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院新判決 網約車司機仍是獨立合同工

【2024年07月30日訊】(記者姜琳達洛杉磯報導)加州最高法院上週四(7月25日)裁定,優步(Uber)和來福車(Lyft)網約車司機將繼續被歸類為獨立合同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s,或稱自僱人士),而不是雇員。

法官最新裁定的案件是針對圍繞加州《第22號提案》(Proposition 22)的訴訟。2020選舉年時,加州近1,000萬名選民以壓倒性投票通過了《第22號提案》,允許Uber等「零工經濟」(Gig Economy)公司員工繼續作為獨立合同工,無需遵守由工會領導人提案的《AB5法》(別稱:零工工人法)。

然而四名司機以及服務業雇員國際工會(SEIU)不滿公投結果,尋求法院將其推翻。審判法院最初判定《第22號提案》違憲,但最終最高法院法官駁回了原告論點,裁定選民公投結果不存在違憲。

自由工作機會

法官的裁定對工會及其在立法機構中的盟友而言是一次打擊。加州工會聯合會主席洛雷娜‧岡薩雷斯(Lorena Gonzalez)批評了法官的裁決,她表示對法院允許科技公司「透過花錢擺脫基本勞動法」感到「失望」。

而Uber公司則認為法官的最新裁決對司機來說是「一場勝利」。「這為司機提供歷史性的福利和保護,同時保護他們的獨立性。」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說:「無論司機或快遞員選擇每週工作幾個小時,如今在法律層面,他們完全擁有何時、何地工作的自由。」

Lyft公司也認為加州最高法院的一致決定維護了選民的意願:「《第22號提案》以壓倒性的優勢獲得近千萬加州選民的支持,提案提出時還得到了超過12萬名司機和140個社區團體的支持。」

「在《第22號提案》生效後,超過80%受訪司機表示這對他們有益。」該公司在聲明中說,「事實上,2023年加州Lyft平台司機的每小時收入中位數比2019年時高出22%。」

一波多折的工人就業歸類問題

過去幾年,Uber、Lyft司機和其它合約工的就業歸類問題備受爭議,起因是加州州長於2019年簽署了《AB5法》,直接衝擊了來自網約車、娛樂界、卡車、翻譯等多個行業約100萬名自僱人士。

《AB5法》改變了很多行業的獨立合同工自主運營的模式,迫使包括Uber、Lyft、DoorDash、Postmates等「零工經濟」公司,強制將自僱工人歸為使用W-2工資單的全職雇員。

支持方認為,當工人​​被歸類為員工時就能享有最低工資、加班費和其它福利。但包括行業工作人員在內的反對方表示,這強行限制了作為獨立合同工享有的權利和工作的靈活性。

很多自僱人士接受採訪時表示,雖然《AB5法》想為工人爭取福利,但卻不適用於每個行業,甚至是在變相扼殺很多自由人士的工作機會。

有華裔Uber司機表示,很多人開網約車就是想在兼顧家庭的同時,利用空餘時間多賺一些錢,多勞動、多收入是完全公平合理的。如果變成了雇員,這份工作就失去了其最大優勢。

上週四高院的一致裁定結束了工會和科技公司之間長達數年的法律戰,這意味著Uber、Lyft等公司可以像以往一樣運作,員工也可以按照以往模式繼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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