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薛明珠綜合報導】多年來,加州公立學校推動「性別保密」政策,要求學校向家長隱瞞學生在校的性別轉換或性取向;不過,聯邦法官22日(週一)裁定該政策違憲,並下令永久禁止執行。
聖地亞哥聯邦法官羅傑・T・貝尼特斯(Roger T. Benitez),於 12 月 22 日,在Mirabelli v. Olson 一案中裁定,加州所稱的「排除家長政策」(Parental Exclusion Policies)屬於違憲措施。
2024年7月,州長紐森簽署AB 1955法案,該法案明確禁止學校教職員工,在未獲得學生允許的前提下,向任何人透露學生的性別轉換或性取向。
貝尼特斯在長達52頁的判決書中指出,州政府欲保護弱勢學生免於歧視與騷擾的立意雖值得肯定,但這些政策卻造成「三重傷害」。
他表示,首先,這些政策傷害了孩子本身,因為學生在面臨性別困惑時,可能需要家長指引,甚至需要心理健康介入,以釐清其感受是否源於自然發展,或是來自霸凌、同學壓力,或一時衝動。
其次,這些政策剝奪了家長長期受到承認的憲法權利,包括依《第十四修正案》承認的照顧、引導子女,並為其作出醫療與生活決定的權利,同時也對許多家長依其真誠宗教信仰教養子女的《第一修正案》權利,造成實質負擔。
第三,這些政策同樣傷害教師,因為教師被迫違背自身良心與家長權利,被要求隱瞞其認為對學生福祉至關重要的資訊。
集體訴訟裁決 永久禁制令適用全州
由於Mirabelli v. Olson案,已獲法院認證為集體訴訟,此案裁決的適用範圍,不僅限於原告教師與家長,而是擴及所有受相關政策影響的加州教師、家長與監護人。
法院發布全體適用的永久禁制令,明確禁止加州與地方政府官員執行任何:「要求或誘使學校人員,對公立學校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隱瞞資訊,或加以誤導,且該資訊涉及對學生健康、福祉或體育教育,具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的政策。
法院命令納入明確憲法聲明
更具關鍵意義的是,法院進一步命令州政府,必須在官方培訓教材中,納入清楚的憲法聲明,包括過去曾被用來推動保密作法的 PRISM 系統。
該聲明內容如下:
「若公立學校學生表達性別不一致,其家長或監護人,依法享有聯邦憲法所保障的知情權。
教師與學校職員,亦依法享有聯邦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得如實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其學生表達性別不一致的情況。
上述聯邦憲法權利,優先於任何相牴觸的州法或地方法律、州或地方法規,以及州或地方政策。」
法院要求,這段文字必須在年度培訓中明顯呈現,並正式取代過去鼓勵噤聲與保密的指導內容。
對學校與家長的實質影響
此項裁決迫使加州公立教育體系,進行全面且立即的政策轉向:
各學區的性別保密政策將不得再被執行。
若學生在校內表達性別不一致,家長與監護人依法享有聯邦憲法保障的知情權。
教師如今可依法、自由地向家長,揭露學生在校內的性別表達或性別認同轉換情況。
州政府官員已無法再合法主張學校「有義務」隱瞞此類資訊。
學區董事會與學校行政人員,必須立即修訂政策,以符合法院確認的憲法權利,否則將面臨法律後果。
加州家庭委員會(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指出,這項裁決實質上,將家長重新置於子女人生的核心位置,並明確肯定:政府在憲法上,無權就身分認同、健康與福祉等攸關人生的重大議題,將孩子與其家庭隔離。
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的辦公室已提交申請,要求暫緩執行禁令。
「我們認為地方法院錯誤地適用法律,而且這項判決最終會在上訴中被推翻,」聲明中說。「我們要確保學校能夠讓跨性別學生,安全地以真實的自我參與其中;同時,我們也認識到,家長在學生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截至發稿時,邦塔的辦公室,尚未回覆大紀元的置評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