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Kimberly Hayek報導/殷瑞娜編譯)加州四所公立學區正面臨聯邦調查,以審查其在性傾向和性別意識形態教學方面的政策和做法,是否侵犯了學生的公民權利。
接受司法部審查的學區均位於加州北部,其中三所位於蒙特雷縣,分別是格雷夫斯小學學區(Graves Elementary School District)、聖麗塔聯合學區(Santa Rita Union School District)和索萊達聯合學區(Soledad Unified School District)。另一所是舊金山聯合學區(San Francisco Unified School District)。這些學區的學生涵蓋從學前班到12年級的各個階段。
審查將確定這些學區是否告知家長,他們有權選擇讓子女不參加性傾向和性別意識形態(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ology)方面的教學,以及學區的做法是否符合聯邦反性別歧視保護法。
司法部民權司助理司法部長哈米特.K.迪倫(Harmeet K.Dhillon),在6月8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司法部絕不容忍地方學校當局踐踏家長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權利。」
「最高法院最近在『馬哈茂德案』和『米拉貝利案』中的裁決,已向所有學區發出警告:必須立即停止對家長隱瞞課堂上性取向和性別意識形態的政策。」
加州法律強制要求就這些主題進行性教育,州法律也賦予家長選擇讓子女全部或部分退出相關課程的權利。
舊金山聯合學區先前曾告知教師,在課堂上教授或討論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相關主題,無需獲得家長許可或通知家長。
此外,根據美國司法部的聲明,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相關主題「似乎已融入加州的社會研究和歷史課程」。
此次審查還將涵蓋允許學生基於其性別認同而非生理性別進入單一性別私人空間(例如浴室和更衣室)以及加入女子運動隊的政策。司法部將裁定這些政策是否符合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條的規定。
這四個學區都接受聯邦納稅人資助,因此須遵守第九條關於教育計畫和活動中性別歧視的禁令。
司法部將評估這些學區,是否已根據美國最高法院在「米拉貝利訴邦塔案」(Mirabelli v.Bonta)中的裁決,做出相應調整。
裁決書指出:「原告稱,加州的政策僅允許在學生同意的情況下披露其在校期間的性別轉換情況。」原告稱,這些政策侵犯了他們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宗教自由條款和第十四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所享有的權利。
「我們認為,尋求宗教豁免的家長很可能在宗教自由條款的訴訟中勝訴。」
米拉貝利案的裁決,推翻了加州一項要求教師對家長隱瞞學生性別認同請求的政策,並援引了先前關於公立學校家長權力的馬哈茂德訴泰勒案的判決。
對加州採取的這項行動,與司法部四月對伊利諾州36個學區啟動的類似合規審查如出一轍。
這些審查旨在調查學前班至十二年級的課程中,是否教授了性取向和性別意識形態內容,以及家長是否被充分告知其選擇退出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