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案AB 379引關注 李少敏:賣淫去罪化的開端

【大紀元記者薛明珠聖荷西報導】民主黨議員瑪根·克雷爾(Magan Krell)近日提出AB 379提案,建議為賣淫初犯者與再犯者提供輔導方案(diversion program),而非刑事處罰。該提案引發社區關注,僑領李少敏對大紀元表示,此舉恐成為賣淫去罪化的開端,未來加州街頭或娼妓氾濫。

提案人克雷爾曾任計劃生育協會首席法律顧問,並於加州總檢長羅伯·邦塔(Rob Bonta)麾下擔任副檢察官。

根據現行加州刑法第647條,賣淫及相關行為屬輕罪。若涉及未滿16歲者,或未滿18歲且為人口販運受害者,可處以最高一年監禁及1萬美元罰款(輕罪),或16個月至3年監禁(重罪)。此外,現行法規亦賦予法官裁量權,針對初犯可考量是否適用輔導方案。

然而,AB 379規定初次或二次違規者須接受輔導方案,而非直接施以刑罰。此外,該提案擴大適用範圍,凡招攬未滿18歲者均須受加重處罰。提案還新增罪名,將「在公共場所遊蕩且意圖購買性交易」列為輕罪,違者須加罰1,000美元。此罰金將撥入新設立的「倖存者支持基金」(Survivor Support Fund),由加州受害者賠償委員會管理,用以補助提供性販運受害者服務的社區組織。

李少敏表示,現行法律已將賣淫定為輕罪,法官也有權為初犯提供輔導方案,無需通過新法進一步放寬。根據現行規定,再犯將面臨最少45天監禁,三犯以上則需服刑至少90天,具一定嚇阻效果。倘若AB 379通過,將使本已薄弱的法律約束力更加鬆動,導致街頭賣淫行為蔓延,破壞社區秩序。

他進一步分析說,如今無論男女,性行為都變得極為隨意,有些人甚至毫不避諱地用金錢換取性服務。街頭的賣淫行為早已公開化,特別是在舊金山和洛杉磯,這類場景屢見不鮮。「他們真的都像是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嗎?」他質疑說。他認為,這項提案非但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成為助長賣淫及其背後犯罪組織的幫凶,實際上推動了賣淫合法化。

李少敏強調,這與某些立法者推動毒品合法化時的手法如出一轍,用誤導性言論掩飾其真實意圖。在此提案中,他們甚至宣稱「所有賣淫者都是人口販運的受害者,不應負刑責」,但至今未能提出具體數據或實證支持此一說法。

他表示,若依此邏輯推展,接下來或許會有人主張:「既然這些女孩處境可憐,我們是否該從健康與社會安全考量出發,讓政府介入管理性行為,推行所謂的『安全性交易』,甚至全面合法化?」

李少敏進一步指出,賣淫與毒品問題往往相互交織,難以分割。許多賣淫者本身是毒品成癮者,為獲取毒品而賣淫換取金錢或毒品,如同毒癮者為滿足需求不斷行竊,陷入惡性循環。他強調,這正是「男盜女娼」的具體體現——男性以偷搶維生,女性則出賣肉體,兩者皆對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造成實質威脅。

此外,賣淫行為往往伴隨黑社會保護費與暴力威脅,賣淫者若不繳費,可能面臨恐嚇或傷害。李少敏表示,這不是單純的個人選擇,而是捲入黑幫經濟鏈的一環。

他質疑法案對嫖客的處罰看似加重,實則並未改變其輕罪本質,難以產生有效嚇阻作用。「偷竊可能被判三年徒刑,嫖客和妓女卻僅受輕罰,這公平嗎?」。

他呼籲,政府應將重點放在打擊人口販運集團,針對幕後主謀加強執法,而非透過去罪化政策掩蓋問題。

面對AB 379可能帶來的影響,李少敏呼籲社區民眾表達關注與立場,聯繫民意代表,共同守護公共秩序與法律尊嚴。

瑪根·克雷爾議員聯絡方式如下:
電話:(916)319-2006
電郵:Assemblymember.krell@assembly.ca.gov

薛明珠:《大紀元時報》舊金山分社社區記者,關注報導灣區社區政治、經濟、生活、教育、文化等新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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