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殷瑞娜編譯報導】州長紐森(Gavin Newsom)拒絕干預一名已定罪的殺人犯的假釋,遭到地方檢察官的猛烈抨擊。這項決定使得一名因1974年殘忍殺人案服刑50餘年的男子得以出獄。
據《紐約郵報》報導,聖路易斯奧比斯波縣檢察官丹·道(Dan Dow),強烈批評了這一假釋決定,以及州長拒絕採取行動的做法,稱這一結果代表了加州刑事司法系統的失敗,也是對受害者正義的毀滅性踐踏。
現年75歲的阿爾貝托·塔梅茲(Alberto Tamez Jr.),於1974年被判犯有強姦,並勒死吉納維芙·阿德琳·莫雷諾(Genevieve Adaline Moreno)的罪行。儘管道竭力阻止他的釋放,但加州假釋委員會在去年底批准了他的假釋申請。
紐森州長的辦公室有權介入並阻止假釋,但選擇釋放他,塔梅茲即將重獲自由。
道表示,他的辦公室曾多次反對塔梅茲的假釋,包括在12月的假釋委員會聽證會上,派出一名副地方檢察官反對他的假釋申請。
「加州在改革司法系統時,政策制定者往往只關注如何讓罪犯得到更多同情,卻忽略了對受害者的影響。」檢察官說。
「當你強姦、勒死、殘害並謀殺一名女性時,在我看來,這應該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共和黨州長候選人史蒂夫·希爾頓(Steve Hilton),也對紐森的這項決定進行了猛烈抨擊。
「我受夠了加文·紐森總是說他無權干預這些令人憤慨和噁心的決定,」他告訴《紐約郵報》,「這完全是胡說八道,他自己也心知肚明。」
根據加州老年人假釋法,許多被判終身監禁的重罪犯,如果年滿50歲且服刑至少20年,即可獲得首次假釋聽證資格。
塔梅茲是近期受益於該法案的幾名囚犯之一。
截至5月8日,塔梅茲仍被關押在聖路易斯奧比斯波縣的加州男子監獄,釋放程序仍在進行中。◇
發佈:2026-05-10 14:10 | 修改:2026-05-10 1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