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英:一個水果攤販的故事

【2024年01月14日訊】我叫庄英,出生在安徽阜陽市,我的父母在天津市擺攤賣水果。自小,我就生活在恐懼中,因為我經常看到我的父母被城管執法者暴力對待。他們搶奪我們的私有財產,以暴力手段禁止我們從事擺攤生意。我的父母是農民,沒有技術和學歷,擺攤是我們唯一的生計。

從很小的時候起,我和其他孩子就在父母攤位周圍幫忙望風,警惕城管突然衝過來。一旦被抓到,輕則丟失所有東西,重則遭受暴力。17歲後,我放棄了學業,開始和父母一起賣水果。我雖然知道城管的暴行,但當我獨自面對他們時,我感到害怕。

我的第一天出攤就遭遇了城管的暴力執法。他們搶走了我的水果,當我試圖保護我的三輪車時,我被摔在地上,還受到了毆打的威脅。之後,他們就帶走了我的東西,只剩我一個人坐在地上哭泣。

回家後,我向父母講述了我的遭遇。就在那時,我得知我們的鄰居,一位燒烤攤主,被城管打得骨折,不得不花費大量金錢和時間在醫院治療。

我和我的弟弟曾一起擺攤,那天我們開著五菱宏光貨車去賣貨。城管搶走了我們的貨物,甚至還要拖走我的貨車。在這種情況下,我弟弟無奈中拿起水果刀自殘,以為這樣我們的車就不會被拖走。他的雙手都劃滿了刀口,鮮血直流。最終,我們的車還是被拖走了,我們也被帶走,被迫寫下保證不再擺攤。

因為經常受到城管的干擾,我們的擺攤生活變得充滿壓力。不僅精神上受到折磨,財務上也承受著重大損失。為了求得一片安寧,我們不得不通過人情世故來應對,比如請城管吃飯、送禮,希望能換來一個固定的擺攤位置。我們曾花費 2,400 和 3,000元請他們吃飯,並每月支付 2,000元的攤位費用。

給城管支付了攤位費後,我們希望能有一個穩定的營生。但即使如此,城管在檢查時仍然對我們採取暴力行為,甚至我父親在撿拾水果時也被踹了一腳。我試圖反抗,卻被送進了派出所,父親不得不交出3,000元罰款才讓我被釋放。

後來過了不久,新上任的城管隊長又改變了規矩,之前的一切協議都化為烏有。我們交付的錢款就這樣無端消失了。通過與其他同行的交流,我們才意識到這已是他們慣用的伎倆。

我們因不願撤攤而再次面臨城管的打壓,水果被沒收,電子秤被砸。憤怒和無力感讓我也參與到了城管砸自己家水果的行列,心想,與其讓好水果被他們拿走,不如留下破損的水果便宜處理。畢竟,城管只對好水果感興趣。

城管離去後,留下了一地的狼藉。我默默地撿起自己的水果和秤,繼續了擺攤的生活。

長期的精神壓力和身體上的摧殘最終讓我選擇了改行。

這些經歷深深地讓我感到恐懼,加深了我對政府的不信任。對我來說,這不僅僅是生計的挑戰,更是一次次對人性和公正的絕望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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