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院支持州政府 阻納稅人保護法案公投

【2024年06月21日訊】(記者姜琳達洛杉磯報導)加州選民原本有機會在今年11月份大選時,對一項旨在「令政府增稅變得困難」的倡議進行全民公投,但加州最高法院於6月20日(週四)的裁定,阻擋了選民的投票機會。

名為「納稅人保護和政府責任法案」(The Taxpayer Protection and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Act,簡稱TPA)的倡議,於2022年8月在超過140萬選民的支持下,成為2024年大選選票上的公投案之一。

在加州最高法院週四公布的意見書中,七位法官一致裁定支持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和立法機關的請求,即命令加州州務卿雪莉‧韋伯(Shirley Weber)不得將該公投案列入11月5日的選票,也不准在選民資訊指南中提及細節。

對於這一裁定結果,州長辦公室在回覆大紀元記者的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我們感謝加州最高法院從選票中刪除這項違憲倡議的一致決定。」

支持公投案的一方則認為法院的裁決是「加州民主近來面臨的最大威脅」,批評法院「將政治置於憲法之上」。

法院:倡議違反修憲程序

「納稅人保護和政府責任法案」是由商界發起的倡議公投案,其三大重點包括:賦予選民批准或拒絕所有新的州和地方稅的權利;提高問責制和透明度,使從政者更有效地使用納稅人的錢;阻止政客使用偽裝成收費的「隱性稅」來提高政府服務成本。

公投案還要求,當政府提出新的增稅案時,需要說明新稅的持續時間、預計年度收入、稅收用途以及提案標題和摘要。

支持一方明確表示,這項公投案的總體目標是讓加州增稅更具挑戰性,當立法機關想要徵收任何新稅或提高稅率時,需尋求選民的批准和立法者三分之二的贊成票。

但紐森和立法機關認為,該倡議意在非法修改加州憲法,並將損害政府的基本職能;於是在去年9月份提起訴訟,要求法官阻止這項倡議登上選票。

根據加州最高法院法官劉弘威(Goodwin H. Liu)撰寫的意見書,法官們認為倡議存在一個很大的爭議點,即要求政府徵收任何新稅時都需要選民批准。

意見中寫道,這項提案「超越了公民透過倡議書修改憲法的權限」。如果想要這樣做,必須要按照正常的程序,召開制憲會議或立法機關三分之二投票通過後,才能將類似修憲公投案提交給選民。

法官們也認為,實施該倡議,將打破「政府履行徵稅權的立法程序與運作架構」,使得立法機關無法在必要時迅速籌集資金。

州長與立法機構的案件代表律師亦表示,自州政府成立以來,立法機關就擁有徵稅權,但如果該倡議獲得選民批准,立法機關將失去這項權利。

鑑於種種考量,法官決定支持州長和立法機構的要求,將該倡議從選票上剔除。法庭裁定發布的時間,距離州務卿剔除問題倡議的最後期限(6月27日)只剩幾天時間。

不尋常的裁決

這一非同尋常的裁定,標誌著二十多年來法院首次將一項倡議從選票中剔除。

批評者質疑七名法官的公正性。加州商業圓桌會議主席羅布‧拉普斯利(Rob Lapsley)、霍華德‧賈維斯納稅人協會主席喬恩‧庫帕(Jon Coupal)、加州商業地產協會主席兼執行長馬修‧哈格羅夫(Matthew Hargrove),當日發表聯合聲明。

他們在聲明中說:「州長紐森實際上抹去了143萬選民的聲音,這些選民都在請願書上簽名,要求將納稅人保護法納入11月的選票。」

「我們感到失望的是,加州最高法院將政治置於憲法之上,無視長期以來的慣例,即在選民對於提案的合格性作出決定之前,法院不應干預選舉過程。」他們認為,「鑑於這一裁決和加州的巨額預算赤字,大量增稅即將到來,這必將進一步推高加州人的生活成本。」

隨著6月27日的最後期限臨近,支持方想要採取法律行動將該倡議列入11月選票的時間所剩無幾,不過可以考慮在2026或2028年選舉時提出修訂版或類似倡議,以解決法官們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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