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要求大保險公司承保體外受精診治

【2024年10月02日訊】(記者Kimberly Hayek報導/張純之編譯)根據一項新的加州法律,自2025年7月1日起,大型保險公司在加州必須承保不孕症以及體外受精(IVF)的診斷和治療。

加州州長紐森於9月29日宣布簽署了這個由州參議員卡羅琳·門吉瓦爾(Caroline Menjivar)提出的法案SB729,這也使得加州加入了要求保險公司覆蓋IVF的十多個州的行列。

這項立法於2023年2月首次提出,並於8月以62:1的票數在州眾議院通過,又以31:8在州參議院過關。

聯邦參議院的共和黨人,近期兩次阻止建立全國範圍內試管受精權利的聯邦立法,最近一次是在9月17日。這使得不孕症治療成為關注的焦點。

紐森在聲明中稱,加州是令人自豪的生育自由州,其中包括增加獲得生育服務的機會,幫助那些想要組建家庭的人。

根據法案發起人門吉瓦爾的說法,該法律擴大了保險覆蓋範圍,將惠及約900萬加州人,包括「癌症倖存者、單身人士、職業女性、LGBTQ+人士,以及無法負擔自費的人」。

根據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的資料,加州診所每個IVF療程的平均自付費用為24,000美元。

加州健康計劃協會(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Health Plans)估計,這項新法律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將使加州人負擔超過5億美元的醫療保險費用。

一些醫生表示,加州目前的醫療系統尚未準備好。

醫生侯曼·大衛·赫馬蒂(Houman David Hemmati)在X上發文表示:SB729可能是出於好意,想改善加州人對IVF和其它生育服務的獲取。然而,這項法律似乎是在沒有真正理解所涉及的後勤挑戰的情況下起草的。像紐森這樣的政客可能會上頭條新聞,但實際上,許多人將面臨驚人的高價、有限的服務獲取,或是系統無法應對造成的長時間等待。

在2023年加州州議會健康委員會對該立法的聽證會上,居住在加州的母親艾莉·斯奈德(Allie Snyder)作證反對。她表示:「沒有人有權購買嬰兒。」「SB729將不孕症重新定義為:沒有醫療干預,個體或與其伴侶無法生育。」

她表示,在SB729下,每個人都將被視為不孕,並有資格尋求代孕。斯奈德質疑,在新法之下,未成年人、老年人或精神病患者也可能會被允許接受IVF治療。

IVF最近在全美關於生育問題的辯論中成為熱議話題,因為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在2月份裁定,通過IVF創造的冷凍胚胎在州法律下被視為未成年兒童,這一裁決導致阿拉巴馬州的幾個IVF運營機構暫時關閉。

隨後,阿拉巴馬州立法機構迅速通過了一項法案,旨在保護IVF服務提供者和客戶免於因胚胎死亡而承擔法律責任。到了5月,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拒絕重新審視其IVF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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