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訊】11月10日,原中信銀行行長孫德順,因受賄9.795億元,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中信銀行是家什麼銀行?
中信銀行成立於1987年,總部位於北京,是中共實行「改革開放」後最早成立的新興商業銀行之一,是中共最早參與國內外金融市場融資的商業銀行。
2007年,中信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是香港中資金融股的六行三保之一。
中信銀行的第一大股東是中信集團,占股60%以上,處於絕對控股地位。
中信集團創辦人、時任中共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榮毅仁,在中信銀行成立時任名譽董事長。
從中信銀行的歷史看,它是一家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國有企業。中信銀行行長是中共體制內一個非常重要的職位,不是中共高層特別信任的人,不可能擔任此職務。
孫德順曾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工作過。
2011年10月,孫德順調任中信銀行總行黨委副書記;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中信銀行副行長;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任中信銀行常務副行長。2016年7月至2019年2月,任中信銀行行長。
誰提拔重用孫德順的?
中信銀行行長是副部長級。中共副部長級官員的任命,必須經中央組織部考察認可後,提交中共政治局會議討論通過。
孫德順被提拔重用為中信銀行行長時,趙樂際任中央組織部部長。
也就是說,提拔重用孫德順時,是趙樂際負責考察的。據此,趙樂際對孫德順被提拔重用為中信銀行行長,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之後,中共黨魁習近平主持召開政治局會議,討論、通過了對孫德順的任命。據此,習近平對孫德順的提拔重用負有最高領導責任。
孫德順就任中信銀行行長後,屬於中央組織部管理的幹部,即通常所說的「中管幹部」。
2017-2019年,中央組織部部長是陳希。據此,陳希對孫德順在此期間的違紀違法行為負有管理的責任。
孫德順就任中信銀行行長後,屬於中紀委的監督對象。
2017-2019年,中紀委書記是趙樂際。據此,趙樂際對孫德順在此期間的違紀違法行為負有監督的責任。
孫德順有哪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19年9月中旬,孫德順突然「失聯」,實際上,是被中紀委祕密抓起來了。
孫德順「失聯」半年後,2020年3月20日,中紀委發布通報稱,孫德順嚴重違紀違法,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是中共「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數額特別巨大的典型」。
通報列舉了孫德順的「五宗罪」:
第一,「毫無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嚴重違背」中共中央「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限制、壓降製造業貸款」。
第二,「違規向貸款客戶借用房產,由他人支付應由其本人承擔的費用」;
第三,「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四,「價值觀極度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為本人及親友攫取巨額利益」;
第五,「貪慾極度膨脹,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在貸款授信、審批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認定,孫德順「嚴重違反」中共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鑒於上述情況,中紀委決定給予孫德順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副部長級待遇;收繳其孫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孫德順是怎麼撈錢的?
據2022年1月央視反腐專題片《零容忍》報道,孫德順「不願意收現金」,認為這樣做「太低端」,「太簡單粗暴」。他是利用「影子公司」、藉助金融手段撈錢的。
一方面,孫德順利用權力為企業老闆批貸款;另一方面,這些老闆有的以投資名義,將巨資注入他實際控制的平台公司,有的則送上優質投資項目或投資機會;他實際控制的平台公司用這些老闆提供的資金,投入這些老闆提供的項目,以錢生錢,和老闆們共同獲利分紅。
孫德順安排他的兩個老部下開設兩家投資平台公司,讓他們做法人代表,他做幕後老闆。這兩家投資平台公司是他的核心經營團隊,是遮蔽在他身前的第一層「影子」。
兩家投資平台公司下面,又設立了10多家項目公司,作為第二層「影子」。
項目公司和行賄企業不是直接交易,而是雙方各自再成立空殼公司,作為第三層「影子」。
孫德順站在三層影子公司的最頂端的幕後,實際掌控著三層影子公司的交易,成交與不成交,都是他說了算。
影子公司的資金往來,則被偽裝成各種貌似合法的金融產品、股權投資協議等。
這樣,孫德順貸出去的巨額公款,一方面,成了那些企業老闆們大搞權、錢、色交易的資本;另一方面,作為酬謝,那些企業老闆們將貸款的一部分,通過三層影子公司的資金往來,返還給他,成為他的私有財產。
貸40億元獲利1億元
2014年底時,一家負債纍纍的能源公司,向中信銀行申請貸款。
對於這樣的企業,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國家,銀行肯定不會給它貸款。
但是,在「權力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中國,交易都是「暗箱操作」的,不公開,也就談不上公平與公正。
交易的雙方,一方是有貸款權的銀行行長,另一方是通常都是有官方後台老闆撐腰的公司大老闆。後者承諾:在獲得貸款後,給前者優厚的回報。雙方私下談妥條件後,銀行行長一個暗示,下面的人就把事給辦了。
在中信銀行,孫德順是行長,權力很大,得知這家能源公司願意給他巨額回報後,雙方一拍即合。在孫德順的干預下,40億元的貸款順利發放。
事成之後,這家能源公司的實控人,和孫德順控制的影子公司簽署一項「股權投資協議」,名曰「投資」,實際上是向孫德順返還一筆好處費。這筆好處費有多少?1億元。
這筆40億元的貸款,不久便成了不良貸款,收不回來了。
這筆交易,能源公司老闆得大利,孫德順得大利,銀行巨虧,國巨虧損,老百姓的血汗錢巨虧。
孫德順是許家印最大的「金主」
2018年8月,《中國證券報》發表採訪報道《中信銀行行長孫德順:全力支持實體經濟,銀行資管前景廣闊》。
但是,據2022年1月央視反腐專題片《零容忍》報道,孫德順主掌中信銀行時,根本不重視支持實體經濟,就關注什麼掙錢快、見效快。
報道稱:「他傾向於貸給房地產,主持行長辦公會的時候就公開直截了當要求,全行一定要立刻給我把製造業貸款停下來,即便你有100%的抵押,那也不行。」
中信銀行黨委副書記劉成回憶,孫德順在位期間,該行的貸款結構發生明顯變化,房地產貸款增速曾達到40%多,製造業貸款壓降幅度達到30%多。
當今世界上欠債最多的房地產公司——恆大集團的老闆許家印,曾經是孫德順「最重要的客戶」。中信銀行行長孫德順,則是許家印最大的「金主」。
2015年3月,中信銀行、中信信託與恆大集團簽訂600億元的戰略合作協議,其中中信銀行給恆大集團400億元的授信。
2016年2月,中信銀行重慶分行為恆大人壽併購重慶市中新大東方人壽50%的股權提供19.69億元的貸款。
2016年12月,中信銀行廣州分行向恆大集團投放312億元的房地產基金。據稱這是中信銀行歷史上投放金額最大的房地產基金業務。
2017年初,中信銀行與恆大集團達成一個「千億+」的合作協議,即合作雙方實行「總對總」合作,中信銀行給予恆大集團400億元綜合授信、500億元地產基金、200億元多元化併購基金、900億元內保外貸的額度,總計超過1000億元的授信額度合作意向。
許家印具體給孫德順送了多少錢?外界難以得知。從上述孫德貸40億元,抽1億元來看,肯定遠超1億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
作為中信銀行總行行長,孫德順說一套,做一套,公開一套,背後一套,什麼來錢快、見效快,就往哪裡投錢,必然對整個中信銀行系統產生「上行下效」之效應,導致中信銀行出現系統性腐敗。
在孫德順被查辦前後,中信銀行系統還有多名高管被查。
2018年,中信信誠資產管理公司原董事長包學勤,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
據財新網報道,幾位接近中信銀行人士分析,孫德順很有可能是因中信信誠資產管理公司原董事長包學勤一案牽出。
近年被查的中信銀行系統官員還有:中信銀行肇慶分行原行長李先文、肇慶分行營業部原總經理梁慶華;中信銀行廈門分行副行長、風險總監陳鷹;中信銀行哈爾濱分行原行長於成信;中信銀行廣州分行原行長謝宏儒;中信銀行原副行長兼深圳分行行長陳許英(女);中信銀行揚州分行原行長陳勇;中信銀行寧波分行原行長吳學文;中信銀行昆明分行原行長林爭躍等。
結語
中紀委的通報稱,孫德順在中共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是中共「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數額特別巨大的典型」。
那麼,中共十八大後,是誰提拔重用孫德順的?是誰對孫德順進行管理的?是誰對孫德順進行監督的?
負直接領導責任的有:時任中組部部長趙樂際,繼任中組部部長陳希,時任中紀委書記趙樂際;負總責的,則是中共黨魁習近平。
在習2013年1月發動「反腐打虎」以來,在習2015年發動打「金融虎」以來,在一批又一批中共高官,包括「金融虎」被查辦的情況下,在習近平、趙樂際、陳希的眼皮底下,孫德順竟然貪了近10億元,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
習當局堅持「黨政軍學民、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這意味著黨擁有絕對權力。黨什麼都管,必然什麼都管不好,必然昏招迭出,腐敗叢生。
習殺了「金融虎」——原華融集團董事長賴小民,又冒出一隻「金融虎」——原中信銀行行長孫德順,就是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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