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非法排放18億加侖污水 舊金山被告上聯邦法庭

(大紀元記者王量綜合報導)日前,美國環境保護署 (EPA)和一家加州機構,聯合向聯邦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舊金山市和縣違反了《清潔水法案(Clean Water Act)》。

5月1日,美國環境保護局和舊金山灣區水質控制委員會 (San Francisco Bay Regional Water Quality Control Board),聯合向聯邦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舊金山市和縣在過去十年中違反了《清潔水法案》,要求對舊金山市進行經濟處罰,並責令其改善運營狀況。

舊金山有兩個聯合下水道系統,將生活污水、工業廢水以及雨水收集在同一管道中。在暴雨期間,當污水處理廠達到最大處理能力時,合流污水未經消毒處理便從近岸排污口排入小溪、舊金山灣和太平洋。

控告稱,自 2016 年以來,舊金山市平均每年從聯合污水處理系統向小溪、舊金山灣和太平洋排放超過 18 億加侖的未經處理的污水,排放點包括涉水、游泳、沖浪、皮劃艇和釣魚的熱門區域。

該控告特別提到,未經處理的污水含有大腸桿菌等病原體,一旦攝入會導致嚴重疾病。與普通人相比,兒童、老人、免疫力低下的人和孕婦更容易患上此類疾病。

此外,控告書說,舊金山的聯合污水處理系統年久失修,未能進行適當的操作和維護,導致更多的聯合污水排放,使公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觸到未經處理的污水。

控告表示,舊金山一直沒有適當地通知公眾,在熱門的水上娛樂地點存在未經處理的污水,以及接觸未經處理的污水的風險。

美國環保局和舊金山灣區水質控制委員會請求法院,命令舊金山市停止進一步違反《清潔水法案》及其許可證的行為,並完成必要的行動,以確保該市今後遵守相關規定。

根據控告書,20 世紀 70 年代,舊金山開始計劃解決聯合污水溢流問題,並在 25 年前完成了控制措施的建設。但自這些措施完成以來,一直沒有對該系統進行重大升級或更新,以減少合流污水溢流,目前,這些控制措施不足以滿足舊金山《清潔水法》許可證的要求。

舊金山灣區域水質控制委員會主席亞歷克西斯·施特勞斯(Alexis Strauss)表示:「舊金山老化的污水處理系統,已經讓公眾面臨了太久的風險。現在是致力於減少污水溢流和建設升級的廢水基礎設施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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