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過新法律 房東收押金 限額1個月房租

【2023年10月14日訊】(記者王量編譯報導)加文·紐森州長(Gavin Newsom)週四(10月12日)簽署了一項法案,限定房東收取的押金金額,不能超過一個月的房租。

來自舊金山的眾議員馬特·哈尼(Matt Haney)提出的眾議院第12號法案,將房東收取的押金,限額為一個月的房租。

哈尼稱,該法案將制止某些房東,收取兩倍甚至三倍月租,作為押金的做法。

哈尼在一份聲明中說:「收取巨額押金,會對數百萬加州人的住房可負擔性,和可獲得性造成障礙。

儘管房租飛漲,但是,有關押金的法律,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一直沒有實質性改變。」

灣區一直是美國租房最貴的地區之一。

根據Zillow的數據,目前,舊金山臥室和房產的租金中位數為每月3,495美元,聖荷西為3,170美元,奧克蘭為2,366美元。

哈尼援引數據稱,53%租房者表示,他們有能力支付房租,但拿不出兩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因此無法租到公寓。

這位議員接著說:「這項新法律是一項簡單的常識性變革,將對加州家庭的住房負擔能力產生巨大影響,同時也能平衡房東保護自己、免於承擔潛在責任的需要。」

按照官方的說法,僅擁有兩處房產,且總單元數不超過四個的小業主,不受AB 12法案的約束。

哈尼稱,小業主房東仍可向對房產造成損害、超過了押金金額的租戶索取賠償。AB 12於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三藩有話説」立足華人社區,服務華人朋友,堅守傳統媒體的良知與價值觀,向民眾傳遞真實的資訊。請關注我們的社媒主頁,及時獲取最新咨詢!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已經有 2 次投票 抢沙发
推薦文章
文章評論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