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賂腐敗 前議員雷德利-托馬斯獲刑42個月

【2023年08月30日訊】(記者聞慧編譯報導)前洛杉磯縣監事、市議員馬克·雷德利-托馬斯(Mark Ridley-Thomas)因腐敗指控,週一(8月28日)被判處三年半監禁和三年獄後監督(supervised release),罰款3萬美元。他必須於11月13日到監獄報到。

今年3月,68歲的雷德利-托馬斯被判犯有七項腐敗罪,其中包括賄賂、欺詐和共謀。

雷德利-托馬斯和南加州大學社會工作學院前院長瑪麗蓮·路易絲·弗林(Marilyn Louise Flynn)共謀,將其競選基金中的10萬美元通過學校,最終轉入其子塞巴斯蒂安·雷德利-托馬斯(Sebastian Ridley-Thomas)經營的非營利組織。

據檢察官文件,作為交換,南加州大學獲得了一份「利潤豐厚的洛縣合同」。據《洛杉磯時報》報導,弗林去年承認了賄賂罪,並被判處三年緩刑。

雷德利·托馬斯長期活躍於地方和加州政壇,曾受到檢察官的嚴厲批評。

美國檢察官馬丁·埃斯特拉達(Martín Estrada)表示,雷德利-托馬斯欺騙了洛縣人民。任何時候,政客涉及腐敗、違背對公眾的忠誠義務,都屬於重大犯罪,必須繩之以法。

儘管如此,據《洛杉磯時報》報導,洛杉磯縣的許多知名人士都呼籲寬大處理此案,其中包括前監事希拉·庫爾(Sheila Kuehl)、電台主持人塔維斯·斯邁利(Tavis Smiley)和洛杉磯聯合學區董事會主席傑基·戈德堡(Jackie Goldberg)。洛杉磯人雷德利-托馬斯,從2008年12月起就是洛縣5位監事之一,直到2020年底任期屆滿才轉任洛杉磯市議員。他從2002年底起曾任加州兩院議員,是地方最有影響力人士之一。

不過,地區法官戴爾·費舍爾(Dale S. Fischer)在對雷德利-托馬斯進行判決時,似乎更同意檢察官的觀點,將這位政客的行為定性為「敲詐勒索」。

費舍爾法官並指出,將公職貨幣化毫無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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