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科州參選資格裁決 川普向最高法院上訴

【大紀元2024年0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報導)週三(1月3日),前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請求審議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作出的禁止將他列入該州選票的裁決。

川普的起訴書中寫道:「在我們『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體系中,科羅拉多州的裁決不是也不可能是正確的。」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2023年12月裁定,因川普參與了2021年1月6日的「叛亂」,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條他沒有資格參加該州初選

「最高法院應該授予調卷來考慮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立即推翻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裁決,並歸還投票權利給選民,讓他們選擇他們的候選人。」起訴書說。

川普還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了這樣的問題:「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命令將(前)總統川普排除在2024年總統初選外,這一決定是否錯誤?」

科羅拉多州剔除川普的初選資格的決定,這是美國歷史上首次動用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條來禁止將某位總統候選人列入選票。該條款來源於美國內戰,歷史上只用過極少次,美國最高法院還從未就其做出過裁決。

川普的批評者已在多州提起數十起訴訟,試圖將他剔除出選票。科羅拉多州是第一個從法律上禁止川普參選的州。

川普的上訴是意料之中的。他是2024年總統大選共和黨黨內的主要領跑者。

「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將以違憲的方式剝奪科羅拉多數百萬選民的權利,並有可能被用作模板,在全國範圍剝奪數千萬選民的權利,」川普的律師在上訴狀中說。他們提到,緬因州已經跟隨科羅拉多州做了。

川普律師認為,國會才是裁決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條資格的適當地點,即使各州可以單獨適用,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也「誤用了法律」。

川普律師稱,總統不是第三條中描述的「官員」範圍,而且川普也「絕沒有『參與』『叛亂』」,科羅拉多州法院的訴訟程序「為時過早,違反了選舉法條款」。

週二,川普的法律團隊就緬因州的民主黨籍州務卿申娜‧貝洛斯(Shenna Bellows)的類似裁決也向法院提出了上訴。貝洛斯判定,由於川普在攻擊國會大廈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他沒有資格被列入緬因州的選票。

在川普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之前,科羅拉多州的共和黨人也提交了上訴。

本案的多個當事方都敦促聯邦最高法院受理此案,並採取迅速行動。川普的律師週三請求最高法院立即以簡易決定推翻科羅拉多州的裁決,無須聽取口頭辯論。代表科羅拉多州原告的律師以及其他方同意加快審理此案,儘可能在大多數州的初選之前做出決定,但他們並不建議放棄口頭辯論。

在上訴期間,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和緬因州務卿的決定都暫不執行。

科羅拉多州的初選在3月5日舉行。因為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命令是到2024年1月4日裁決生效,而該州州務卿已經認證初選截止日期是1月5日。

換句話說,除非聯邦最高法院在1月5日之前下令將川普總統從科羅拉多州選票中除名,否則無論哪種情況,川普都將繼續留在科羅拉多州選票上。

案件回顧

要求科羅拉多州剔除川普參選資格起訴的原告是六名共和黨人與科羅拉多州無黨派選民,他們得到了總部在華盛頓的一個自由派團體的資助。多州的類似起訴案都跟該團體有關。

科羅拉多州地區法院受理此案,一名法官判定,1月6日事件是川普煽動的「叛亂」。但他裁定,雖然川普煽動了叛亂,但是憲法第14修正案第三條並不適用於總統職位,因此不能禁止將他列入選票。

隨後,案件上訴到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4對3的投票認同原告的看法,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認為川普違反了第三條,同時,下令州務卿將川普從該州的初選選票中除名。

第三條是在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幾年用來阻止戰敗的南方邦聯成員官復原職,之後極少被使用。

它在20世紀的唯一應用是1919年被國會用來阻止一位反對美國捲入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社會主義人士就任其當選的國會議員職位。

一些保守派人士警告說,如果將川普從選票上移除,政治團體將會經常性地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利用第三條來對付對手。

民主黨人、堅定反川的哈佛大學法律學教授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也表示,對川普個人的喜歡與否和法律上是否禁止他競選公職是兩回事。

他建議,必須從政治上擊敗川普,而不是透過對模糊的憲法文本進行投機解釋。他警告說,肆意將川普從初選中剔除的做法很可能引發美國的下一次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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