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3日訊】(記者李梅綜合報導)本月7日,加州州長紐森又任命了3名上訴法院法官,以及10個縣高等法院的18名法官。這21位法官中,有18位為民主黨籍,其他3位登記為無黨派人士。上任六年多來,紐森已任命了635位法官,約占加州法官總數的近3成。
紐森任命635名加州法官
加州司法系統是美國規模最大的司法系統,分為三級法院:加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6個加州上訴法院(Courts of Appeal)和58個加州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s),約有2,287名法官。
加州最高法院由7名大法官組成,首席大法官帕特里夏·格雷羅(Patricia Guerrero)和2名副法官均是州長紐森任命的。
紐森今年3月任命了10名高等法院法官;5月任命了3名上訴法院法官和12名高等法院的法官;6月又任命了16名高等法院法官;加上近日新任命的21人,共59名法官。
在5月的任命中,洛杉磯縣的海倫·祖金(Helen Zukin)被任命為第二區上訴法院第四分庭的首席法官,洛縣的馬克·哈納索諾(Mark Hanasono)和阿門·塔姆扎里安(Armen Tamzarian)被任命為第二區的副法官,3人均是民主黨籍。
本月的任命中,洛縣的馬修·謝爾布(Matthew Scherb)獲任第二區上訴法院副法官,聖貝納迪諾縣的科里·李(Corey Lee)獲任第四區上訴法院副法官,弗雷斯諾縣的阿蘭·L·哈雷爾(Arlan L. Harrell)獲任第五區上訴法院副法官。前者註冊為無黨派人士,後2位為民主黨。
這些任命必須經過加州司法任命委員會確認,該委員會由3名成員組成,包括首席大法官格雷羅、州司法部長羅布·邦塔(Rob Bonta)和加州第二區上訴法院的資深大法官亞瑟·吉爾伯特(Arthur Gilbert)。法官在獲得任命之後,必須在下一次的州長選舉中贏得留任,才能在該任期結束後繼續留任法官。
據州長辦公室今年2月28日消息,紐森自2019年1月上任以來,從1,898名申請人中任命了576名法官;其中,2024年任命了131名法官。所有這些法官中,女性超過一半;另外,超過一半的法官屬於亞裔、非裔美國人、西班牙裔、夏威夷原住民或其它太平洋島民。
由此,紐森在任期間已任命635名法官,約占加州法官總數的近28%。因任期限制,紐森在2026年11月中期選舉後將無法連任州長,但距選舉還有一年多時間,預計紐森任命的法官將達到加州法官總數的1/3。
對比美國聯邦法院體系,後者目前共有890個法官職位。這包括最高法院、上訴法院和地區法院,以及聯邦索償法院、國際貿易法院和美國領土法院。
加州司法系統簡介
在加州的三級法院中,最高法院由加州司法委員會(California Judicial Council)管轄,有權審查和推翻上訴法院的判決。該法院設在舊金山市,並可在洛杉磯市和沙加緬度市開庭。
最高法院有7名法官,包括1名大法官和6名副法官,任期12年。
上訴法院是加州的中級法院,由司法績效委員會(Commission on Judicial Performance)管轄,其判決對所有的初審法院具有約束力。加州上訴法院分為6個區:舊金山為第一上訴區,洛杉磯為第二上訴區,沙加緬度為第三上訴區,聖地亞哥為第四上訴區,弗雷斯諾(Fresno)為第五上訴區,聖何塞(San Jose)為第六上訴區。
加州上訴法院有105名法官,通過選舉和州長任命方式來選拔;根據加州憲法,州長可通過任命方式填補空缺,法官的任期為6年,年薪約28萬美元。
加州高等法院是具有一般管轄權的初審法院,由司法任命委員會來管轄。在加州的58個縣中,各縣均設有一個高等法院,可審理所有類型的案件。
高等法院法官約有2,175名法官、委員、裁判員、指派法官和臨時法官,通常由各縣選舉產生,但也可由州長任命,法官的任期為6年,年薪約24.5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