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條連環搶劫銀行 三名北加州青年被起訴

【大紀元記者路小玉綜合報導】上個月,聯邦大陪審團對三名北加州青年提出起訴,指控他們在灣區多地連環搶劫銀行至少10次,並主要以威脅紙條的方式,迫使銀行員工交出現金。

據本週三(2024年10月9日)公開的聯邦起訴書,這三名灣區青年嫌犯分別是:20歲的男子當泰·瓊斯(Dontae Jones Jr.)、21歲的女子雅斯敏·米利特(Yasmin Millett),兩人均無固定住址,以及21歲的女子、里士滿居民喬米婭·莫里恩·富奇(JoMya Mauriyne Futch)。

美國檢察官菲利普·塔爾伯特(Phillip Talbert)表示,三位嫌犯均被指控共謀銀行搶劫和銀行搶劫罪。此外,富奇被指控參與至少兩起銀行搶劫,並被額外指控偽證罪。8月15日,富奇以證人的身分在大陪審團前宣誓作證,並故意做了虛假陳述。

根據法庭文件,在2023年6月至9月間,瓊斯和米利特策劃了至少10起銀行搶劫案,目標包括瓦列霍(Vallejo)、蘇森市(Suisun City)、貝尼西亞(Benicia)、康科德(Concord)、安提阿克(Antioch),及沙加緬度(Sacramento)等地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

三位被告駕車前往銀行和信用社分行,進入銀行時出示威脅字條,要求銀行員工提供金錢,否則「我會殺了這裡的所有人」。得手後,他們會迅速乘坐在外等候的車輛逃離現場。每次搶劫成功後,他們會分攤贓款。

塔爾伯特稱,瓊斯和米利特合謀,並與其他人(主要是他們招募的女性,如富奇)合作犯案。檢方指控瓊斯和米利特曾用槍,強迫一名女子協助搶劫,還曾利用一名未成年人參與未遂搶劫。

此外,米利特還在社交媒體Instagram上,發布自己和其他嫌犯手持大筆現金的照片和視頻,公開炫耀他們的犯罪活動。

根據週三公布的起訴書,瓊斯和米利特積極招募並培養新成員,傳遞威脅紙條。瓊斯和米利特有時會指示新成員,在作案時配戴深色太陽鏡掩蓋身分,並攜帶皮包,以便將贓款帶離作案現場。

聯邦助理檢察官惠特尼·戈因斯(Whitnee Goins)負責起訴此案。新聞聲明中並未透露被告是否聘請了律師。

目前,嫌犯已經被逮捕,如果罪名成立,三名被告可能面臨最高5年聯邦監禁,和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

銀行搶劫罪的最高刑期為20年聯邦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

然而,塔爾伯特表示,任何判決將由法院根據聯邦量刑指南自行裁定,該指南考慮了多個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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