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釋疑:各州槍枝「紅旗法」和您的權利

【2024年05月02日訊】(記者李梅橙縣報導)4月29日,律師小艾倫·錢德勒(E. Allen Chandler Jr.)應邀為社區居民講解「紅旗法」(Red Flag Law)和其作用。加州每年頒布近千條新法,讓人們眼花繚亂,應接不暇,瞭解法律很有必要。

錢德勒是獲得多項軍事獎章的退役中校、軍事法專家、加州和德州刑事辯護律師和前地方檢察官,擁有超過35年的軍事和民事法律經驗,現為「孤星槍械防禦」(Lonestar Firearm Defense)組織的律師。該組織是律師經營的會員制組織,由退伍軍人擁有,在15個州提供關於美國《憲法》及其第二修正案,以及影響人們這些權利的信息、教育和指導,並為美50州的會員提供法律支持。

什麼是「紅旗法」

錢德勒說明,「紅旗法是州法律,不是聯邦法律」,如果有人到法庭說他的鄰居、同事、約會的人或其他人很危險,法官就可以下令沒收或扣押槍枝以及他們認為危險的東西,而如果拒絕遵守命令則被視為刑事犯罪。

截至今年3月,已有21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頒布了類似家庭暴力保護令的「紅旗法」。但各州法律名稱不同,如科羅拉多州的《極端風險保護令》(Extreme Risk Protection Orders,ERPOs)或加州的《槍支暴力限制令》(Gun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s,GVRO)。加州法律還允許警察、教師和雇主尋求禁槍令。而聯邦法律禁止精神病人擁有槍枝。

「紅旗法」如何使用?「有人填寫一份宣誓書,提出某些事實以證明某人不是一個好人而是危險的人。法官就可以舉行單方面聽證會,只有原告而沒有被告」,錢德勒說,「原告對法官說,我不喜歡某人擁有槍枝,這是我的宣誓書」;然後警察會突然出現在該持槍者的家門口,拿走他的槍枝。

錢德勒說,那些法律名稱如《極端風險保護令》聽起來很嚴重,「讓人覺得正面臨著巨大的風險,需要解除某人的武器才安全」。法官會給被告一個法庭聽證會的日期,「如果您未按時出庭,您的槍枝會被扣押1~5年,時間由法官決定」。

《憲法》第二修正案和「紅旗法」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確定了個人持槍的權利,其條文爲「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受到侵犯」。

美國第一部「紅旗法」於1999年出台。當年康涅狄格州紐因頓(Newington)一彩票站員工開槍打死了彩票站負責人奧托·布朗(Otho Brown)和另外三名員工,由此產生了立法。

2005年,印第安納州緊隨其後通過「紅旗法」,因發生一名精神失常的男子開槍打死了一名警察事件。此後,加州(2014年)、華盛頓州(2016年)和俄勒岡州(2017年)分別通過「紅旗法」,到2018年有5個州設有「紅旗法」。

錢德勒談到,2015年聖地亞哥市曾經呼籲,反對槍枝暴力者若家中無槍可在門外放一盞藍光燈──但這等於給犯罪分子一個信號:去搶劫藍光燈住宅。

民事與刑事訴訟 維護您的權利

錢德勒表示,《憲法》第四修正案規定不能無理搜查和扣押:「人民有權保障其人身、房屋、文件和財物的安全。禁止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不得違反;除非有可能的理由並有宣誓或聲明支持,並特別描述要搜查的地點以及要扣押的人或物,否則不得簽發搜查令。」

加州的槍枝暴力限制令可謂是「一個人以書面形式簽署的命令,然後從某人那拿走槍枝」,錢德勒解釋,這本來是一個民事程序,但如果你違反了「紅旗法」就可能會被逮捕──變成了一個刑事訴訟。民事和刑事訴訟的區別在哪?「如果你捲入刑事案件,你會失去自由;而民事案件多涉及財產問題。」錢德勒說明。

各州或各縣對(槍枝)隱藏攜帶許可證有不同的規定。「在德州,你不需要告訴任何人擁有哪種槍枝和數量,那會違反第二修正案;在加州,河濱縣的隱藏攜帶許可證允許您攜帶6支槍,橙縣則允許22支,你必須帶武器去接受正當鑑定,還需要登記有多少彈藥」,錢德勒說。

本屆聯邦政府一直在呼籲各州制定「紅旗法」;國土安全部列出了一份危險名單以及15個危險因素,錢德勒說,名單中有很多是天主教徒、基督教徒和退伍軍人。錢德勒表示:「『孤星槍械防禦』組織將為您的權利而戰,24小時提供律師諮詢服務,儘快為會員保釋並提供最高5萬美元的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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