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人殺妻案 辯護律師可能會提出哪些抗辯

【大紀元2024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報導)谷歌華裔工程師殺妻案,嫌犯陳立人因為仍在醫院而數次推遲了過堂。下一次設定的過堂日期為2月5日。

陳立人的律師韋斯利‧施羅德(Wesley Schroeder)有出席1月26日的預定過堂,但被告沒有出現。作為在刑事案件應訴方面的資深律師,他將為陳立人做出哪些抗辯倍受關注。

根據他的律師事務所網站介紹,施羅德具有40多年的刑事辯護經驗。他過去代理的刑事案中有一起三重謀殺案,在一審陪審團懸而未決後,二審對被告做出無罪判決。

到本文截稿前,施羅德律師事務所沒有回覆大紀元就陳立人案的提問。

該律師事務所的網站上有一篇科普加州刑事起訴中跟「過堂」(Arraignment)有關的法律常識。

過堂通常是刑事案件的第一步。在被告提審聽證會上,法官將告知被告其刑事指控罪名,並解釋其法定和憲法權利。隨後,被告有機會選擇認罪(guilty)、無罪(not guilty)或不抗辯(no contest)。「不抗辯」意味著被告接受定罪但不承認有罪。

然後,被告會被告知其選擇不同抗辯的後果,並被問及他們將如何對針對他們的指控進行抗辯。被告可以請求法院在提出抗辯之前繼續與律師交談。

根據施羅德律師網站的介紹,在過堂聽證會上可以提出六種不同的抗辯,其中包括:
有罪,
無罪,
因精神錯亂而無罪,
不抗辯,
雙重危險,以及
先前的無罪或有罪判決。

文章說,如果有要求,刑事法院法官可以將被告的過堂延長一段合理的時間。舉例來說,被告在聽到刑事指控後可能說,想諮詢刑事辯護律師。

其次,加州刑事法規也要求告知被告,認罪可能帶來的移民後果。這些結果可能包括:
拒絕入籍,
驅逐出境,
拒絕進入美國。

在過堂聽證會上,必須告知被告以下憲法權利:
被告聘請律師的權利,
被告不自證其罪的權利,
被告獲得快速審判的權利,
被告有權詢問和質詢所有證人,以及
被告獲得合理保釋的權利。

文章建議說,在刑事案件上,被告應該聘請一位經驗豐富的加州刑事辯護律師。

文章建議,在案件早期聘請一位經驗豐富的私人辯護律師,將有以下好處:
律師可以主張不保釋或減少保釋金金額。
律師可以審查案件,並可能以各種理由提出駁回刑事指控的動議。
律師可以審查檢察官對被告不利的所有證據。
律師可以幫助被告確定最佳抗辯。

「在過堂時,被告沒有時間向檢方或刑事法庭法官講述自己的故事。現在不是嘗試解釋自己的時候。但是,如果您對刑事指控認罪,您可以認罪並提供簡短的解釋。」他的文章建議說,「被告應行使其合法權利,請求法院延期審理,以便諮詢律師。」

在過堂時,法官會問被告是否認罪,如果不認罪,案件即進入下一階段。

之後還要經過採集證據、聽證等程序。在預審聽證中法官裁決案件有足夠事證進入審判程序,以及該案是否會被交給大陪審團起訴、被告是否對警方進行了陳述以及此案是否有目擊者指證等。如果檢方證據不足,案件將會被消除。否則,繼續審判前的一些準備程序,在這個過程中,律師會提交涉及多個法律問題的動議。同一時間,雙方也可嘗試一個雙方都同意的認罪協議。

「重要的是要了解過堂不是首次聽證會。雖然兩者都是預審聽證會,但預審聽證會是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對您(被告)不利以保證進行刑事審判的聽證會。法官聽取檢察官和刑事辯護律師的論點,並在做出決定之前審查雙方的證據。」文章最後寫道。

1月16日,加州聖克拉拉位於Valley Way的一處民宅爆發血案,27歲的丈夫陳立人涉嫌用拳頭反覆擊打妻子于軒一的頭部致死。她的頭部及地板上、牆壁上和臥室門後都有大量血跡,警方到場後宣布她已死亡。

指控書說,陳的右手腫脹呈紫色,衣服、腿、胳膊和手上都沾滿了血。

受害人和嫌犯都是谷歌工程師。此命案引發全球華人關注,大家為逝去的年輕生命惋惜的同時,也為這起悲劇感到震驚。

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縣副檢察官麥克‧嘉德伯格(Michael Gadeberg)26日說:「這是一個令人心碎的案例。陳先生發誓一定會珍惜、保護自己的妻子。她愛他、信任他,他卻把她打死了。」

嘉德伯格表示,希望陳立人下次能親自到場,好讓地檢完成提審。

「我們將盡一切努力確保陳對這一殘酷而可怕的罪行負責。」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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