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加州新法 為雇員增2天帶薪病假

【2023年12月27日訊】(記者李梅綜合報導)2024年1月1日,加州又一批新法將生效,其中由第33區民主黨州參議員莉娜·岡薩雷斯(Lena Gonzalez)提出的SB616,將人們每年就業期間的累積帶薪病假上限增加至5天(或40小時)。

從3天增爲5天

SB616名為「病假:帶薪病假的累積和使用」(Sick days: paid sick days accrual and use),使加州雇員獲得了額外的2天帶薪病假,雇主需向符合條件的雇員支付病假工資。新法還擴大了病假的定義,為照顧生病在家的家人、遭受性暴力、性侵犯或跟蹤騷擾的員工提供帶薪休假。

SB616規定,在一年內為同一雇主工作至少30天(以前是90至120天)的任何雇員都有資格享受帶薪病假,其中包括兼職人員、按日計酬者、居家支援服務(IHSS)和豁免個人護理服務(WPCS)提供者以及臨時工。該法優先於任何與之相反的地方法令,包括帶薪病假計算、提前通知、付款、必須提供帶薪病假目的、雇主記錄保存和雇員文件等方面條款。

州長紐森在10月份簽署SB616後表示,「太多人仍然不得不在生病時不領一天工資和照顧自己或家人之間做出選擇」,「我們想讓大家知道,工人及其家人的健康和福祉對於加州的未來至關重要」。

如果員工計劃請病假(如看醫生),必須提前通知雇主。但按照勞資關係部的說法,如果未提前計劃,員工只需「儘快」提出通知;此外,雇主不得剝奪員工使用累積病假,或將其解僱、威脅解僱、降職、停職,或以任何方式歧視雇員使用累積病假的權利。

為什麼增加病假

SB616獲得州議會多數黨議員們的支持,在參議院以27:9通過,4票棄權;在眾議院以52:18通過,10票棄權。

提案者表示:「COVID-19疫情凸顯了帶薪病假政策對挽救生命的影響,同時也清楚地暴露了我們現有的工薪家庭安全的漏洞」,「沒有足夠病假的工人要麼帶病工作,從而危及同事和客戶的健康和安全,要麼待在家裡放棄工資,從而危及工人自身的生存或保住工作的能力」。

作者原提出休七天病假,以「促進公平並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務不足和邊緣化社區的利益」。提案獲得了加州各工會組織的支持,認為COVID病毒需要5至10天才能「清除」,這意味著「帶有活動性病毒的工人只休息三天(就上班),很容易將疾病傳播給同事或公眾」。

華盛頓公平增長中心(Washington Center for Equitable Growth)2022年的一項研究指出:「許多公共衛生專家認為帶薪病假保證是阻止傳染病傳播的最有力工具之一。」「帶薪病假政策不僅可以改善公共衛生結果,還支持工人應對醫療緊急情況、降低出勤率,減少不平等,可能提高工人生產力,並加強工人與勞動力市場的聯繫」。

很多企業聯盟如加州商會對SB616表示反對,因為對於因受疫情和通貨膨脹影響而陷入「生存模式」(利潤微薄)的小企業來說,「等COVID-19過後生意好轉的希望並未實現」,小企業不得不提價、裁員或關閉。加州商會表示:「雖然單獨一項帶薪福利並不顯得重要,但必須放在加州所有的休假和帶薪福利的背景下看。」

包括聯合太平洋鐵路在內的貨運鐵路雇主聯盟則認為,這一政策和現行《鐵路勞工法》的規定有衝突,鐵路和工會一直在就休假和補償等福利進行談判,鐵路員工病假和出勤政策幾十年來都是依據聯邦法律並通過集體談判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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