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訂公司法 或對民企造成沉重打擊

【2023年09月03日訊】(記者薛明珠採訪報導)中共《公司法(修訂草案)》於8月28日在北京提交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額,需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部分學者認為,這一規定,或對大陸國內眾多民營企業,造成沉重打擊。

中共一方面連續發文促經濟,另一方面卻修法限經濟,如此矛盾的做法,究竟是為什麼?

中共自1993年制定《公司法》後,曾多次修訂《公司法》,其中,在2014年修訂《公司法》時,把註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並取消了出資期限、最低註冊資本和首期出資比例;廢除了法定驗資制度、年檢制度;這一系列的條款,降低了公司設立門檻,此後大陸公司數量增加迅速,相當程度上促進經濟持續增長。

截至2022年年底,全國登記在冊企業共5,282.6萬戶,全國新增市場主體共2,907.6萬戶;因此,今年這一次《公司法》的修訂,將影響千萬企業和億萬資金。

中共經濟政策在開倒車

旅美法學學者Leely Wong表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註冊資本認繳制,中共這次修法,把認繳制改回實繳制,這和市場經濟是相悖的,對自由市場來說,就是倒退,對民營企業打擊是非常大的。

中共此次修法,藉口是認繳制不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Leely Wong表示,中共出台政策,從來都不是為了老百姓。比如說,到處安攝像頭,說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實際上是為了監控中國人,為了自己政權維穩。儘管中共多次發文要促經濟,但此次修法,可能會讓很多的企業倒閉,讓很多人無法開公司,對中國經濟的發展來說,只能起破壞作用。

中共維護政權要獨裁,要封鎖真相;而搞活經濟則要求自由,要有真實的信息。Leely Wong說,在這種情況下,中共的政策就是互相打架,互相矛盾。例如,中共一方面竭力吸引外資,反對西方國家「去風險」;另一方面,又弄出個《反間諜法》,到處宣傳抓間諜,還以國家安全為名連續搜查外企,嚇得外國投資者望風而逃,「它自己的政策就是自相矛盾的」。

Leely Wong還認為,實行實繳制會帶來一個問題,如果股東不能在五年內繳足認繳資本,他可能會觸犯中國刑法,比如虛報註冊資本罪、抽逃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罪等等,將增加很多人的創業風險。

中共要降低金融風險,防範社會動盪

時事評論員藍述表示,中共這次修訂《公司法》,限時實繳註冊資本,主要是為了應對國內地方政府負債太高,銀行風險太高的困境。

藍述表示,自2001年,中國加入世貿後,中國經濟進入高速發展時期,十年間經濟增長了五倍,從2011年到2021年,經濟又翻了一番;在這個時期,中國《公司法》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使很多人只需投入少量啟動資金,就可以開公司,錢不夠還可以向銀行貸款,就像房地產公司賣樓花,可謂「空手套白狼」。

他說,不過,這種做法是有很多風險和問題的;但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被高速發展的經濟所掩蓋,就像那個樓花越賣越貴,房地產商還是能夠賺錢、還貸、付銀行利息的。

藍述表示,但是,一旦經濟下行,房價下跌,房子賣不出去,房地產商就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甚至出現千億房企紛紛爆雷的局面,造成了很多社會問題。而公司本身出資不多,等於把風險都轉嫁給老百姓、轉嫁給銀行、轉嫁給地方政府了;如若引起嚴重的社會矛盾,等於把最終的風險都轉嫁到中共政權上了。目前這種風險已經到了一個臨界點。

民營企業前景黯淡

新西蘭奧克蘭專欄作家、廣播節目主持人大康,在YouTube節目中表示,中共說要扶持民營企業,實際上,卻在嚴重打擊民營資本和民營企業對未來的預期。

現在中國90%的私營企業,都是2014年以後註冊的,90%以上的企業註冊資金都沒有到位,而且經過三年疫情的封控,企業虧損面很廣,「上哪兒給你掏這筆錢去啊?!」大康說。

在節目中,大康還表示,專家認為八成的企業將會倒閉,經營者唯一的辦法,就是註銷公司;可是,經營者想註銷公司也不容易,要清算稅款、各種應付款等等。

大康認為,這個修法將重創民營資本,重創民間創業的積極性,對民營企業「這是一個毀滅性的打擊啊!」

實繳制並不可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有知乎用戶表示,不要想當然以為「頒布了一條規則,大家就會嚴格執行規則」。2013年前實行嚴格實繳制的時候,「墊資過橋」成了一條產業鏈。沒有哪家公司不「抽逃出資」的。嚴格執法、普遍違法,見怪不怪。

中共修法理由,是實繳制可以增強公司償債能力,保護債權人利益。「我只能說,說這種話的人,可能壓根沒辦過公司糾紛案件。」知乎用戶說,而且,企業是用企業的資產來承擔債務的,註冊資本只是股東的原始投資,是生意的本錢。本錢大,償債能力不一定強;本錢小,償債能力不一定就弱;償債能力要看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

最後,知乎用戶表示,股本直接視為會計工具就好了,不該和企業資信掛鉤,中共的「立法水平,怎麼感覺也在掛倒擋了」。

不過,也有知乎用戶表示,修法可將市面上大量皮包公司清退;大部分的創業公司,生存期都不超過三年,五年內繳足註冊資本,對初創公司實質影響不大,或者說這本身就是一個法律漏洞。◇

薛明珠:《大紀元時報》舊金山分社社區記者,關注報導灣區社區政治、經濟、生活、教育、文化等新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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