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30日訊】(記者李梅綜合報導)在6月21日「霍華德·賈維斯(Howard Jarvis)納稅人協會」的特別討論會上,該協會通訊副總裁蘇珊·雪莱(Susan Shelley)介紹了名為「廢除死亡稅」(Repeal the Death Tax)的遺產稅相關公投創制案。
在2021年《19號提案》實施前,加州父母或祖父母將不動產時轉讓給後代時,都是依據《13號提案》、《58號提案》和《193提案》等的規定。新的《19號提案》要求在財產轉讓時必須重估房地產市場價,這就使居民需上繳的財產稅大幅度增加。協會主席喬恩·庫帕爾(Jon Coupal)表示:「很難想像還有什麼比政府向失去親人的家庭發送巨額稅單更無情的事情。」
今年4月,加州32區參議員凱利·塞亞托(Kelly Seyarto)提出SCA-4「主要居所和財產轉讓稅」法案,以修正《19號提案》帶來的影響。不過,儘管居民與民間組織踴躍支持、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證詞,SCA-4法案仍在5月10日的參議院小組會議上以3:4被否決。
因此,「霍華德·賈維斯納稅人協會」6月15日向加州總檢察長遞交了「廢除死亡稅」創制案申請,預計從8月份開始徵簽,期望在2024年11月進行公投。庫帕爾說:「我們不會改變《19號提案》對老年人、殘疾人和火災受害者的保護,但我們相信選民不願接受加州史上最大規模的財產稅上漲法律。」
特洛伊木馬
在2020年大選中,否決第16號公投案是加州人最引人矚目的勝利,即否決在公校入學、政府聘僱和承包中考慮種族、性別等因素,維護了《209號提案》規定的既不歧視也不優惠個別群體的平等原則。但就在同一年,選民也以51.11%的投票通過了《19號提案》,這讓州和地方政府每年可能增加幾千萬到幾億美元的稅收。
「第19號公投案題為『老年人、嚴重殘疾家庭、野火或自然災害受害者的家庭保護法案』,誰也不會反對這樣的保護。」塞亞托在參議院小組會上發言,「但它是一個特洛伊木馬,外表閃亮,裡面的東西卻是毀滅性的。」
《19號提案》在給年齡超過55歲的老人、殘疾人或自然災害受害者換房豁免的同時,提高了財產稅。父母轉讓「非主要住宅」給子女時的減免稅額不再適用,轉讓「主要住宅」時則需重新評估部分或全部房產價值,這使得個人需要支付的財產稅大幅度增加,政府當然因此增加了稅收。
洛杉磯縣估值官杰弗里·普朗(Jeffrey Prang)在會上作證說,選民沒有被告知《19號提案》要求的房地產重估會造成複雜且代價高昂的影響(例如人們長期持有的老宅、幾代人興建的企業等)。他說:「社區商場、商店和家庭經營的餐館等在高額稅單下,正面臨倒閉危險。」
塞亞托表示,在認識到其破壞性後,應該趁問題變得更糟之前加以解決,「我們的公民爲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並且對政府失去信任」。《19號提案》由時任加州22區民主黨眾議員凱文·穆林(Kevin Mullin)提出,其標題和解釋都讓人困惑。
據《加州環球報》公投前的分析,該提案將增收加州家庭10億美元的稅額,包括《洛杉磯時報》在內的16家主要地方報都反對(僅5家贊成),《橙縣紀事報》評論說,這是在「搶錢」。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是《19號提案》的最大資助者,也是受益者。不過,該協會否認因此增加了房屋銷量、讓業者賺到更多的錢。此前,該協會分別在2018年和2019年贊助了兩項類似提案,但均未成功。
2020年的第15號公投案也企圖多徵收財產稅,其針對的是工業和商業地產稅,要求按上漲後的市場價而不是購買時的成交價繳交財產稅,但被選民以51.97%投票否決。如果此案通過,將使州縣政府淨增加上百億美元的稅收;發起者稱稅收的60%歸政府,40%用於K-12教育。
捍衛《13號提案》和遺產稅法
《13號提案》正式名為「民眾限制財產稅創制案」(People’s Initiative to Limit Property Taxation),1978年6月6日公投時獲得了62.6%加州選民的支持。「霍華德·賈維斯納稅人協會」即是當年提案的發起人霍華德·賈維斯創立的。
《13號提案》最重要的是限制了房地產稅額,規定最高不得超過該財產現金價值的1%,應由各縣徵收並分配給縣內各區使用;其次,以1976年的房地產價值為評估基礎,每年增值不得超過2%。
第三,規定未來增加任何州稅(稅率或金額,並包括所得稅)都必須在州議會中獲得超過三分之二的投票;增加地方稅也要在地方選舉中獲得超過三分之二的投票。
庫帕爾表示,即將在2024年11月公投的「納稅人保護和政府責任法案」,除了強調增加新稅需獲得三分之二議員贊成票外,還要求經過加州選民公投批准。他說:「我們堵住了法律上的漏洞。」因為加州參眾兩議會的民主黨議員席次都已超過三分之二。
從1978年至今,試圖修改《13號提案》以增加政府稅收的嘗試不斷,捍衛該提案的抗爭也從未停止過。據霍華德·賈維斯納稅人協會,《13號提案》為加州納稅人節省了超過5,280億美元,如果算上該協會在其它提案和訴訟中的勝利,平均為加州的四口之家節省了超過6萬美元的費用。
繼《13號提案》之後,1986年加州人以76%支持了《58號提案》,1996年以67.3%贊同《193提案》。在加州,出售或轉讓不動產均需按市價重估,而《58號提案》和《193提案》保護了父母、祖父母和子孫間包括出售、贈與或繼承的財產轉讓權利。
《58號提案》規定父母可以將任何價值的「主要住宅」的所有權,及每位父母最多100萬美元價值的「非主要住宅(如商業地產、度假屋或出租屋)」持分轉讓給子女,而無需重估市價;為子女設立的不可撤銷的信託也適用該規則。「子女」的定義包括親生、繼子女、女婿、兒媳以及18歲以前被收養的孩子。
《193提案》規定,在孫子女的父母雙亡後,祖父母和孫子女之間購買或轉讓不動產的前100萬美元部分,不需重估市價。(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