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正在申請庇護、工作許可或準備調整身分的人士,對「使用 Medi-Cal(加州白卡)是否會被視為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產生疑慮。部分加州官方網站中出現的文字描述,例如提及「政府支付的機構性長期護理(institutional long-term care),如 Medi-Cal」,在閱讀時容易被理解為「白卡本身即屬公共負擔」,進而引發不安。
對此,Golden Luck Immigration Office 負責人、移民法律實務人士岳金福指出,這類誤解多半源自福利名稱與實際法律適用範圍之間的差異,而非公共負擔定義本身發生變化。截至目前,相關規定中仍有部分內容處於規則制定與實務調整階段,以下整理僅就法規背景與實務中曾出現的理解落差進行說明,並不代表所有條款已全面適用於所有案件。
一、公共負擔在移民法中的基本概念
岳金福表示,在美國移民法律體系中,「公共負擔」並非泛指使用任何社會福利,而是用以描述申請人是否被認定為「主要依賴政府維持生活」。
在相關法規與政策說明中,公共負擔的核心關注,通常集中於以下兩種類型的情形:
- 以現金形式由政府長期補助個人基本生活
- 由政府長期負擔個人於機構式設施中的生活與照護需求
這一定義,與是否使用一般醫療保險或短期社會支持,並不完全相同。
二、為何官方文件會提及「長期護理型 Medi-Cal」
針對加州官方文件中出現「institutional long-term care, such as Medi-Cal」的表述,岳金福指出,關鍵在於 Medi-Cal 並非單一福利計畫,而是包含多種類型的醫療與照護項目。
在實務上,Medi-Cal 可能涵蓋的內容包括:
- 一般醫療服務(如門診、急診、檢查、藥物)
- 兒童與孕婦專用醫療項目
- 公共衛生與防疫相關服務
- 由 Medi-Cal 支付的長期機構式照護
官方文字中所提及的,實際上是「由 Medi-Cal 支付的長期機構式照護」,而非所有形式的 Medi-Cal 服務。由於不同類型的醫療計畫共用同一名稱,閱讀時容易產生混淆。
三、一般 Medi-Cal 在公共負擔測試中的位置
岳金福表示,依照聯邦移民機關公開的政策說明,一般醫療性質的 Medicaid(在加州即 Medi-Cal),並未被列為公共負擔測試中的判斷項目。
在相關清單中,未被納入公共負擔考量的福利,通常包括:
- 一般 Medicaid/Medi-Cal
- 緊急醫療專用的 Medicaid
- 兒童與孕婦醫療補助
- 公共衛生與防疫相關服務
- 食品與營養補助計畫
- 住房補助
這類福利,主要被視為健康與公共安全層面的支援,而非用以判斷是否依賴政府維生的依據。
四、哪些情況在實務中較容易被納入公共負擔相關討論
在談及實務操作時,岳金福指出,公共負擔相關詢問,多半出現在涉及「長期依賴政府提供生活或照護資源」的情境中。
例如,在個別案件中,若政府長期負擔個人於療養院、長期住院設施或精神醫療機構的機構式照護費用,相關背景可能會被納入整體評估範圍。
這類情況屬於特定族群,並非一般使用醫療保險者的常見狀態。
五、白卡使用與庇護審查之間的實務觀察
對於部分申請人即使使用一般白卡仍感到擔憂的情況,岳金福指出,這往往與審查過程中對申請人生活狀態的整體理解有關,而非福利本身的法律定性。
在部分案件中,審查人員可能會透過詢問收入來源、生活安排與相關紀錄的一致性,來輔助理解申請人的自立狀態。此類詢問,並非針對某項福利是否「允許使用」,而是用來比對整體背景是否合理。
六、整體理解的關鍵在於區分福利性質
綜合相關政策文字與實務觀察,岳金福表示,理解公共負擔問題的關鍵,在於區分「醫療性質的公共支援」與「以政府長期供養個人生活為目的的安排」。
當福利使用情況能與申請人所描述的生活狀態形成合理對照時,實務上通常不會被單獨視為主要疑點來源。
結語
公共負擔的判斷,涉及法規文字、政策背景與實務操作的交集。由於福利名稱與實際適用範圍之間存在差異,閱讀官方說明時,容易產生誤解。釐清各類福利的性質,有助於理解相關審查邏輯,但是否構成影響,仍須視個案整體背景而定。
(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與政策資訊整理,不構成對任何個案的具體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