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遞解怎麼翻案?

訪Golden Luck Immigration Office 岳金福

記者/郭簡

對很多尋求庇護者來說,最怕的不是面談沒過,而是剛踏上美國土地,根本來不及講清楚,就被貼上「快速遞解」的標籤,短短幾天內就被送上飛機,遣返回國。這種程序叫作「快速遞解」,是美國政府針對沒有合法證件入境者設計的一種快速處理機制,不需要移民法庭開庭、也不通知律師,就能直接下遣返令。但你知道嗎?即使你已經被快速遞解,也不代表你永遠沒機會翻案。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如果你或親友不幸被快速遞解,有沒有補救的機會?該怎麼翻案?

什麼是「快速遞解」?

快速遞解程序是指,當一個人:在美國邊境或入境口岸被攔下,沒有簽證或使用偽造文件,並且沒能清楚表達「我有恐懼、想申請庇護」,那麼移民官可以在不經法院審理的情況下,直接簽發一份「遞解令」,把你遣返。這個程序特別「快」的原因是:不給上訴機會、也不通知家屬、律師無法介入。這就是為什麼它常被批評為「最危險的驅逐方式」。

那我如果已經被遞解,還能翻案嗎?答案是:有可能,但要快,還要做對方法!這裡提供你幾條「翻案途徑」:

提出「遞解令撤銷」

如果你被錯誤地下了驅逐令,例如:

你當時明確說過害怕回國,但移民官沒把你轉給庇護官

你根本不懂英語,沒有翻譯協助,導致無法表達

你是未成年,被當成大人處理

你在非邊境地區被非法啟用「快速驅逐程序」

這些情況構成程序錯誤,可由律師向美國國土安全部提交請願,要求撤銷當時的遞解令。通常需要提供當時入境紀錄、談話內容、證明錯誤的證據,難度不低,需要律師協助。

提出「重新開啟」庇護程序

如果你當時來不及說出恐懼,但在遞解後馬上請律師幫你提出「我應該有資格申請庇護」的主張,有時有機會要求重新接受「可信恐懼面談」。

 要求: 

遞解剛執行不久(一般建議在30天內行動)

有新證據證明你回國後面臨危險(例如:你已經被通緝、家人被騷擾、社交媒體發言被舉報)

或原來你根本不知道可以說「我要申請庇護」。

越早行動越有可能補救。否則只能等多年後才能申請重新入境。

向聯邦法院提起「人身保護令」

如果你仍在移民拘留中心,或即將被驅逐,但你堅持自己有庇護理由,律師可以向聯邦法院緊急提起「人身保護令」,要求暫緩遞解,並重新審查你是否應該接受庇護程序。這是法律上的「救命稻草」,但程序複雜、時間緊迫,務必交給專業人士處理。

重新申請簽證/人道入境

如果你已經被遣返回國,但回國後情勢惡化,或你的人身安全面臨迫切危險,也可以嘗試透過美國大使館,申請人道入境,或請國會議員協助發聲、轉介特殊救援方案。

適合對象:

嚴重病患需緊急救治

國內遭迫害、有國際媒體報導支持

家人已在美國取得庇護身分,可協助申請

雖然難度高,但在人道理由明確時,並非完全不可能。

小結:錯過不是終點,翻案要及時!

快速驅逐程序看似無情,但它也不是「無解」。關鍵在於:

動作要快:遞解後30天內是黃金補救期

資料要實:拿出當時的對話紀錄、證據、親友證明

方法要對:每種情況對應不同的法律路

人要找對:越早找移民律師或移民代表介入,越可能救回來

如果你本人或家人遇到類似情況,不要慌張,請儘快聯絡移民法律援助機構或具經驗的律師。你還有機會讓自己的聲音被聽見,讓正義重新登場。記住:你不是失敗者,只是暫時沒說完自己的故事。

諮詢電話:(510)205-5177

聯繫郵箱:

goldenluckimmigration@gmail.com

發佈:2025-07-17 08:57 | 修改:2025-07-1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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