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戴芙若綜合報導)美國最高法院在聽取了平權行動、宗教自由和大型科技公司的責任等熱點問題的辯論後,即將開始在每個星期一發布裁決意見,直到本任期結束。
以下是五個備受關注的案件,高等法院的裁決將會影響到全美的類似領域和問題。
拜登的學生貸款減免:拜登訴內布拉斯加州案和教育部訴布朗案
2022年8月,拜登總統宣布了「學生債務減免計劃」,將為年收入低於125,000美元的借款人免除高達10,000美元的聯邦學生貸款債務。這些學生借貸以支付大學和其它高等教育的費用,以及為低收入家庭學生獲得佩爾助學金(Pell Grants)的人免除20,000美元的聯邦學生債務。
該計劃將為總計約4000萬的借款人取消4300億美元的學生債務。
COVID-19(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期間,美國政府宣布了公共衛生緊急事件狀態,許多借款人遭受財務壓力和打擊。從2020年開始,共和黨總統川普(特朗普)和民主黨總統拜登的政府根據《英雄法案》暫停了聯邦學生貸款的支付,並將利率降至0%。
《英雄法案》(HEROES Act)是《高等教育學生救濟機會法案》(Higher Education Relief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Act)的簡稱。
在「拜登訴內布拉斯加州案」(Biden v. Nebraska)中,以內布拉斯加州共和黨總檢察長為首的六個州(阿肯色州、愛荷華州、堪薩斯州、密蘇里州、內布拉斯加州和南卡羅來納州)起訴拜登政府,稱根據《英雄法案》,教育部長無權取消學生貸款。
「教育部訴布朗案」(Department of Education v. Brown)的原告邁拉‧布朗(Myra Brown)和亞歷山大‧泰勒(Alexander Taylor)都持有學生貸款,但都沒有資格獲得全額20,000美元的減免,他們同樣提起訴訟,辯稱教育部長超越了《英雄法案》的權限。
2月底,最高法院聽取了對拜登總統「學生債務減免計劃」的兩項法律案件的口頭辯論,大多數保守派大法官似乎對政府解除數百萬美元貸款的權力持懷疑態度。
平權行動:公平錄取學生訴北卡羅來納大學和哈佛大學
去年秋天,法院審理了兩起案件,涉及高校在做出錄取決定時如何看待種族問題。
幾十年來,學校一直能夠使用平權行動來優先考慮來自代表性不足的少數族裔的申請人,理由是它促進了校園多元化的利益。然而,公平錄取學生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聲稱,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政策基於種族歧視非此類少數群體的申請人。特別是,該組織聲稱亞裔美國人受到兩所學校做法的影響,白人申請者也受到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傷害。
這兩案的挑戰者是一群亞裔美國學生,其背後支持者「學生爭取公平錄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SFFA)組織希望,最高法院能夠推翻2003年的「格拉特爾訴博林傑案」(Grutter v. Bollinger),因為法院在對該案的裁決中認為,學校可以考慮將種族作為一個招生因素,以追求學生群體的多樣性。
該組織的律師威廉‧康索沃伊(William Consovoy)認為,這兩所大學都給予了非裔和拉美裔美國人巨大的種族優惠,並指控哈佛大學「利用種族反對亞裔美國人」。
這兩起案件的爭議,在於法院是否應該推翻2003年(格魯特訴布林格案)的先例。當時的大法官奧康納觀點明確地指出「存在種族意識的招生政策」只是暫時的,「必須及時地加以限制」,認為25年後(2028年底)不太可能需要種族偏好。
由於北卡羅來納大學是公立學校而哈佛是私立學校,因此最高法院決定分別審理案件,因此法律問題並不完全相同。
在北卡羅來納大學案中,法院需要考慮學校在拒絕種族中立的替代方案時,是否採取了適當的行動。在哈佛案中,它審查了學校是否通過其政策懲罰亞裔美國人而違反了《民權法案》第六條。
美國《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條款法規是一條全國性法律,保護民眾不以種族、膚色或原國籍為由, 而在接受聯邦財政援助的項目和活動中遭受歧視。
工作場所的言論權利:303創意有限責任公司訴埃萊尼斯
科羅拉多州經營一家創意公司的平面設計師洛麗‧史密斯(Lorie Smith)試圖拓展自己的業務,為婚禮設計網站。
出於宗教信仰的原因,她拒絕與同性婚姻者合作,但這與該州的反歧視法發生了衝突。該法律規定,當商業實體向公眾提供產品或服務時,不得基於種族、宗教、國籍或性別方面的歧視而拒絕顧客。
雖然史密斯的法律挑戰(303 Creative LLC v. Elenis)的基礎源於她的宗教信仰,但法官們審查了州法律中涉及的言論自由問題,史密斯說該法律將通過強迫她創建她不想創建的網站來強制言論,並禁止發布關於她的宗教觀點。
該案是最高法院在2018年判決的一個案件的後續案件。
2018年的案件是由一名麵包師拒絕做蛋糕慶祝同性婚姻引起的。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利於麵包師的裁決,但該裁決是專門針對這一特定案件的事實而作出的,大法官們將有關企業是否可以在全國範圍內拒絕向同性婚姻者提供服務的決定留待以後再說。
大科技公司和第230條:塔姆奈訴推特案和岡薩雷斯訴谷歌案
我們所知道的互聯網言論自由很快就會發生巨大變化,這取決於法官如何權衡社交媒體公司對第三方提供商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的案件。
一個案例中的問題是將近30年的《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法律保護範圍,以及它們是否適用於谷歌和YouTube等數字服務提供商,用來想用戶推薦要顯示的視頻和網站的算法。
第230條賦予社交媒體公司廣泛的法律豁免權,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對其網站內容的訴訟。
另一起針對Twitter的案件涉及《反恐怖主義法》第2333條規定的責任,以及在線託管恐怖主義內容是否構成聯邦民法規定的「協助和教唆」,而不管第230條中的責任保護。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2月聽取了針對推特(Twitter)和谷歌與YouTube兩個案件的辯論。
在2017年伊斯坦布爾襲擊中喪生的一名受害者家屬起訴推特,指責它協助和教唆「伊斯蘭國」(ISIS)組織。
在「塔姆奈訴推特案」(Twitter v. Taamneh)案中,約旦公民納瓦拉斯‧阿拉薩夫(Nawras Alassaf)的美國家人指責推特協助和教唆ISIS,沒有監管平台的帳戶或帖子。ISIS稱對2017年1月1日的襲擊事件負責,該襲擊事件中,阿拉薩夫和其他38人喪生。
「岡薩雷斯訴谷歌案」(Gonzalez v. Google)是由一名在巴黎伊斯蘭激進分子襲擊中喪生的23歲美國女大學生——諾赫米·岡薩雷斯(Nohemi Gonzalez)的家人提起。
這兩起訴訟都是根據美國的《反恐怖主義法》提起的,該法律使美國人能夠追討與「國際恐怖主義行為」相關的損害賠償。
這些受到密切關注的案件對更廣泛的互聯網具有重大影響。最高法院的裁決或將會導致臉書(Facebook)、維基百科和YouTube等網站發生重大變化。
徵收條款:泰勒訴亨內平縣案
泰勒訴亨內平縣案(Tyler v. Hennepin County):94歲的傑拉爾丁·泰勒(Geraldine Tyler)的公寓因未繳稅,2015年被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沒收,賣房子所得的錢,都進入了公共金庫。
在兩個小時的口頭辯論中,無論是保守派還是自由派大法官似乎都接受了泰勒女士的律師的論點,即亨內平縣違反了憲法禁止在沒有「公正補償」的情況下徵用私有財產的規定。
泰勒現在住在一棟老年人公寓樓裡,在2015年該縣獲得這套一居室公寓的所有權時,她欠下2,300美元的未繳稅款,以及利息和罰款。
然而,該公寓次年以40,000美元的價格售出,根據該州的沒收法,亨內平縣保留了剩下的錢。
根據太平洋法律基金會(Pacific Legal Foundation)的說法,明尼蘇達州是大約十幾個州之一(連同哥倫比亞特區),允許地方司法管轄區保留多餘的錢。太平洋法律基金會是一家專注於財產權的非營利性公共利益律師事務所,在最高法院代表泰勒。
該基金會稱,2014年至2021年期間,至少有8,950套房屋因未繳稅而被出售,而前業主幾乎沒有收到任何售款。
該基金會稱,這樣做的州還包括:阿拉巴馬州、亞利桑那州、科羅拉多州、伊利諾伊州、緬因州、馬薩諸塞州、內布拉斯加州、新澤西州、紐約州、俄勒岡州和南達科他州。
最高法院將在每個週一的上午10點發布裁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