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不知道的五種遞解出境救濟方式

訪Golden Luck Immigration Office 岳金福 

記者 /郭簡

 

當你收到移民法庭的出庭通知(NTA),意味著你已被列入遞解程序。但這 不代表你一定會被驅逐出境。美國法律提供了多種「遞解救濟方式」( Relief from Removal),讓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有機會合法留下。關鍵在於 你是否知道這些選項,並及時申請。以下是五種最常見且實用的救濟方式, 值得每位身陷遞解程序的人認真了解。 

一、身份調整(Asylum) 

如果你曾在本國遭受過迫害,或合理擔心返回後會遭到迫害,可以申請政治 庇護。這項救濟不限國籍或身份,重點在於你能否證明自己因種族、宗教、 國籍、特定社會群體或政治意見而面臨迫害。庇護的好處包括:一旦批准, 你可合法居留,之後還能申請綠卡。 

注意,庇護申請通常有一年的時效限制,自你最後一次入境美國起算。除非 能證明特殊情況或重大改變,否則超過一年的申請多數會被拒。 

二、撤銷遞解(Cancellation of Removal) 

這是一種讓法官直接「取消」遞解命令的方式,分為兩種: 

一是針對綠卡持有者,必須滿足一定年限居留、良好品行,且無嚴重犯罪紀 錄; 

二是針對無證移民,需在美國連續居住十年以上,展現良好道德品行,並證

明若被遞解,會對你在美國的公民或綠卡家人造成「極端且不尋常的困 苦」。 

這類申請需要強而有力的證據與家人證言,是較為複雜但具實際可能性的救 濟方式。 

三、暫緩遞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 

這項救濟與庇護類似,但標準更高,必須證明你返回本國後「極有可能」遭 受迫害。它沒有一年的申請限制,也不能直接拿綠卡,只能讓你暫時合法留 在美國,並可取得工作許可。 

四、根據《禁止酷刑公約》的保護(CAT Protection) 

如果你無法符合庇護或撤銷遞解的條件,但能證明一旦被遣返回國會遭到政 府或默許團體的酷刑,則可根據《禁止酷刑公約》申請保護。這是一種極端 情況下的最低限度保護,不給綠卡,但可避免遞解。 

五、身份調整(Adjustment of Status)或其他替代選項 

若你已婚美國公民,或符合其他移民簽證條件,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向法官申 請身份調整(如申請綠卡),直接轉換為合法居民身份。此類申請需配合 I-130或I-140等移民申請,常與其他救濟併用。 

此外,有些人也可能申請DACA、TPS(臨時保護身份)、U簽證(犯罪受害 者)、T簽證(人口販運受害者)等特殊身份作為救濟。 

結語:每一條路,都值得被認真評估

遞解程序看似絕境,但其實法律提供了多條出路。選擇何種救濟方式,需根 據你的身份、家庭情況、遭遇背景與法律條件決定。最重要的是:不要放棄 ,盡早諮詢專業律師,準備好證據與申請材料。只有清楚自己的選項,才能 為自己爭取留下的機會。 

諮詢電話:(510)205-5177 

聯繫郵箱:goldenluckimmigration@gmail.com 

發佈:2025-11-23 18:49 | 修改:2025-11-23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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