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公共場所禁攜槍 上訴法院裁決加州新法生效

【2024年01月02日訊】(記者聞慧編譯報導)上週六(12月30日),聯邦上訴法院臨時擱置了地區法官的裁決,允許加州禁止在多數公共場所(包括銀行、遊樂場和教堂)攜帶槍枝的新法於2024年元旦生效。

在槍枝擁有者、加州步槍和手槍協會(California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第二修正案基金會和美國持槍者協會(Gun Owners of America)對此提起訴訟後,12月20日的禁令稱該法律「違反第二修正案,公然蔑視最高法院」。

據FOX新聞報導,美國地區法官科馬克·卡尼(Cormac Carney)在12月20日的裁決中寫道,該法律「將加州幾乎所有公共場所都變成了『敏感場所』,實際上廢除了《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在公共場合持槍的權利」。

該法律由州長加文·紐森於9月簽署,禁止槍枝擁有者在26種「敏感」地點攜帶槍枝,槍枝許可證持有者也在此列。該法還禁止槍枝持有者在向公眾開放的私營企業(如餐館)內隱蔽攜帶槍枝,除非業主張貼允許隱蔽持槍的標誌。

上週六,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決,對12月20日禁令的擱置將會繼續,直到同一巡迴上訴法院的另一法官小組決定是否有必要更久地暫緩執行該法律。

加州總檢察長羅布·邦塔(Rob Bonta)曾表示,加州將對12月20日的裁決提出上訴。

紐森上週六發表聲明回應上訴法院的裁決。他稱:「這一裁決將使我們的常識性槍枝法律得以繼續實施。絕大多數加州人都支持確保醫院、圖書館和兒童遊樂場等場所安全無槍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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