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如何「潤」到美國 移民律師答疑(9)

【2022年09月10日訊】(記者盛元洛杉磯報導)大陸人如何才能「潤」到美國,成了越來越多人關注的話題。在沒有美國親屬又無高等學歷的情況下,要怎樣通過不同的職業移民途徑「潤」到美國?佛羅里達州執業律師李維先生在本期解答中,講解了EB-3職業移民的途徑及注意事項。

記者:按照您上次所談的EB-3職業移民申請情況,具體上應怎麼提出申請呢?

李律師:首先雇主要申請勞工證(Labor Certification),這一步是向勞工部提出的,並不是向移民局提出。勞工證申請的原由來自雇主。如一個中餐館有一個永久的廚師崗位需求,老板通過某種關係找到了一位大陸的中國廚師。現在餐館老板想要把這個永久工作交給這位中國廚師,這就是提出申請的基礎。

勞工證申請前,就是在把這個永久工作給予這位中國廚師之前,餐館必須先徵聘美國廚師;所以要登廣告,發上州政府的工作就業網站。只有做出了徵聘努力卻沒招到合格的美國籍中餐廚師的情況下,這個永久工作崗位才能給這位中國廚師。這時如果「勞工證」批准了,餐館就可以進入下一步的「移民簽證」申請了。

「移民簽證」的申請是由餐館向移民局提出的。在勞工證批准的6個月之內,雇主公司要遞交這個申請。這個申請只需解決兩件事:(1)中國這位廚師是夠格的;(2)餐館有財務能力支付這位中國廚師的工資。

所以我們就可以反過來推敲一下,老板要對這個「聘用邀請」(Job Offer)提出一些條件,在廣告期間老板說美國籍廚師不夠格。那麼在第二步時,老板要證明這個中國廚師是夠格的。比如廣告上說,這個崗位要求應聘者需會做「北京烤鴨」,這位中國廚師就要拿出他會做「北京烤鴨」的證據。這個證據可以是「烤鴨培訓結業書」,或中餐館出具的「工作經驗證明信」,證明這位廚師有至少兩年的做北京烤鴨的工作經驗。

那麼很顯然,在申請進行之前,中國廚師就要拿到這封「工作經驗證明信」。有時雇主太著急進行勞工證的申請,認為這樣可早點排上等待配額的隊,沒有先等待中國廚師拿到證明信。結果,在需要申請I-140的時候,中國大陸的餐館老板拒絕為這位中國廚師開具證明信。那這下子就麻煩了,因為折騰了半天,中國廚師也還是不夠格的,那這樣I-140的申請就肯定會被拒絕的。

記者:外國申請人,也就是受益人,怎麼才能證明以前掙得的工作經驗呢?

李律師:通用的辦法就是使用前雇主開具的「僱用證明信」。信中的要素是公司名字,雇員(受益人)名字,受僱用的時間段,職稱和工作內容。其中受僱用的時間段,要超過勞工證提出的所需工作經驗時間。如果一家公司出具的僱用時間段不夠,可以用其它任職公司掙得的工作經驗來湊夠所需的經驗要求。如果是EB-3, 像前邊所舉的廚師的例子,廚師的工作經驗要超過2年,這是最低的要求。所以受益人就要用「僱用證明信」來證明。

這封信要在公司的正式的信函紙上寫,因為上面就已經有了公司的通訊信息。信中要考慮到一個人不可能來到餐館就可以做廚師的工作,所以要寫受益人已經在這家公司工作了4年。前兩年是做幫廚和廚師助理,後兩年提升為廚師,除非受益人受過專業廚藝培訓學校的正式培訓,已獲得結業證書。

如果這個以前的工作經驗是在中國掙來的,也可以。如果是大餐館或是大飯店裡的餐飲部做廚師的,可以直接用英文撰寫這封信。如果是鄉間小餐館,可以用中文寫,由在美國的翻譯者來譯成英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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