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停車恐吃罰單 加州實施《AB413》護行人

【2024年02月13日訊】(記者李梅綜合報導)加州1月1日起實施《AB413》新法,規定不得在距離行人穿越道(無論有無交通標誌)路口20英尺範圍內(大約一個半車長)的路邊停車,以便行人和駕車司機更容易看到對方。但新法實施將使數千個過去合法的路邊車位消失,並使司機更易收到罰單(Ticket)。

《AB413》由第24區民主黨州眾議員李天明(Alex Lee)提出,名為「車輛:停止、站立和停車」(Vehicles:stopping,standing,and parking),在眾議院以57:18票通過,5票棄權;在參議院以29:7票通過,4票棄權。

採光法(Daylighting)

提案者認為,路口是最致命的路段,汽車、自行車和行人均可通行;「加州的行人死亡率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近25%」,而『採光法』(或日光照明法)能提高路口可見度,從而提高行人、自行車和車輛安全」;並且全美已有43個州實施了不同程度的「採光法」。

提案者引用美國聯邦公路管理局(FHWA)數據,2020年全美有38,824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其中10,626起死亡發生在十字路口,其中1,674起事故是行人死亡。而據聯邦公路管理局的數據,45%的致命車禍源於超速行駛、酒駕和不繫安全帶。此外,摩托車手的死亡上升到11%,自行車手的死亡上升到9.2%,行人死亡上升到3.9%。

據政府網站crashstats.nhtsa.dot.gov,2020年有6,516名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喪生,占所有交通死亡人數的17%,占所有交通事故受傷人數的2%。

採光法最早可溯自美國的20年代,它禁止車輛停靠在交通路口一帶以增加行人和司機的視野,讓司機易於看到等待過馬路的行人,行人也不會被停放的車輛擋住視線。

無資金支持

目前許多地區的路邊停車位(包括設有計時收費表的)都靠近路口,而且路沿也無紅漆標記。這意味著司機可能在看似合法的地方停車,然後發現車上出現罰單。加州的一些城市如舊金山,將從2025年後才開罰,對目前的違規僅予警告。

此外,新法允許目前的停車位停放摩托車和自行車,因為它們體積小、不會阻擋視線。但新法可能會對送包裹的車輛或大型貨車的停靠造成影響。

據「灣區新聞」(Bay Area News Group),聖荷西(San Jose)交通局發言人科林·海恩(Colin Heyne)表示,公眾對這項新法尚不熟悉,需要加州的支持,以對司機進行相關教育。

「城市內有60,000多個路口,我們無法將所有路口的路緣都漆紅漆,這是沒有資金支持的一項強制立法。」海恩說,希望司機知道這一點,除非對某個路口感到特別擔憂才會漆上紅色標誌。

社區學院學生門德斯(Mendez)讚賞新法促進行人安全的努力,但他希望不要犧牲太多的停車位,因為在城區「也很難找到停車位」。

據《舊金山記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交通官員估計舊金山市27.55萬個路邊停車位中的5%將受影響。

金門餐廳協會(Golden Gate Restaurant Association)執行董事勞里·托馬斯(Laurie Thomas)表示,他們對失去停車位感到擔憂,「停車位對顧客來說很重要,對員工來說尤其重要,因為他們經常要工作到深夜,這也會帶來公共交通選擇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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