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惠林:第十一章 生兒育女經濟學

作者是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2023年09月24日訊】一個人為何降臨人世?雖然有著不少傳說和神話,但由母體生出來應是最真實,是世人都知道的。不過,為何母親會有生育的行為呢?這得溯及父母為何會有生育的念頭。若由經濟學理著手,也可以得到很清晰的了解。本章就借用「生育力的個體經濟理論」來解析。

藉由小孩和財貨給人的感受作比擬

這個理論是由經濟學界的天才、二0一四年五月去世的一九九二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G. S. Becker)教授所揭示,而完整的數學模型則由威裡斯(R. Wilis)教授予以完成。如以上數章所述,個別消費者所追求的是效用極大,而效用的獲得係由消費「財貨」而來,所謂的財貨,範圍極廣,我們也可以簡單的歸為兩類,一為小孩(當成一種特殊的消費財),一為其他的商品。此處,似乎將小孩物品化,理由是小孩提供給父母或家庭成員的滿足(或效用),與其他的物品無異。這種將小孩當成耐久性消費財的方式,即使是在思想開放的美國,也不只受到社會學家和其他學界的嚴厲批判和撻伐,就連經濟學家中也有不少反對者,至於其他較為保守的社會,就更可想而知了。這些反對者認為,此舉簡直是對「人的尊嚴」之一大侮辱,實在令人無法忍受。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分析並不是真的把小孩與冰箱等耐久性消費財同等對待,由而可以交換、買賣,而是藉由小孩和財貨給人的感受相同作為比擬而已,只表示一種相同的感覺罷了,應該不至於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何況這種分析係屬「事前」的概念,亦即行為者在實現其行為前,先由客觀環境的判斷作為選擇行為的基礎。也就是說,要不要生小孩、生多少個小孩,是在事前就已作適當的決定了,而不是在小孩生下之後再決定如何處置。

小孩為一種「正常財」,當所得提升時,應對小孩的需求有正向效果

我們暫且撇開這些價值觀方面的爭論不談,而假設這樣的處理可以接受,接著即可在所擁有的所得及物品的相對價格等限制條件下作消費抉擇。在此分析下,假設其他情況不變,如果小孩的價格逐漸高於其他物品的價格,則對小孩的需求量就會減少,這就是所謂的「替代效果」(substitution effect),那麼,小孩的價格(或成本)指的又是什麼呢?一為有形成本,即食、衣、住、行等養育成本,以及提升品質的教育費用等;另一為隱含成本,此即由於生、養小孩而不能工作所損失的當期工作報酬。而根據消費理論告訴我們,既然小孩為一種「正常財」(normal goods),當所得提升時,應對小孩的需求有正向效果,亦即,所得愈高,小孩會生得愈多,此即「所得效果」(income effect);不過,我們也不要忘了,除了對小孩的數量有所需求外,小孩的品質更是被強烈的需求。我們也知道,所得提升、教育程度愈高,對小孩品質的要求也提高,小孩的成本也愈形上漲(不但由於要小孩吃得有營養,穿得更體面,受更完美的教育,致每個小孩的有形成本增加,而且父母的所得高,表示單位時間的工作報酬高,時間成本高,於是隱含成本亦高),替代效果大過所得效果,因此,對小孩的需求很自然的不得不減少,這應該就是我們當前社會的寫照。如果你(妳)是為人父母者,對於這樣的分析,不知以為然否?

這裡,再要提醒讀者注意的是,上面的分析是將小孩比擬為耐久性消費財,小孩子本身直接對消費者(父母及家庭成員)產生效用,這是較適用於進步國家或社會的說法。而在落後的國家及社會裡,卻往往將小孩當成投資財或生產財,對於小孩的需求,主要是作為未來財務安全的來源,亦即中國人「養兒防老」的固有觀念。

倘使生育力的個體經濟理論可適當解釋我們當前(生育率低)的現象(應該是的),那麼,除非到了那麼一天,經濟社會發展的程度到達小孩子對父母的價值再升高(或其相對價格下跌了),否則任憑政策如何訂定(也許某些獎勵措施可產生誘因,但其成本頗高),要想穩住出生率使之不降,甚至提高出生率,恐怕將會事倍功半!至於家庭計畫所發生的效果,是居於輔助性的地位,只能配合行為觀念的轉變而因勢利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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