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薛明珠採訪報導)剝奪父母知情權的AB1955提案,近日在加州議會以61票對16票通過,並於7月3日(週三)提交給州長,現正等待紐森的簽署。
AB1955提案《支持今日青年學子的學術未來與教育者法案》(Support Academic Futures and Educators for Today’s Youth Act.),由加州民主黨眾議員克里斯·沃德(Chris Ward)提出,旨在禁止學區在未經學生同意的情況下,實施家長性別通知政策。
該提案引發了有關安全與家長權利之間的激烈爭論。支持者認為,AB1955提案對保護LGBTQ+學生免受傷害至關重要。他們強調,家長通知政策可能帶來嚴重後果,包括家暴和心理健康問題風險的增加。
家暴不是隱瞞家長的理由
不過,時事評論員藍述認為,若擔心家暴,應該立法對家暴進行限制或懲罰,不應將家暴和這個問題混為一談。擔心孩子受到家暴,可以多關心孩子的家庭環境,並在學校提供心理輔導。有很多方式處理家暴,但是,通過剝奪家長的知情權,去防止家暴,這個完全是一種藉口。家暴不能用來作為隱瞞孩子重大決定的理由。
學生與父母的關係非常重要
藍述還表示,孩子與學校老師的相處時間相對短暫,兩三年已經算長,有的甚至只有一個學期。然而,孩子與父母的關係是長期的,對孩子的心理健康至關重要。若破壞了孩子與父母之間的信任和依賴關係,將對孩子的長期心理健康和成長產生負面影響。
孩子變性影響家庭婚姻
藍述表示,婚姻的穩定性對孩子的成長極其重要。我們現在看到的情況是,當孩子決定變性時,首當其衝的是家庭和父母,這導致許多家庭的父母因此離婚。
他還說,現代人的生活節奏已經很快,家庭面臨著各種壓力,當孩子突然決定變性時,許多家庭無法承受這種巨大的壓力,導致婚姻容易解體。因此,孩子變性這種重大決定一定要讓父母充分知情,並參與這個過程。
人生重大決策不通知家長,違背常理
藍述還強調,99%的父母都比老師更愛自己的孩子,這是常識,是眾所周知的事實。當孩子要做出這麼重大的且不可逆轉的決定時,不讓他最愛的人參與和知情是不公平的,這也違反了常識。從常識角度來看,這是不合理的。
弗萊迪的親身經歷
「我們的責任」」(Our Duty)的聯合領導人艾琳·弗萊迪(Erin Friday)6月17日,在沙加緬度舉行的家長和兒童倡議者聯盟記者會上,分享了自己作為母親的親身經歷。
弗萊迪發言表示,她的女兒被學校秘密變性。「我的女兒在學校秘密更改了名字和代詞,甚至沒有打電話通知我,因為他們認為我『不安全』,」她回憶道。
她批評AB1955提案賦予學校決定父母是否安全的權力,剝奪了父母的權利和責任。她警告說,在兒童性別認同的關鍵決策中排除父母,存在許多潛在的危險。這種政策可能會導致兒童的困惑和痛苦加劇,進一步惡化心理健康問題。
AB1955支持者的意見
提案人眾議員沃德在6月27日於其X平台上表示,學生出櫃是一個極其私人的決定,應由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做出,無論他們選擇與誰分享這一信息。教師不應成為性別警察。
立法機構LGBTQ小組成員、州眾議員羅達倫(Evan Low, D-Campbell),在6月26日的州議會上,分享了自己的親身經歷,以證明學生需要隱私,不希望受父母的干涉。「在我成長過程中,我母親告訴我,如果我是同性戀,她會與我斷絕關係,」洛回憶道。「這項法案確保孩子們可以在感到安全和準備好的時候,按照自己的意願向父母出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