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推動強制用藥新立法 應對精神健康危機

【大紀元記者路小玉舊金山報導】舊金山官員1月12日提出一項加州立法,允許法院在「輔助性門診治療」(Assisted Outpatient Treatment, AOT)中,授權對嚴重精神病患者強制用藥。

該立法的核心目標,是讓那些因病情嚴重、無法自行維持穩定治療的患者,能在法院與醫療機構的專業監督下,持續接受必要的藥物治療,避免因病情惡化導致流落街頭、反覆送醫,或入獄。

立法推動者包括:舊金山市長羅偉(Daniel Lurie)、加州眾議員司嘉怡(Catherine Stefani),及市議會主席孟達文(Rafael Mandelman)。

依現行法律,法院可以命令患者接受「輔助性門診治療」,例如定期回診、接受心理與社會支持服務,卻無法授權強制藥物治療。在許多患者病情明顯惡化、已對自身或他人構成安全風險的情況下,治療團隊卻無法介入。

該法案將允許各縣在法院批准下,在臨床必要時,將強制用藥納入輔助性門診治療計畫。法官將根據醫學證據與個案情況,逐一審查案件,確保治療適當且合理。

羅偉辦公室新聞稿也強調,患者仍將享有完整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包括事先通知、法律代表、出庭陳述的權利,以及持續的司法監督,以確保治療既必要又合理。

該法案也是羅偉「打破循環」(Breaking the Cycle)計畫的一部分。

「舊金山有太多的人在本可以、也應該(讓治療團隊)更早介入時,卻陷入了危機。」羅偉說。

「這項努力的核心,基於一個簡單的事實:穩定是通往康復的大門。對許多嚴重精神病患者來說,藥物是治療得以發揮作用的關鍵。沒有藥物,住房安置會失敗,護理計畫會瓦解,危機一再重演,而且每次帶來的傷害都更嚴重。」他繼續說道。

司嘉怡稱,確保患者穩定服藥,不僅能減少反覆危機,也有助於保障公共安全。她認為,這項法案將為法院與醫生,提供一項「在情況惡化前及時介入」的工具。

孟達文則強調,雖然市府正擴充精神健康監護與治療床位,但街頭、急診室與監獄中,仍有大量病情嚴重者,他們需要比全面監護(Conservatorship)更溫和、卻有效的介入方式,「允許法院通過『輔助性門診治療』下令強制治療,正是一種可能拯救生命、且侵入性較低的方式。」

舊金山公共衛生局(DPH)局長蔡維衡(Daniel Tsai)說:「在舊金山,我們希望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幫助嚴重精神病患者穩定病情,最終融入社區並取得成功。這項立法將確保患者的正當程序權利得到保障,改善高危人群的治療效果,並幫助更多人獲得所需的護理。」

加州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舊金山市律師長邱信福(David Chiu),及舊金山第六區市議員麥德誠(Matt Dorsey),對該法案表示支持。他們認為,要求臨床上無法理性做出醫療決定的患者自行同意治療,既不現實也不人道,法律必須賦予醫療機構更多救命工具。

羅偉辦公室發出的新聞稿稱,該法案將由司嘉怡在州議會提出,並由羅偉聯署,孟達文也將在舊金山市議會提出支持決議。◇

發佈:2026-01-13 15:37 | 修改:2026-01-13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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