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警察委員會 正在審議警車追捕政策

【大紀元記者殷瑞娜綜合報導】週三(7月10日)晚上,舊金山警察委員會(San Francisco Police Commission)審議了E提案。

E提案由市長布里德(London Breed)提出,並於三月獲得選民通過。這項提案允許警察,在認為犯罪即將發生的情況下,發起警車追捕行動。

為了實施E提案中批准的新政策,讓更多警察走上街頭,幫助逮捕違法者,舊金山警察局提出了新的部門通令(Department General Orders),供警察委員會批准。

目前,警方只允許在發生暴力重罪、涉嫌販毒、入室盜竊和性侵犯案件時進行追捕。

人權組織對這項政策表示反對,他們稱,數據顯示,黑人司機被攔下的可能性,是白人司機的六倍。

儘管遭到反對,舊金山警察局長比爾·斯科特(Bill Scott)表示,政策的改變將是警察把更多的時間用於巡邏,而不是提交文件。

「它確實節省了大量時間,我認為,這背後的整個理念就是高效和準確。」斯科特說。

目前,警車追捕政策正面臨初步投票,將於下週進行。如果獲得警察工會的批准,將進行最終投票。◇

大紀元時報舊金山分社記者,主要工作是編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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