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美大學校園各種癥結及對策(III)

【2023年11月13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Robert G. Natelson撰文/信宇編譯)就在上週,在紐約市曼哈頓地區的庫珀聯盟大學(Cooper Union University)校園,11名猶太學生受到一群巴勒斯坦恐怖組織哈馬斯(Hamas)同情者和支持者的威脅和圍攻。

這是校園支持恐怖主義活動的最新事件之一,越來越多的美國人在問,「我們的大學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事實上,教育界相關人士已經就這個問題討論很長一段時間了。然而時至今日,這個嚴峻的問題仍然擺在我們面前,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

在本系列的第一篇和第二篇文章中,我曾解釋過,大學中的不寬容和主流正統觀念占據了整個校園。關於傳統學術自由和開放自由討論的傳說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個神話。我還指出,當管理者把成千上萬的年輕人擠在一個地方,只由少數幾個沒有能力或不願意提供建設性指導的成年人引導時,這就會催生不良行為。政治搗亂分子和聯邦資金分配使整體形勢變得更糟。

在本篇中,我將指出加劇大學問題的另外兩個因素:濫用評審和濫用體育。

下一篇(也是最後一篇)將探討一些可行的解決方案。

評審之風大行其道

各個大學、學院及其下屬院系通常會尋求外部組織的評審。在許多情況下,州和聯邦法律也要求進行評審。

如果處理得當,評審可以是一件好事。通常而言,評審可以記錄和宣傳每所院校為學生做好準備、以實現學生目標採取的各種措施,從而讓潛在的學生做出明智的決定。評審可以提供最低標準,使大學真正實現大學的學術和社會功能。

然而,要正確實施評審,就必須注重結果的公正性。因此,對文科院校進行評審的機構應該對五年前畢業的學生進行有代表性的抽樣調查,以確定他們畢業後的成功程度,以及院校在他們的成功中所起的作用。評審機構甚至可以對畢業生進行測試,以確定他們在大學期間的課程信息準確無誤。一個真正有效的調查過程還會對畢業10年和20年後的校友進行回訪調查。這將真實反映教育機構是否取得了良好的長期成果。此外,它還會記錄下隨著時間的推移學校的改進或惡化。

同樣,職業院校或醫學、藥學、法律、林業、商業、工程等專業院校的有效評審流程,也會調查校友是否通過了國家資格考試。評審還要審查他們的就業條件,以及他們在所在專業領域的成功程度。

然而目前的評審機構一般不注重結果。相反,他們主要看「投入」:圖書館裡有多少書?學校擁有多少技術?教授的工資是多少?

例如,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簡稱ABA)對法學院進行評審。公眾可以在美國律師協會的官方網站上查看其實施的評審標準。除了要求法學院在其網站上公布未具體說明的「就業結果」外,這些評審標準對結果幾乎沒有提及。

相反,美國律師協會標準要求教師提供「公益」(免費)法律服務。它們要求法學院提供對外教師辦公室。它們要求申請人參加入學考試。它們還要求法學院遵守左派倡導的「多元化和包容性」議程。

所有這些要求對學校來說可能都是好事,當然,最後一條除外。然而這些評審要求並不能衡量結果。美國律師協會並不要求學校證明之前的畢業生成為了成功的律師,也不要求學校具體說明是如何幫助他們取得成功的。

評審的真正目的

面對校園評審出現的種種亂象,我們不禁要問:「評審的真正目的是什麼?」這個問題至少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評審機構與學校管理者勾結,幫助後者獲得更多資金。評審機構的來訪者可能會問校長:「你們想要什麼?」校長可能會說:「我們想要更高的工資(或更多的技術,或一棟新樓)。」於是,評審人員可能在報告中寫道:「這所學校的工資(或預算)太低了,如果不提高資金投入,我們可能不得不撤銷評審。」

然後,校長就會利用這份報告作為籌碼,從那些負責提供資金的機構那裡獲得更多的資金。如果學校是公立機構,受到矇騙的記者就會撰寫新聞報導,大意是說:「納稅人必須為州立大學和學區學校提供更多資金,否則學校將失去評審資格!」

評審的另一個負面作用是限制競爭。同樣,美國律師協會的法學院評審程序可以作為一個典型案例。

在全美大部分州份都有一個硬性規定,必須擁有美國律師協會認可的法學院的學位,才能從事法律工作。如果沒有獲得該學位,那麼無論為從事法律工作做了多麼充分的準備都不能成為律師。即使在律師資格考試中取得100分的成績也無濟於事。

這個規定顯得很奇怪,因為在美國歷史上,大多數律師在學習並通過州律師資格考試之前,都是先在律師事務所做實習生。然而20世紀以來,美國律師協會和唯唯諾諾的政客、法官和律師們在法律教育上形成了大學近乎壟斷的局面。

其結果就是減少了專業人才的數量。專業人員少了,競爭也就少了。競爭越少,消費者必須支付的費用就越高。

造成這種負擔能力問題的人聲稱要緩解這個問題。他們建立了更多的政府官僚機構,如納稅人資助的診所和法律服務辦公室,並為更多經過部分培訓的輔助專業人員頒發執照。然而目前看來,收效甚微。

濫用體育

如果管理得當,體育項目可以促進大學生的身體和性格發展。不僅如此,體育運動還能促進大學的教育使命。

然而,在大多數大學,尤其是大型公立院校,體育項目的目的卻大相逕庭。

通過培養球迷的忠誠度,體育項目讓公眾,尤其是校友,對學校的失敗產生麻木感。科羅拉多大學橄欖球隊「水牛隊」(Buffs)的狂熱粉絲更願意為學校捐款,支持納稅人為學校提供資金,而不太可能提出令校方尷尬的問題。

然而如果要建立球迷的忠誠度,球隊就應該贏得比賽。大學爭奪頂尖運動員的競爭是昂貴的,而且會導致一些奇怪的現象。

我在蒙大拿大學任教時,看到蒙大拿人對他們的「蒙大拿灰熊」(Montana Grizzlies)橄欖球隊的成功感到欣喜若狂。然而大多數所謂的「蒙大拿灰熊隊」隊員根本不是蒙大拿人。他們是從其它地方招來的,因為他們踢球能力出眾,而不是因為他們有能力為大學的學術環境做出貢獻或從中受益。時至今日,情況依然如此:目前蒙大拿大學橄欖球隊中約有57%的球員來自其它地方。

真正認真對待教育的高校不會提供體育獎學金,也不會招收無法為其教育使命做出貢獻的學生。利用體育項目來蒙蔽人們對體制問題的認識,只會延誤問題的解決。

下一篇系列文章將探討:建議採取的解決方案。

作者簡介:

羅伯特·納特森(Robert G. Natelson)是位於丹佛的科羅拉多獨立研究所(Colorado’s Independence Institute)憲法法理學高級研究員,知名憲法歷史學家,曾任憲法學教授。他著有《原始憲法:憲法的實際內容和含義》(The Original Constitution: What It Actually Said and Meant,第3版,2015年)一書。他還是總部位於首都華盛頓的美國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組織編寫的《美國憲法傳統指南》(Heritage Guide to the Constitution, 2014)的撰稿人之一。

原文:What’s Wrong With the Universities, and How to Fix It: Part 3 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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