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納稅人保護法》將從11月選票中移除

【大紀元記者薛明珠綜合報導】加州最高法院6月20日(週四)裁定,由於《納稅人保護法》倡議案的涵蓋範圍過於廣泛,已構成對加州憲法的「修訂」,因此必須從11月的選票中移除。

週四,加州最高法院大法官劉弘威(Goodwin Liu)在一份長達74頁的裁決書中寫道,「這項措施將從根本上改變政府最基本的權力,即州和地方議員立法徵稅的權力。因此,法院決定批准州長紐森和民主黨立法者的訴求,將該措施從選票中刪除。

《納稅人保護和政府責任法案》(The Taxpayer Protection and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Act),簡稱《納稅人保護法》。該倡議案由加州商業圓桌會議、加州商業地產協會和賈維斯納稅人協會(Howard Jarvis Taxpayers Association)提出。2022年8月,在超過140萬選民簽名支持下,該倡議案成為2024年的公投案。

該措施規定,州立法機關通過的任何增稅方案都必須經選民批准。此外,所有地方增稅都需獲得三分之二選民的支持,而非僅僅是簡單多數票。然而,這項措施的最大影響在於,它可能會追溯撤銷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批准的大部分增稅措施。此外,它還將威脅到最近全州範圍內的稅收增加,包括將於7月1日生效的槍枝和彈藥稅。

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等民主黨人對該倡議表示反對,並因此將此案提起訴訟。5月8日(週三),加州最高法院在舊金山舉行了一場口頭辯論,由加州民主黨領導人和工會,與企業和納稅人團體對峙。

紐森和民主黨立法者等地方領導人認為,這項選票措施範圍過於廣泛,構成對州憲法的「修訂」,而不僅僅是修正案。憲法的修訂不能通過倡議案列入選票,必須經由議會和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同意後,才能提交給選民表決。

在2023年9月的緊急請願書中,民主黨方面的律師向法院表示,這項提案「與以往任何提案都不同,它大幅改變了加州政府的基本結構」。他們指出,「行政機構將失去目前大部分的工作權力」。

週四,法院裁定該倡議案是一項憲法「修訂」案,因為它將剝奪立法機關徵稅的權力,這一轉變將「從根本上重塑我們各級政府的財政基礎」。

法院裁定,將這些規則添加到憲法中的唯一途徑,是由立法機關和選民共同批准召開新的立憲會議。法官們並未裁定該選票提案是否違反州法律或憲法標準,而是認為其範圍過於廣泛,不能作為倡議案提交。

劉法官還寫道:「我們無法評估該提議,是否真的能促進透明度或問責制,以及如何在這些利益與機構方方面面之間取得平衡。」他表示,這項措施「將實質性地改變我們的基本政府架構」,因為「自建州以來,立法機構一直擁有廣泛的徵稅權」。

他還進一步寫道,這將「剝奪立法機構在應對財政緊急情況或自然災害時,迅速增加收入的能力」。

在選舉前將公投案從選票中刪除的情況雖然罕見,但在加州並非沒有先例。1999年,法院曾否決過一項削減立法者工資,並取消其設定立法選區邊界權力的提案。當時,法院將該提案從選票中刪除的原因是其包含了多個主題。◇

薛明珠:《大紀元時報》舊金山分社社區記者,關注報導灣區社區政治、經濟、生活、教育、文化等新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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