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剛到美國的新移民,經常聽到保險經紀這麼說:「這是保你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但什麼是第三方?你又是哪一方?如果連這個基本結構都沒搞清楚,就很容易買錯保險,自以為萬無一失,結果風險根本沒遮住,出事時了才發現漏洞百出。
資深風險管理專家Sam Cheng提醒:「保險不是萬能,只有你真正納入保單範圍內的東西,保險公司才會出手。而在責任險裡,核心就是保你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誰是第一方、誰是第三方?
在各種責任險(例如車險、房屋險、傘型險)裡,「三方關係」的法律與保險意義如下:
第一方:你(也就是被保人)
第二方:你的保險公司(接受保費,出面處理)
第三方:任何因你的行為而受害的人或財產擁有者
簡單來說,一張責任保單的本質,是你(第一方)付保費給保險公司(第二方),約定如果你不小心害到別人(第三方),保險公司會幫你處理、幫你賠錢、幫你請律師。
這也是責任險與車體險、火災險最大不同——它不是保你自己的損失,而是保你「要對別人負責」的那部分風險。
舉個例子:三方是這樣分的
你開車不小心撞到一位行人,對方骨折住院。
這時候:
你是第一方(肇事者)
保險公司是第二方(你花錢請來的防火牆)
行人是第三方(受害人,可能會向你索賠)
若對方提出訴訟,保險公司會根據保單內容幫你處理這場官司:找律師、談判、理賠,甚至陪你打官司到法院。
「我在家沒開車,也有可能賠第三方嗎?」
有可能。你不一定得開車才會傷到人。
比如你是屋主、房東、或租屋者,就可能出現以下情況:
路人經過你家門口滑倒受傷
親友來家裡聚會,被寵物咬傷或從樓梯跌倒
你家水管爆裂,漏水淹到鄰居家
你家失火,波及其他單位或大樓結構
這些情況下,對方可能會向你求償。如果你有房屋保險,通常會包含一筆「個人責任險」的保障,用來處理這類「對第三方的損害」問題。
車禍中可能有哪些第三方?
車禍發生時,可能成為第三方的對象包括:
被你撞到的駕駛人
對方的乘客
路邊停放的車主
路人、自行車騎士
公共設施單位(例如電線桿、路燈、圍牆)
只要對方不是你本人,也不是你的保險公司,那他們都有可能是第三方。
「又不是我錯,幹嘛要我賠?」
這是一個常見的誤會。
在美國,只要你捲入事故,不管是不是你錯,都有可能被告。對方可能記錯情況、惡意誣告、也可能雙方都有錯。這時,你需要的不只是錢,更是有律師幫你處理一切。
責任險的好處就是:就算對方說你錯,你也不會孤單上場,而是有一整個法律與理賠團隊站在你身後。但前提是,你得先買好責任險,而且保額夠高。
結語:責任險就是「被告時,有人挺你」
責任險保的是——別人說你錯的時候,你還有辦法站得住腳。
正如Sam Cheng所說:「在美國這樣的高訴訟社會,責任險不只是理賠金,更是一張保護你財產、名聲和人生的防火牆。」請記住:你也許沒撞人,但不能保證沒人說你撞了。
諮詢郵箱
shaosen.che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