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律師:在美理財 3招防範投資欺詐

【2023年11月14日訊】(記者馬尚恩洛杉磯報導)房地產投資是美國人理財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投資領域魚龍混雜,如未能審慎調查投資人或項目背景,就可能蒙受巨額損失。

洛杉磯資深華人律師劉龍珠接受大紀元採訪時,以近期發生的大案為例,提示了欺詐性投資的兩個特點和三個防範之法。

上月底,聯邦刑事法庭指控了一個欺詐性投資計劃,受害者達上百人。加州沙加緬度的布雷特·巴伯(Brett Barber)涉嫌兩項電信欺詐罪。據認罪協定,他在2019年5月至2021年10月間參與了兩項欺詐計劃。

巴伯夥同其他人,通過虛假承諾購買房地產「翻新」來籌資,向投資者承諾8%~10%的保證回報。其公司雖購買了一些房地產,實際上並未加以開發。所籌資金主要用於償付早期的投資者。僅這一項計劃,就給投資者造成700萬美元損失。

另一項欺詐性投資,運作方式和上述項目類似。巴伯被控從上百名散戶投資者手中欺詐性籌資1,300萬美元,受害者中包括一些年長者。

投資詐騙者給那些期望透過理財安度晚年的人們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作為華人,應該如何避免陷入欺詐陷阱?

開辦有律師事務所的劉龍珠,親手代理過許多涉及華人、名人的大案;他目前正在準備競選加州第49選區州眾議員。

劉龍珠說,類似「龐氏騙局」的欺詐性投資或借貸欺詐的案例很多。如何識別?他介紹,欺詐性投資一般有兩個特點:

一是承諾高額回報率。對方在你一開始投資額度小的時候,會給你提供承諾的回報,騙取你的信任,引誘你不斷加大投資。等到你投資很多的時候,對方突然變得無聲無息或不再付款。

他補充說明,近年頻頻發生的中美貿易詐騙案中,這種手法極為常見:大陸公司把貨物發來,美國公司一開始按時結算,待建立起信任、時機成熟,指示中方大批發貨,收貨後卻蹤影全無。

第二個特點是,欺詐者一般擅於包裝自己。騙子可能會和很多名人在一起留影,給受害者傳遞一種信息:他在社會上很有背景、很有實力,讓受害者失去防禦意識。比如,前面提到的房地產欺詐案,欺詐者正是利用當地某著名醫院的沙龍來尋找受害者,讓受害者放鬆了警惕。

如何避免投資欺詐陷阱?劉龍珠指出三條路徑:

一、調查對方背景

很多投資欺詐案的受害者在被騙後向劉龍珠求助,而他發現那些欺詐者普遍有前科。如果受害者在投資之前找他調查,完全可以避免被捲入欺詐。「因為這些欺詐者不是說一開始忠厚善良,然後突然有一天想做一個騙子。」劉律師說,一般來說這些人過去就行騙,上了年紀還是騙子。

劉龍珠說,投資受騙的華人在一開始投資前,大都不願意花一點小錢請律師調查對方背景,而是抱著僥倖心理,「不見棺材不掉淚」;擔心萬一沒事,花了請律師的冤枉錢。他表示,這個觀念要轉變,做投資,還是要事先防範。

二、按行業規範操作

買房投資,最好找第三方託管公司(escrow)幫忙;如同做跨國貿易可以找第三方公司來託管。等雙方資金和貨物分別到位後再做交割,就可避免被對方吞下貨物或錢款。

三、防範「利好」項目

劉龍珠說,很多人以為自己高明,但卻「聰明反被聰明誤」。一些騙子可能會騙他說,我們關係好,這個賺錢的好機會不給其他人,只給你。對方也可能採取借貸投資的方式,借你的錢去投資。他反問:「那些自稱獲利非常高的項目如果是真的,那些大銀行、大投資機構為什麼不去做呢?」

「龐氏騙局是個古老的騙局,就是拆東牆補西牆,拿新進來的錢去補貼前面投資者的資金,不斷去找新人加入,但最後總會到補不了的時候,然後就整個垮掉了。」劉龍珠最後說,如果華人能摒棄不勞而獲的思想,憑藉自己的雙手去掙錢,騙子就無法騙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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