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0萬美元零售團伙偷盜案 南加州父女被捕

【2024年08月23日訊】(記者Jill McLaughlin報導/張純之編譯)8月20日,加州高速公路巡邏隊(CHP)宣布,南加州一對父女涉嫌參與零售盜竊團伙被捕,該案涉案金額高達40萬美元,該團伙在跳蚤市場出售贓物。

46歲的約翰尼·阿西尼加斯-科爾特斯(Johny Arciniegas-Cortes)和28歲的女兒保拉·阿西尼加斯(Paula Arciniegas)於8月14日在安納罕(Anaheim)被CHP調查人員逮捕。

CHP在週二(20日)的新聞稿中表示,這對父女涉嫌從南加州多家零售店盜竊了價值約1萬美元的商品。科爾特斯和阿西尼加斯面臨兩項重罪盜竊指控、一項共謀犯案重罪和四項價值不超過950美元的商店扒竊輕罪指控。

據官方消息,另外一名嫌犯——41歲的英格爾伍德(Inglewood)居民何塞·夸德拉(Jose Cuadra)被認定是該團伙的頭目。他被指收集被盜商品,並在托倫斯(Torrance)的露天市場上銷售。橙縣地檢署對夸德拉提出四項重罪指控,包括兩項接收被盜物品、一項與他人共同組織零售盜竊和一項製售假冒商品。

CHP在橙縣、洛杉磯和舊金山灣區設有「打擊有組織零售盜竊」特別小組,與零售商合作對抗在全州進行盜竊的專業犯罪團伙。州長紐森於4月宣布,自年初以來,該特別小組已逮捕近475名嫌疑人,回收了超過16萬件被盜商品,總價值接近420萬美元。

紐森在8月16日簽署了10項新法律,以打擊加州日益增加的零售盜竊犯罪。其中,SB982和SB905法案允許檢察官在起訴零售犯罪嫌疑人時,將被盜財物的總價值合併計算。根據加州《47號提案》,罪犯盜竊財物價值不超過950美元均算輕罪。據執法部門的報告,有些小偷在一家商店偷竊不超過950美元的商品、被記輕罪後,幾小時內又在另一家商店重施故伎。

AB2943法案允許警方即便未親眼目睹犯罪行為,也能逮捕商店扒手。同時,該法案提高了對小偷的懲罰力度,可判處最高兩年的緩刑(過去為一年)。現在,組織零售盜竊者也可能面臨最高三年的監禁。

此外,零售商還可以對扒手申請禁近令,禁止那些被判有組織零售盜竊罪的人在最長兩年時間內進入特定場所。

另外五項已簽署的新法,讓檢控罪犯變得更容易;還有一項法案下令對轉售贓物者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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