:認證、體育熱和其它校園亂象。
作者簡介:
羅伯特‧納特森(Robert G. Natelson)是位於丹佛的科羅拉多獨立研究所(Colorado’s Independence Institute)憲法法理學高級研究員,知名憲法歷史學家,曾任憲法學教授。他著有《原始憲法:憲法的實際內容和含義》(The Original Constitution: What It Actually Said and Meant,第3版,2015)一書。他還是總部位於首都華盛頓的美國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組織編寫的《美國憲法傳統指南》(Heritage Guide to the Constitution, 2014)的撰稿人之一。
原文:What’s Wrong With the Universities, and How to Fix It: Part 2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